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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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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朗認為她又輸了,高勇提前實踐了他寧可毀滅也不被打敗的名言。 晚上吃飯的時候沈林歌提了一台筆記型電腦放在陶春面前,陶春欣喜地看著說:「送我的?太破費了。」 「不好意思,以後一定送你一台。」 「我沒聽懂。」 沈林歌解釋:「陶春,你幫我一個忙,一會兒白主任來了,你替我把這台電腦送出去。你就說電腦公司給你公司的贈品,反正他知道你在IT公司工作,這樣面子上大家都好看。」 「你幹嗎這麼巴結他?」 「你以為我願意?還不是你惹的事兒。」 「我怎麼惹事兒了?」 「白主任是高勇的哥們,我告訴過你吧。你把黎明朗介紹給高勇,讓高勇那麼不高興。人忽然又死了,我都不知道高勇有沒有跟白主任說我什麼,我得防患於未然啊。」 「既然你明明知道利害關係,你幹嗎不反對我做媒啊?」 「我當時想萬一他倆情投意合,也算落個人情嘛,誰知道結果會這樣。」說話間他看見白主任來了,趕緊叮囑陶春,「做得自然一點兒啊。」他起身,滿臉堆笑地迎了上去。 個晚上,沈林歌都像個弄臣一樣卑躬屈膝地討主子喜歡,陶春接受了恥辱與卑微的洗禮。 第二天晚上,下了班,陶春又去男人那兒為白主任做電腦裝機員,折騰了兩個小時總算是幹完了。 兩人在街上走著,沈林歌松了一口氣,「謝天謝地,電腦總算送出去了,也給他安上了。」 陶春不說話,沈歌林問:「你怎麼不說話?」 「說什麼?」陶春的口氣很冷淡。 「我知道你看見我獻媚的嘴臉很不舒服。」 「是。」 「你很坦誠,我也很坦誠,我沒在你面前掩飾我任何的弱處。誰都知道談戀愛要把長處展示出來,短處掩蓋起來,但我不願意,那不真實。你能看到一個人春風得意的處境,也得看到他英雄折腰的時刻。人都是有高貴有卑微的。」 「是,人都這樣。但你得允許我喜歡傲骨更多一些的男人。」 沈林歌辯解:「傲骨也得經過胯下之辱。」 「你這叫什麼胯下之辱?你不是為了什麼宏偉大業,你不過是為了個人安危,這有天壤之別。你完全可以不不卑不亢,大不了走人,這才叫男人。況且還沒發生對你不利的局面,你至於嗎?」 沈林歌道:「這才叫大丈夫能屈能伸,做得了爺爺也做得了孫子,等有一天我得勢了,看我怎麼收拾他。」 陶春站住了,道:「你做人原則的彈性嚇著我了。我害怕的原因是,你幸虧是讓我裝電腦,如果他讓我陪他睡,估計你也能忍了。」 「你這話可不像個正經女人說的話啊。」 「我寧可你也不正經,但別是個軟骨頭,我都懷疑要是在過去,你會當內奸的。」 「你放他媽的屁!」 「你也是。再見,提醒一句,是我放棄你的。」說完轉身走了。沈林歌吹鬍子瞪眼地站在那兒。 這是陶春在愛情賽場上第一次強勁勝出。 這一天不知道是什麼日子,名人紛紛下凡。著名電視節目主持人張芊芊將欄目現場辦公地點選在了譚愛琳的書吧。 譚愛琳好奇地看著他們的錄製。 張芊芊是個二十七八歲的女子,正在和一個嘉賓做訪談,用不了一個小時就錄完了。 送完嘉賓,張芊芊就過來向譚愛琳道謝:「譚姐,謝謝你提供方便。」這一聲「姐」叫得譚愛琳心理上有了優勢。 「你這書吧太好了,我竟然從來沒來過。」張芊芊看看四周,讚歎道。 「那以後多來,你能來我這兒我也著名了。」 「不敢當。你能送我一本你寫的書嗎?我看過,非常喜歡,簽上名啊。」 譚愛琳被她誇得不好意思了,連說:「哎呀,寫得不好,很慚愧。」她嘴裡這麼說著,心裡卻受用得不得了。 「我一見到你就覺得我們挺相通的,只是現在不熟,熟了我們會成好朋友的。」 「能受名人的青睞我太榮幸了。」 「別笑我了,我知道我浪得虛名。」 「你別謙虛了,你是好多男人的夢中情人!」 「真的。」張芊芊故作驚訝地笑著。 沒過兩天,譚愛琳的書吧正要關門的時候,張芊芊給她打了一個電話,說要和她談談。 譚愛琳猶豫了一下說:「現在嗎?太晚了吧。」回身關照服務員,還有客人要來。 十分鐘後張芊芊趕到了,「我是不是太莽撞了,說要見你馬上就要見。」 「怎麼會呢?我很榮幸。」 「我也很榮幸。不知道為什麼,我對你一見如故,覺得對你可以無話不說。」 譚愛琳逗她:「你要小心,我很危險的。」 「願意冒險。」 「找我有事嗎?」 「我最近心裡很亂,忽然特別想找人聊聊,就想起你了。」 「出什麼事了?」 「我個人感情上的事兒。反正我把你當朋友了,也不避諱什麼。我最近愛上了一個人,比我大,我們是在飛機上認識的,交往一個多月了。他前幾天向我求婚,說實話,我覺得幸福也覺得矛盾。」 譚愛琳試著問:「你覺得一切太過於神速了,是嗎?」 「太對了。我就知道你能懂得我。我看完你的書就知道你是極聰明的女人。」 「我聰明什麼,在感情上我是個笨蛋。」 「那是你對感情沒興趣,你看不上男人。」 「你高看我了。」 「我要是高看你我也不會找你傾訴了,我還準備請你給我當參謀呢。」 「那我壓力可太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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