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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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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辦?她沒錢還我,我總不能逼她砸鍋賣鐵,賣身還債吧。」 伍嶽峰儘量冷靜地對她道:「她的處境確實讓人同情,我們心好甚至可以給她一些錢,但她生活的負擔不能轉嫁到我們頭上。她不能讓我們為她負債呵,我們沒有這個義務,你一定得把道理講給她聽。」 譚愛琳打量著他,不禁分析他的言外之意,他是不是埋怨自己把他牽涉到經濟負擔當中?譚愛琳心裡有點兒不是滋味。 當天晚上,譚愛琳不得已向父母借了錢,好把錢還給伍嶽峰,她不想在錢上跟他有染。 譚愛琳再次見到伍嶽峰的時候,把從父母那兒借的錢還給了他:「嶽峰,如數奉還。」 「那個小貓兒把錢還給你了?」 「還沒有。」 伍嶽峰扭頭審視著她:「你找別人借的?」 「你別管了,我周轉得開。我覺得你說得對,不可以把負擔轉嫁給別人。」 伍岳峰不高興了,「你怎麼聽不懂我說話呀?我說的是大道理,不是針對你我之間,你這樣理解太狹隘了。」 譚愛琳沒吭氣,扭頭看窗外。驀然間她傷感不已,她覺著生活混亂不堪,經濟上的賬算不清就罷了,感情上的賬也算不清。 陶春堅決不花男人的錢,包括現任男友鄧凱文的錢。她怕男人看低了她,她說為這是一個淑女應有的自尊,但婚後另說。 那天去逛街,在街頭看見一個皮包,她不由自主地走過去觀望。她已經是第十七次看望這個包了,她說:「我太喜歡這個包了。你覺得怎麼樣?凱文。」 鄧凱文是一付事不關已的樣子,「你覺著好就好。」 「我真的很喜歡,可我的包太多了,我不能太浪費。」 「那就別看了。」 陶春戀戀不捨地離開櫥窗。其實她很希望男友說喜歡就買,也好找個花錢的理由,因為男友不出錢,也就不便說這種話。 當陶春第十八次地探望那只LV皮包時,這皮包像炸藥包一樣讓鄧凱文忍無可忍地撲了上去。他甩下陶春沖進店去,不一會兒將那只皮包買了下來,說:「送你的。我看你要再不得到它一定會精神分裂的。」 「我只是欣賞欣賞,沒打算要它。」陶春既驚喜又慚愧。 「還是要了它踏實,否則我就跟見死不救一樣難受。」 「謝謝你。」陶春緊緊地把包抱在懷裡,一股暖流傳遍她的全身,原來花男人的錢是一種快樂。 又過了一周,陶春買了一條裙子回家,卻被鄧凱文數落了一個半小時,雖然錢是陶春自己掏的。 「你都多少條裙子了,還買!你又不開時裝發佈會,你穿這麼多裙子能提高智商還是增加營養?少穿幾條能缺鈣還是怎麼著?那麼貴,買什麼不行?」 陶春不理他,自己忙自己的。 鄧凱文看沒反應,有點兒惱了:「我說的話你聽見沒有?」 陶春忍不住火了:「你已經囉嗦一個半小時了。」 「你要是不改改你暴殄天物的壞毛病,我得囉嗦一輩子。我們以後日子長著呢。」 「我花我自己的錢,你那麼不高興幹嗎?」 「浪費自己的跟浪費別人的都一樣惡劣。浪費是極大的犯罪,多少人連飯還吃不上呢。」 陶春不解了,為什麼自己花自己的錢,但卻像個罪犯一樣被聲討。 沒過幾天,陶春又習慣性地買了幾隻茶杯,女人對美的東西都有一種本能的癖好。看鄧凱文過來,得意地展示給他看:「我買的杯子漂亮嗎?」 鄧凱文看了一眼,立在原地沒動,說:「你怎麼又亂花錢?」 陶春緊張地望著他:「我覺著特別漂亮。」 「多少錢一隻?」 「十塊。」她只說了原價的一半。 鄧凱文怒氣衝衝:「我再提醒你一遍,以後的生活是兩人世界,不是你一個人。我無法忍受和一個不知道節儉的人在一起生活。」 陶春站起來,盯著鄧凱文說:「這杯子其實是二十塊錢一個,我喜歡,我就要買。我是自食其力,又不是偷來了,有什麼不可以。」說完又蹲下來擦杯子,全不理會鄧凱文出門時的憤怒神氣。 她不能忍受花自己的錢還得撒謊、受人鉗制,這簡直是在鐵蹄下生活。 馬小冬不開計程車之後,暫時沒找到工作,成了待業青年。 那天黎明朗下班回家,看見他又在吃速食麵就榨菜絲。 馬小冬聽到聲響後,回身問她:「哦,你吃晚飯了嗎?」 黎明朗放下手裡的包,「在公司吃了。」她扭頭看見馬小冬又在吃東西,「你怎麼老吃速食麵?」 「湊合吃吧。」馬小冬頭也沒抬。 黎明朗關心地問:「你別弄得營養不良再花錢看病更不值了,我給你煎兩個蛋吃。」說著進了廚房給他煎了兩個蛋。 把碗放在馬小冬面前的時候,他不好意思地說了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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