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琦緣 > 愛上兩個你 | 上頁 下頁
十七


  看到他無意離去,佩儀忍不住大叫:「滾出去!」

  「我還以為你很享受這個吻呢!」他的表情莫測高深。

  她無計可施,張牙舞爪的小儀「沖」了出來,用不堪入耳的髒話攻擊他。

  「好!好!」翊德迭聲:「好了!我知道你對我媽很有意見,我家祖宗十八代男盜女娼——小儀,你不覺得你太小家子氣了嗎?」

  小家子氣?

  她住口瞪視著翊德,剛才她罵的人如果是老街的混混,對方一定會拆了她一身骨頭,這個混賬卻無動於衷。

  「我會生氣是正常的,你居然把我拱手讓人,『送』給了筱嬋;你想想看,我是一個男人,不是物品!」他解釋。

  舔了舔稍微破皮的唇,他抱怨:「你咬痛了我!」

  「活該!你本來就不是物品,不是東西!」小儀刻薄罵道。都是佩儀你的「妙計」!

  「你生什麼氣?一個吻而已。」他問道。

  一個吻而已?那種吻太過……火熱,這還是個保守的形容詞,原子彈也不過是炸彈的一種而已。她想。

  「我不喜歡被強迫!」她僵硬地說。

  「對不起。」他知道最好隱藏住他的得意,以免激怒了小儀。她的反應那麼敏感卻又強加壓抑;翊德幾乎可以看到勝利女神就站在他這邊。

  翊德恢復原來的翩翩風度。

  他甚至唆使秋琴和小香央求「員工旅遊」,可憐兮兮的糾纏小儀答應。

  「陳大哥可以當司機嘛!」

  「對嘛!好不好啦!小儀姐——」

  小儀板起臉孔:「不行!」這場「戰爭」一直勢鈞力敵,她不願因此和翊德更加牽扯不清。

  十六歲的秋琴以超乎她年齡的智慧咕噥道:「不公平!陳大哥每天載你,偶爾帶我們出去玩一趟,我們又不會當電燈泡!」

  小儀又氣又好笑。她改變了主意:「隨便你們!只要陳先生有空我們便去!」

  她斜睨一眼正在竊笑的翊德:「你當心偷雞不著蝕把米。」

  他胸有成竹:「不會的。」

  秋琴、小香雀躍歡喜,才不理會兩人之間洶湧暗潮。

  野柳、鼻頭角、和平島、八斗子……北部較富盛名的風景區,他們都踏遍了。就連桃園、中壢一帶的卡拉OK、KTV他們也去觀摩過數次。不同于臺北市區地狹人綢,這些歡唱廣場的闊綽排場令人咋舌。

  十來個少爺兩排站開,齊聲喊:「歡迎光臨!」包廂不算,光是開放式的座位就接近百桌,舞臺大得像籃球場,雷射燈光、乾冰效果以及一流音響;楓葉卡拉OK就像無法與明月爭光的螢火蟲。初次上臺的秋琴、小香雙腳發抖,不過唱得實在不錯,下臺後頻呼過癮。

  小儀唱了一首東洋歌曲:《浪花裡的人生》,字正腔圓別有一番風流韻味,博得如雷掌聲。

  那種被群眾肯定的感覺令人飄飄然,絕非在自家店裡哼唱可比。

  陳翊德頗精玩樂之道,只要有他作主,絕無冷場。他用單眼相機拍下了許多美景和小儀的倩影,唯一遺憾的是,秋琴、小香只會使用傻瓜相機,拍攝他和小儀的合照時,技術、美感皆不足。

  看見他和小儀親昵的照片,仲宇吐了吐舌頭:「真有你的。幸好我沒有跟你打賭。這照片照得不好。」

  仲宇好奇地追問過程,翊德輕描淡寫:「尚未成功,仍需努力。」不肯洩露半句。隨後,他邀仲宇一同出遊。

  「要我當電燈泡?」仲宇笑問。

  「兩個小妹妹也會去,別擔心,你還不夠『亮』哩!」他一語雙關。

  「什麼!原來是叫我當褓姆?」

  「不!是請你當攝影師。」

  「關我啥事?」

  話雖如此說,仲宇還是來了。當他一路上和小儀三人談笑風生時,翊德心裡頗不是滋味;小儀和仲宇相處時就像好友般自然開朗,笑語盈盈,一點也不像和他獨處時全面戒備的模樣,翊德不禁撚酸,自己真的成了司機了。

  到達目的地後,他很粗魯地將尼康相機扔給了仲宇,不由分說拉著小儀就走,仲宇他們則在後嘻笑玩鬧。

  十分穀遠不如十分瀑布出名,卻是一個天然滑水場,沒有人工斧鑿,渾然天成。

  架妥烤肉炊具,秋琴、小香早就跑去玩水,無憂無慮的笑聲提醒了李佩儀所錯過的登蔻年華。

  受夠了陳翊德的緊迫盯人,她放下炊具,加入秋琴、小香之中。白棉T恤、藍色牛仔短褲,小儀看起來並不像霓虹燈下妖嬈的女老闆,陽光的洗禮令她渾身散發出青春氣息。

  看到她白T恤濕透黏貼在身上時,仲宇吹出一聲口哨,翊德略顯不悅:「曬昏頭了?」

  仲宇微笑:「戀愛之前,人人平等。」

  「戀愛?」翊德嗤鼻:「不知道是誰說的:只能遠觀,多刺、噴火等等蠢話?」

  「噯!老哥,戀愛的人是盲目的。」仲宇不以為忤。

  翊德不客氣地:「是我先解除了她的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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