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影視原著 > 怪你過分美麗 | 上頁 下頁 |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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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向晚說:「我媽在我三歲的時候就去世了,我跟著我爸我爺爺我奶奶長大的。我爸有兩個愛好,一個是賺鈔票,一個是包二奶,雖然一直到我十六七歲,他都沒有把她們娶回家。」 管弦笑起來:「這樣一來,你是有童年陰影的。」 莫向晚說:「倒還真沒有太大的陰影,我說了我小時候對生活沒什麼大追求,人還是很膚淺的。因為我要什麼,我爸就會給我買什麼,雖然他把我丟給爺爺奶奶養,我爺爺奶奶待我的普普通通算不上親近也談不上太好,但是在我十七歲以前,我以為我有個不太管我,我要什麼就給我買什麼的爸爸,已經比其他小姑娘都要幸福。」 管弦歎道:「人在不懂人生道理的時候,都會把人生想得很膚淺。」 可不是? 莫向晚想要笑得開心豪爽一點,不過終於還是苦笑。 那一些過往雲煙,不知從何說起。 在莫向晚小的時候,她的父親莫尊曾打過這樣的保票,「我們家乖囡是要富養的,養得漂漂亮亮,將來嫁個好男人,我對你媽的承諾就算完成了。」 莫向晚不知道好男人的標準是什麼,但在十七歲以前,她知道她的父親一直是鄰里間公司內有口皆碑的好男人的標杆:他待她這個獨養女兒一直是出了名的好,生活上任她予取予求,十幾年來也一直沒有再娶,雖然因為在國有建設集團任著要職,常年奔波在各工地上頭,陪伴她成長的時間算不上多,但除此以外,他簡直就是人人稱道的道德楷模。 她不知道模型有一天也是會崩塌的。 就在十七歲的某一天,莫向晚放學回家,發現家裡來了兩個女人,同爺爺和奶奶四人坐在客堂間的八仙桌的兩邊,好像在談判什麼事情。 她本來不以為意,但是正要進自己房間時,聽見其中一個女人盛氣淩人地講:「我和莫總已經七年了,我們講好第八年就結婚的。我們在事業上也合作得很愉快。」 莫向晚震驚地轉過身,看著她的爺爺奶奶二人一臉難辦的樣子。 事情很快就不難辦了,因為另一個女人細聲細氣、哀婉悲戚地說:「我沒有別的要求,只希望你們可以認下我的孩子,名字我們已經商量過了,這個孩子叫曉晨。」 她一句話講完,就定了乾坤,也把莫向晚十七年的認知顛覆。 一個有口皆碑了十幾年的道德楷模父親,竟有一日灑出二女爭一男,腳踏兩條船的狗血。這個打擊太大了,莫向晚天生的剛硬脾氣發作出來,她對著父親不依不饒,「你怎麼能幹道德敗壞的事兒?」 莫尊一貫是哄著她的口吻,「乖囡,爸爸還是愛你的。」 莫尊的話沒有講完,奶奶在一邊提醒了一句,「你還缺一個兒子。」 莫向晚的腦袋「轟」地一聲,炸開了,世界裂成四五瓣,她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活了十七年,自以為是父親的獨一無二,原來卻是可以替代。 她任性地尖叫起來,「你怎麼過了這麼多年才想起來你缺一個兒子啊!」 奶奶指著莫向晚,呲出一句,「誰讓你媽死得早?你偏偏就不是個兒子!」 如雷轟頂的莫向晚在晚上離家出走,如同過去的十幾年,一和父親鬧脾氣,就用離家出走來要挾,不到半天,父親就會把她尋回去,好言好語地安撫。 她在弄堂口遇到了初中同學范美,範美給她一支煙,是一支白萬,細長條的,有點誘惑性的意思。莫向晚把它夾在手指裡很有感覺,就蹲在路邊把什麼都跟範美講了。 範美聽完以後,抱了抱莫向晚的肩膀,「別傷心,有空多出來玩玩,晚晚,外面的世界多美好啊!」 范美是莫向晚的初中同學,她的成績一向不大好,初中畢業以後就進了市北的一所中專。 本來範美就是長得不比莫向晚差的小美女,進了中專以後,她學會用眼影睫毛膏和眉筆,讓自己的美麗甩開莫向晚十七八條馬路。 莫向晚看到化妝後的範美是很驚歎的。她說:「原來她們是這樣勾搭上我的爸爸。」 範美笑起來儀態萬千,一雙美腿裹在黑絲網的長筒襪裡,像美人魚的魚鰭。 莫向晚只有跟著範美一起玩,才會忘記那天離家出走後,父親並沒有像往常那樣出來尋她。待她回家後,那個一語定乾坤的女人,已經住進家裡養胎。當然,一向對自己普普通通的爺爺奶奶,就更加得普普通通。 範美勸她:「我們這樣的年紀和樣貌,怎麼快樂都是夠格的,你不要愁眉苦臉,浪費青春。」 範美願意帶她一起玩,還合著她的脾氣順著她講話解悶,這都比悶在家裡,看著愈發不像自己親人的親人要爽快得多。 十七歲的莫向晚的這樣天真,她很認真也很快地學會同範美出去耍樂,拿著父親給的零花錢為范美這個朋友買單。花錢可以買來快樂,還有友誼,哦,還能買來一些認知。莫向晚終於曉得自己畫了妝以後比範美更漂亮,比電視裡的香港小姐還要漂亮。 有一回,她跟著範美去一個地方,路過彈子房,正在玩街機的小男孩對著她們吹口哨,還不習慣這種路數的莫向晚面紅耳赤。 範美說:「小鬼頭,色迷迷的,別給他們討便宜。」 範美願意給一些重點中學和名牌大學的男生討便宜,喜歡混在他們的圈子裡。她說他們聰明、乾淨、人還長得帥。她不管對著誰都叫「哥哥」。這就是範美的路數。 莫向晚冷眼覷著,那些有錢的男學生,喜歡把手往小姑娘的胸部上面放。她想,她不習慣這種路數。 範美並不是一個人混在這些男生堆裡頭,她有個頭兒,是個中年婦女,身材肥臃,長相平庸,卻喜歡穿旗袍,戴芮華金飾七十年前流行上海灘的24K純金龍鳳鐲。她住在鬧市深處的小紅樓,小紅樓一出來就是最頂級的百貨大樓,裡面隨便一件衣服都要1000塊朝上。 範美叫她「飛飛姐」。這位飛飛姐之所以被人稱為「飛飛姐」,是因為年輕時候的她能把「恰恰」跳得出神入化,遠近聞名。她的身世也挺出神入化的。范美告訴莫向晚,飛飛姐的母親是舊時大舞廳的知名舞小姐,飛飛姐的爸爸背景成謎,在她出生之前就失蹤了,不過給她留下了一大筆財產。因此飛飛姐的日子過得很適宜,有大把的鈔票和時間,每天在家裡接待一群有錢美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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