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卓萱 > 再遺棄我試看看 | 上頁 下頁 |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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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因為元胤邦捐錢幫助「安傑拉」,也不只因為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而是因為他的這雙手充滿了溫暖,讓她捨不得、捨不得…… 「睡著啦?」元胤邦輕輕的將他握著的手放開,自書櫃中抽出速描本來,舒服地坐在沙發上,將林以凡的睡姿一筆一畫地繪入他的本子裡。 多奇特的女孩,為何他每下一筆,就對她更添探索之意?這樣的她,果真是最好的創作素材! 此刻的元胤邦還不知道,原來這樣的感覺便叫作「心動」。 天要下紅雨啦? 最近一周,方華每次出門時,總記得帶把傘,嗯,天色正常,但難保不會突然來個不測風雲,傘,帶著好、帶著好。 「方大哥,你很怪耶!每天都看你撐著傘,又沒下雨。」 「呃,遮太陽、遮太陽。」方華心虛地笑了笑,「臺北的紫外線指數過高,多防護才不會得皮膚癌。」 林以凡想幫他將傘放好,卻見他身子一轉,傘又高高的拿起,「我自己來、自己來。」 「怎麼可以拒絕別人的好意!」林以凡不甘心,奮力一跳,目標——方華的手腕! 不料,重力加速度並非任何人所能輕易掌握,失速的林以凡狠狠的壓倒方華,痛得半死的兩人仍堅持著相同的意思! 「傘給我!」 「不給!」 「給我!」 「不給、不給,就是不給!你怎麼跟我要,我都不會給你的。」 「給什麼啊?」 在熱烈的爭執中,突地插入一聲冷到不能再冷的問話,林以凡耳朵一動、眉一揚、彈身跳起,「方大哥啦~~我好心要幫他拿傘,他卻不讓我幫忙,我知道自己來到這裡之後半點用處都沒有,但連放一把傘他都質疑我的能力……」 「方華。」拖長的尾音讓倒在地上的方華在零點三秒之內馬上站起。 喂喂喂,這是什麼情況,明明他是受害者,怎麼被惡人先告狀,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我不是這個意思。」手忙腳亂的方華努力的安撫林以凡,「只是放個傘嘛!我怕你大材小用。」 「什麼大材小用,我到這裡一個星期了,半點工作也沒分配到,整天就是坐在元先生的辦公室裡發呆,時間到了就跟著元先生回家。」一想到這個星期來的工作情形,再怎麼開朗的她也忍不住了。「我知道元先生很有錢,不介意養個米蟲,可是我介意! 「我雖然只有高中畢業,但該有的骨氣可是不比大學生少,如果再這樣當米蟲下去,我、我……」 「別這樣,現在的大學生也沒多少骨氣,別拿自己跟他們比啊!況且這一個星期以來,我發現你在藝術品上的鑒賞力頗高,要是加以訓練的話,以後應該會變得很有用處,你就不要急,先混一陣子嘛!」 「你的意思是,我的骨氣也沒多少囉?」方華適得其反的安慰讓林以凡更加氣憤。 元胤邦輕拍林以凡的背,「方華雖然很不會說話,但他看人的眼光還算准,你別妄自菲薄,不要用學歷來衡量自己的能力。」 雖然他的聲音不具特別的溫度,但聽在林以凡的耳裡卻是那麼受用,受用到她的呼吸幾乎又要失控!「謝謝元先生。」 謝完,林以凡靈活地跳離他的身邊,恰好停在方華的面前。 對啦~~離元先生遠一點,這樣她才不會因為缺氧而致命。 她轉頭面向方華,「既然這樣,給我一些事情做好不好?」嗯,還是看著方華舒服,她的呼吸正常,心跳平穩。「你說我的鑒賞力不錯,那有什麼相關的工作可以做嗎?」 可不料她對他漠視,而只對方華「好」的態度,讓元胤邦的俊臉霎時覆上寒霜。 「林小姐,館內所有的事都是館長決定的,你求錯人了啦!」天啊~~他帶錯了,不該帶傘的,要帶的該是羽毛衣啊! 全身發抖的方華退後好幾步,可林以凡卻不放過他。 我的天老爺啊!這小煞星到底知不知道她的身分呢? 近來元藝館內天象異變,就是因為她的出現!從不跟女人同事的元胤邦,竟然破例將她安置在自己的辦公室裡。 這令人跌破眼鏡的決定,讓她頓時成了館內八卦新聞的當紅炸子雞。 不只是他倆上下班同進同出的情形,還有元胤邦對她不同於旁人的態度,在在都讓館裡的人知道這個少女是碰不得的。 可偏偏這個碰不得的女孩就愛在館長外出時,直喊著沒事做,總是往他這裡來找差事。 「方大哥,你也知道元先生都不給我工作做。」林以凡偏了下頭,「其實我看他也從來沒做事,一天到晚跑外頭,又不准我這個隨行秘書跟,肯定是出去玩了,所以我只好找看起來很忙的你,幫你分擔一些工作嘛!」 「方華,原來我在大家的眼中很閑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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