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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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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 再一個星期南宮烈就要回美國去了,所以席湘兒才會瞞著他在下班之後又兼差打工,想要多賺一些錢,買禮物給南宮烈。 雖然說她是「主人」,南宮烈是她的「情夫」,而且南宮烈口口聲聲說「主人該負責供養情夫」。然而,事實上,他們生活在一起的這一段日子裡,他們的一切生活開銷全都是由南宮烈支付的。 並不是她想佔便宜,賴皮不肯付賬,而是因為南宮烈的口才實在太好了,和他理論根本毫無勝算;若和他賭桌見輸贏的話,想贏他就更是笑話一則了。 最重要的是,席湘兒不想因非堅持己見不可,而搞個不好失去了他,那才真是得不償失,虧大了哩!所以絕不是她想佔便宜,而是不得已才「委曲求全」的。 但是,她想買東西送給自己心愛的小烈的心意卻未曾稍減。問題是,每次她買了一樣東西送給小烈時,他一定在次日就回贈她至少雙倍價值的禮物,這麼一來,送他禮物就好像是「變相」要他送禮物給自己的「手段」了。 雖然她知道南宮烈並沒有這種想法,但她就是不喜歡這樣,所以才會趁著即將出國前不到十天的日子裡,做一個短期的兼差打工,買一樣禮物,打算在上了飛機之後,再送給小烈,這麼一來他就沒機會「回贈」了,呵呵! 幸好南宮烈最近似乎較忙,所以沒有對她的晚歸多加過問,加上好友柯佩玉的「掩護」,她才能順利的瞞著南宮烈在這家花店打工。 至於南宮烈本身究竟在忙什麼,席湘兒也不清楚。沒辦法,因為自他們共同生活起,就曾經「約法三章」,絕不相互干涉對方的個人隱私,所以她雖然知道每天早上南宮烈送她去廣告公司上班之後,便像失蹤了般,整天都不在家,不過他總是會在她下班回家之前,先一步回去。因此,她根本無從得知他究竟在做什麼,而且也不敢過問,因為她怕「答案」將出乎她的意料。反正只要她的小烈一直在她身邊,她就心滿意足了,其他的,都不再那麼重要。 不過,她和柯佩玉都相信,南宮烈真正的身分絕不僅止于「情夫」這麼單純而已! 「湘兒,你把這幾束花送到飯店去。」 花店的老闆娘是個難得的好人,給了席湘兒相當的時間彈性,允許她趁午間休息和下班之後,分段來打工。為了感激老闆娘的好意,席湘兒更加賣力的想把工作做好。 「嗯!我這就送去!」 * * * 將花束順利送到飯店櫃檯簽收之後,席湘兒便準備趕回花店,繼續下一份工作,卻在轉身離去之際,不經意的掃到一個隱沒在角落的熟悉身影—— 小烈?!席湘兒不禁向前走了幾步,想確定是不是自己眼花看走眼了。 真的是小烈! 更令她震驚的是,他的身邊竟然坐著一個金髮大美女! 不會錯的,是那個金髮大色女,上次和佩玉、哲夫一起吃飯時,跑來向小烈搭訕的那一個! 她絕對不會看錯,尤其是對她的小烈有「不良企圖」的人,就算化成灰,她都會認得。 為什麼小烈會和她在一起?莫非自從上次以後,他們一直有往來,只是我不知通?!席湘兒愈想愈心慌,愈想愈激動。而接下來那觸目驚心的一幕,更讓她差點兒嚇出心臟病來! 那一個不要臉的金髮八婆,居然和她的小烈靠得那麼近,而且似乎交給小烈一疊厚厚的東西,還一副很神秘的樣子。莫非那是——鈔票?! 她為什麼給小烈鈔票?!一股可怕的念頭倏地襲上她的心頭…… 不!不可能的,小烈沒有理由拿那個八婆的錢,除非……。不會的,小烈說過他現在只屬於我一個人的,應該不會再接受別的女人的「收買」,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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