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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我不想進軍校。」這兵不知好歹不識抬舉地回敬夫人:「服役期滿,我就退伍回家守在老媽身邊,我媽守寡帶大了我,不容易,我得掙錢讓她過好日子。」

  白夫人:「你準備怎麼掙錢?」

  「我有力氣,能幹重活,聽說現在復員兵的工作也不好安排,我想去打工,到哪兒當個搬運工幹個力氣活兒什麼的。」

  白夫人扭頭就走,一路心口堵著堵了一團悶氣,回到家就沖丈夫開火:「你和你姑娘相中的女婿,你就等著把姑娘嫁給搬運工嫁給一個力工跟他過窮酸日子吧!」

  白將軍在夫人的吵嚷中弄清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不禁大怒:「你跟著瞎攪和什麼?你算老幾你跑到特戰隊去給人家發號施令?這兵給你軟釘子撞給得好! 給得妙!我要是他我也這麼戲弄你!這小子聰明!高!」

  白夫人來特戰隊走了一遭,消息不知怎的傳到了團部,晚上, 高隊長接到團長的電話:「好啊,你個高風冷你膽量不小啊!」團長連諷帶刺的:「你敢把軍長漂亮千金藏到你們那兒?不聲不響地藏了這麼多日子!你挺牛哇你!」放下團長的電話,高隊長跟李教導員又碰了頭,終於把這件讓他倆也雲裡霧裡的事整明白了。白淩雲根本不是康冬冬的什麼女朋友,那貨是自己瞎起哄,軍長千金真正喜歡的是陶笛,所以軍長夫人才點撥他倆保送陶笛進軍校。

  高隊長:「老兄你說,這事兒咋辦?」

  李教導員:「該咋辦就咋辦唄,論條件,陶笛小子不孬,是塊好料。」

  高隊長一拍腿:「中!」

  誰知陶笛對這送上門的好事根本不領情,面對高隊長李教導員,這兵居然說:「我不想讀軍校,我這個人從小就坐不住課堂,在學校時就老不及格,到了軍校肯定還是這樣,在被軍校開除前,我最好自己識相,別去。」

  高隊長和李教導員相互看看,「你小子!」高隊長罵道:「你個扶不起來的天子!讓你當獅子你偏要做貓!這好事落在誰頭頂誰不高興得直撞牆!你小子是活跳猴子啊你坐不住課堂?能提幹當軍官,你就是在屁股底下塗大力膠粘到課堂上粘兩年也不枉啊!」

  「我不想當軍官!」陶笛說:「我就喜歡當士兵,我已經習慣了執行和服從,讓我學著去管理別人,我學不會。」

  「你小子……」高隊長被噎得說不出話。

  「小陶,」李教導員和藹地:「你是不是有情緒啊?心裡有什麼解不開的結?」

  「沒有。我真的特別喜歡當一個兵,尤其是特種兵,常常會獨自一人面對一片陌生的隱蔽著兇險的地域,這太刺激了!我就喜歡嘗這刺激,一次一次地嘗,這是將軍們永遠也嘗不到的,將軍的構思最後都要交給我,我就是這場戰鬥的主角,這多痛快!我不想這份享受被奪走,我喜歡演這個主角!」

  高隊長和李教導員再相互看看,高隊長心中道:「兔崽子!真他媽有種!」

  黑壯志內心有一種無法去除的羞恥感,像他這樣一位聽慣了誇獎奉承對未來充滿自信的高材生,竟然在初上情場和戰場時都敗給了一個兵,這太丟人了,如果這身不翻過來,不管以後做了多大的官,獲得多大的成功,他這一輩子也不會感到揚眉吐氣。但是怎麼辦呢?他人不知鬼不覺地搬出了白夫人,白夫人來後那一系列的動作,他略有所聞,起初,他對白夫人提升陶笛的做法感到震驚和絕望,自己這不是反倒幫了陶笛的忙?讓他名正言順地當起將軍女婿?可轉念一想:這未必不是好事,你陶笛不是不同凡響嗎?白淩雲愛你就愛的是這份不凡,你做為軍隊中一個以阿拉伯數字計數的小卒子,在命運的擠兌、摔打和嘲弄中左突右撞,白淩雲欣賞的就是你這份孤膽英雄的狂傲勁兒,現在,只要你接受了這個寶貴的保送名額,就是接受來自權力的施捨,就要不可救藥地落入媚俗與平庸,你的人格將不再閃出魅力的光芒,白淩雲將會從骨子裡鄙視你。

  黑壯志心裡滾過一陣狂喜的熱浪,可這陣喜浪還沒平復,他就從李教導員那兒得知陶笛的回答,他登時懵了,怎麼可能呢?這個從前考試不及格的頑皮男孩,怎麼會有這麼孤傲的心勁兒?這份孤傲別人讀不懂,人們也許會說他傻,腦子有病,像高隊長所說的「讓你當獅子你偏要做貓」,但惟有黑壯志能讀懂,他從不是貓,他骨子裡就是獅子,他接受了施捨搖著尾巴露出乖巧相,才要變成徹頭徹尾的貓呢。

  士兵在這出與權力的抗爭中又占了上風。

  黑壯志在憤怒之後又忽然想:難道這傢伙就是他一直傾慕的偉大戰士嗎?那種人只屬於英雄主義和古典主義時代,那個時代已經過去了千百年,那些偉大戰士所具有的優秀品質,那種肝膽相照、披肝瀝膽、士為知己者死,那份襟懷坦蕩壯懷激烈,那份赤誠……早已定格在歷史深處的某一個時刻,不會再有了呀!難道上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真的選中了這個淘氣包去做繼承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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