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影視文學 > 馬文的戰爭 | 上頁 下頁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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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音未落,楊欣拔斷電源! 眼前一片漆黑——驚愕、悲憤、狂怒、暴跳如雷……馬文一拳砸在桌子上:「瘋啦你!」 楊欣聲嘶力竭:「離婚!」 事實上,他們並沒有說離就離。結婚十年,馬虎九歲。都不是小孩子了,能說離就離嗎?再說,他們只有一套房子,還欠著銀行貸款,二十年呢。離婚容易,離婚以後房子歸誰?搬出去的那個住哪兒?都是事兒。所以他們討論了兩天離婚,互相給了一個臺階,也就都下了台。馬文說話,離什麼離,跟誰過不是過?再找一個,還得從打嗝放屁重新適應一遍,就這個吧。馬文的態度,被楊欣理解為馬文不敢離婚,所以她「宜將剩勇追窮寇」,改成天天都要查馬文的手機。馬文雖然不樂意,也沒辦法。你說一個女人,是你老婆,每天和你生活在一起,她要看你手機,不給看,她就歇斯底里,那日子還有法兒過嗎? 馬文儘量把手機刪得乾乾淨淨,當然他本來也沒什麼見不得人的,但也怪,那實習小姑娘總是在半夜三更給他發「幹啥呢」「睡了嗎」這種短信,你說她有什麼吧,她又沒什麼,你說她沒什麼吧,她又有什麼。楊欣氣得說不出來道不出來的,她要馬文解釋,馬文說就是辦公室一實習生,大四,小姑娘有點二百五。楊欣就跟馬文掰扯,說你要是不招人家,人家能給你發這種短信?馬文沒當回事兒,還跟楊欣貧呢,說人家也沒說什麼呀,不就是問候一下? 楊欣冷笑,說:「問候?哎,我問你,我要是有一小帥哥老這麼大半夜地問候我,你怎麼想?」 馬文想也沒想:「我?我就想我老婆真有魅力!」 楊欣是那種即便氣得冒煙,也不忘冷嘲熱諷的人。 她當即冷笑著問馬文:「哎,你是不是覺得你特有魅力啊?你三十大幾奔四張的人了,要車沒車,房子還是貸款,人家小姑娘怎麼就看上你啦?還不是你招人家?!哎,你是不是答應人家幫人家找工作啊什麼的?吹牛來著吧?」 這話傷了馬文自尊。馬文還真沒有! 其實馬文跟那小姑娘,最多也就是在辦公室開開玩笑。馬文一口流利的青島普通話,講起段子來,雙眉帶彩印堂發亮,再加上馬文技術好,別管什麼技術問題,一般在電話裡,聽個大概齊,就知道毛病出在哪兒,直接告訴人家按什麼鍵,打什麼命令,然後開機關機重啟,齊活兒。小姑娘喜歡馬文,現在的小姑娘,喜歡一個男人才不管他結婚沒結婚呢,反正她就是實習,實習結束就走了,何不讓自己的實習高高興興的呢?這叫青春不留白。問題是楊欣受不了,她終於在一個晚上爆發了,那大概是淩晨兩點半左右,小姑娘給馬文發了一個「睡不著怎麼辦」,馬文已然睡著,而且他還特意在睡前把手機關機。但哪裡想到,楊欣半夜起來蹲廁所,閑著也是閑著,就開了馬文的手機,玩裡面的俄羅斯方塊。玩著玩著,「睡不著怎麼辦」跳了進來。楊欣氣得臉都綠了。 馬文被從睡夢中提溜起來,好說歹說都不成。楊欣非逼著他立刻給那小姑娘回電話,馬文不肯,楊欣就折騰——那天馬虎正好夏令營,不在家,楊欣不管不顧,歇斯底里,一定要馬文當著她的面痛斥那小姑娘「不要臉」——要馬文對那小姑娘說:「我有老婆,你以後不要再給我發與工作無關的短信,你這屬於勾引,屬於不要臉,希望以後你自重!」 馬文被逼不過,只好打了電話。他沒有照著楊欣的原話說,只是說了那個意思,口氣和語調都緩和很多,大致是說:我有妻子,以後別給我發類似短信,容易引起誤解。馬文說得緊張,滿頭大汗,結果人家小姑娘很平靜地聽完,一言不發一聲不吭直接掛了。把馬文給窩囊的呀。 從此,他們就家無寧日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破事也能吵個半天,這麼吵了一年多,吵得連馬虎都實在受不了了。有一天,馬虎對他們說:「你們離婚吧!」 現在離婚也簡單。早上十點多去的,十一點就辦好了。完事兒,楊欣直接去上班,馬文回了趟家,簡單收拾了一下就出差去了。一個月以後,馬文出差回來,一進家門,楊欣已經把房間重新分配了。主臥歸楊欣和兒子,原來馬虎的房間,現在換給了馬文。馬文的衣服啊書啊什麼的,已經全給他挪了過去,馬虎的衣服啊書啊什麼的,也都調換到主臥。楊欣冰著一張臉,給馬文一把鑰匙,馬文愣了愣,楊欣說:「你房間的。」接著又遞給馬文一本A4紙列印裝訂成冊的玩意兒,上面寫著「離婚公約」。 馬文嘿嘿一樂,當時差點想一把將楊欣摟進懷裡。楊欣那樣兒太可愛了。特莊嚴,特正式,那小勁兒拿的。靠,不就是離婚各過各的嘛,還弄一《離婚公約》,搞得跟國家獨立民族自由似的。 「這算徵求意見稿吧?」馬文一邊翻《離婚公約》一邊嬉皮笑臉地丟過去一句。 這要擱以前,沒離婚的時候,楊欣肯定笑得狗竇大開。她當初之所以喜歡馬文,就是喜歡馬文這張嘴——太逗了!但現在,她煩馬文,也是煩他這張嘴——太貧了!永遠沒有正經,什麼事兒都嘻嘻哈哈。 楊欣白馬文一眼,義正詞嚴:「定稿!」 馬文點點頭,接著貧:「這鑰匙就一把?你沒留個備用?」 楊欣橫眉立目:「你少廢話!我留它幹嗎?」隨即又覺得這麼說不妥,缺乏外交距離,於是追加一句:「你要是不放心,自己換個鎖芯。」 說完,一轉身,進自己屋了。馬文本能地抬腳就跟,結果楊欣一個刹車站住,扭過臉來,沖著馬文說:「咱們已經離婚了!暫時住在一起,是沒有辦法。你好好看一下《離婚公約》,上面都寫清楚了。」 馬文:「什麼就寫清楚了啊?你跟我商量了嗎?憑什麼你住大的我住小的?」 楊欣:「就憑你兒子馬虎跟我住!我們是兩人,住大的;你一個人,住小的。應該算公平吧?月供、水電、煤氣、物業、話費,平分。馬虎的生活費歸我,學費歸你。其他開銷,對半。」說完,沒等馬文接茬,當著馬文的面,把自己那間房的門硬生生地關上了。馬文就這樣被關在門外,與楊欣一步之遙。馬文本來還想敲個門啥的,但一想挺沒意思的,就算了。再說,楊欣的《離婚公約》還真是公平,並沒有占馬文絲毫便宜。 很快,馬文體會到離婚生活的好處——他現在可以在那間屬於他的屋子裡自由地玩遊戲,打牌,鬥地主,還可以上網,找美眉聊天,甚至還可以明目張膽地談戀愛,跟比自己小十歲以上的姑娘談情說愛。而楊欣,他想跟她逗兩句,隨時都可以跟她逗,他甚至覺得楊欣其實還是挺愛他的,所以,他不敢太刺激楊欣。一般來說,他儘量不把姑娘帶回家來,如果非要在一起,要麼開房間,要麼去姑娘家。而且,他每次都會編個理由,比如說去朋友家打牌啊,跟同事喝酒啊,或者加班啦,上郊區開會啦。他還是不願意讓楊欣覺得他是去約會,是跟其他女人在一起,一方面他覺得那樣會傷楊欣的心,另一方面,他總覺得楊欣還是他老婆。儘管離婚了,自由了,他跟誰來往怎麼來往楊欣都管不著了,但他真跟其他女人怎麼樣的時候,還是不願意讓楊欣知道,甚至有點隱隱地覺得對不起楊欣。 不過,楊欣再笨,畢竟跟馬文做了十來年的夫妻,她能不知道馬文怎麼回事?她心裡其實挺恨馬文的——覺得馬文太絕情。她當年可是系花啊。嫁給馬文算下嫁吧?就她那條件,嫁一鑽石王老五難點,但嫁一有車有房家有存款的,不算難吧?馬文有什麼啊?老爸是工人,老媽是家庭婦女,家徒四壁,上面仨姐姐,下面兩弟弟,工作前幾年的工資全貼補弟弟上學。當初楊欣她媽攔著楊欣,楊欣義無反顧,背一雙肩背就跟馬文住進了地下室。馬文當時怎麼對她說的? 新婚第一夜,馬文對她說:這一輩子絕不會委屈她,從今以後,飯馬文做,衣服馬文洗,家務馬文幹,馬文只對她一個女人好,不對任何其他女人好。絕對聽她的話,不做她不高興的事,不說她不高興的話,如果她不高興,他就哄她,一直哄到她高興為止…… 楊欣當時斜在馬文的臂彎裡,故意說:「什麼叫哄我,哄到我高興為止?我就不喜歡男人哄我……」 馬文用力摟住楊欣:「那我就吻你,吻到你高興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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