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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他為什麼不來?」

  楊麗紅一言難盡:「能把趙律師請來已經很不易了,有什麼情況你跟她說。」

  「你有什麼問題問我吧。」麥冬只好把死馬當活馬醫。

  青楚提問:「十年前案發當天,你承認自己去過現場,可後來又離開了,你說走時鬱歡還好好的,能複述一下你們分手時的情景嗎?」

  「之前我們挺親熱,突然她提出讓我先走,答應晚點去酒店找我,我才走的,結果晚上沒等來她,卻來了員警。」

  「你跟她約在幾點見面?」

  「七點半。」

  「那時候天黑了?」

  「沒黑。」

  「你走時幾點?」

  「八點。」

  「天黑了?」

  「對。」

  「那天約會你是為給郁歡錢?」

  「對,她家碰上難事,只有我能幫她。」

  「之前你一直追求她,她沒接受?」

  「那晚她接受了。」

  「因為你給她錢?」

  「你什麼意思?我又不是花錢買她感情!」

  「難道不是因為這個,她才對你有所改變嗎?」

  「她是被我感動了。」

  「當晚你被唯一的現場目擊證人看到並且認出,後來你也承認去過案發地。」

  「對,我去過,被人看見很正常,但推鬱歡下河的不是我。」

  「你在申訴裡一直強調這點,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不是你嗎?」

  「沒有。」

  「那你能拿出什麼證據說明你離開時鬱歡還沒落水?」

  「我拿不出。」

  「那現在我就明確告訴你:僅憑你自己說曾經被刑訊逼供,沒法使高法啟動再審程式。」

  「如果我能舉證罪犯另有他人,會怎麼樣?」

  「你說的是周晉?如果你能舉證,並且使他定罪,那你自然可以獲得無罪判決,要求國家賠償。你為什麼懷疑他?」

  「不是懷疑,我知道就是他!目擊證人看見我跟鬱歡先親熱、後爭吵,親熱的是我,爭吵的那個不是,鬱歡也不會跟一個陌生人拉扯那麼長時間,只有一個可能:那人她熟悉,一定是周晉!」

  「推測不被採納,證明一人有罪跟證明另外一人無罪一樣,都需要證據。」

  「如果我能拿出證據,證明是他把鬱歡推下水,我就能重審,無罪釋放吧?」

  「理論上是這樣。」

  「周晉也被警方調查過,但他媽給他做了不在場證明,說他那天整晚沒出門,沒有作案時間,所以警方一開始就把他排除在外。我不信,他有作案動機,因為他恨鬱歡移情別戀,跟我好了,就是這樣!」

  青楚一再強調:「需要證據!」

  麥冬掛著陰晴不定的表情,離開座位,探視結束。幾乎間不容髮,青楚前腳剛出監獄,周晉電話就後腳跟至:「有時間一起再吃個飯嗎?」

  「又有什麼好事?」

  「我想幫一個準備指控我的律師,給她提供些證據。」

  還沒跟原告分手,被告就已知情,青楚感覺自己被裝了監控探頭,猛然一驚,左右四顧,離開楊麗紅遠一點,把聲音壓低:「你怎麼這麼快就知道了?」

  「見面再給你答案。」

  兩人第二次單獨見面,青楚知道比第一次更不簡單:「咱們開門見山吧。」

  「好,你在接觸麥冬,準備代理他申訴是嗎?不接受我法律顧問的邀請,也和這事兒有關吧?」

  「你怎麼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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