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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就算可以少奮鬥一萬年阿珂也不要,人生不過短短的幾十年,要那麼多錢幹嘛。

  「你什麼時候開始跑財經新聞了?」凌虹延問。

  「唉,不是啦,是因為、因為……」很難說清楚耶。「唉,反正就是、就是發生了一些意外,然後就……」阿珂煩躁說著,獗獗嘴打住,她不認為凌虹延有耐性聽她細說從頭。

  「意外?」凌虹延放下照片,眼底閃著黠光,她抄起那本「塔羅牌解析」,翻到阿珂之前看的那頁,兩手撐在桌面上,把書拿在空中,慢吞吞地說:「除非,一個人先放棄爭取,命運才會輪到老天決定。同樣的邂逅,同樣的結果,可以有不同的歷程。人,是可以操縱過程的。

  凌虹延不是完全不相信命運,但她更迷信自己的能力。

  阿珂皺起眉頭,這話太令人費解了啦。

  凌虹延把書上的解析給阿珂看,再指了指茅璿的照片,笑道:

  「遇上他,就是這種下場。」

  茅璿想娶她,她答應得爽快,不是因意願高,而是無所謂。她沒有非嫁不可的人,有個男人想供養她倒也不是太糟糕的事,最重要的是,她不想失去沈雲升留下的律師事務所。

  但現在,凌虹延骨子裡的賭性被喚起了。她記起了自己不是一個肯受人擺佈的人,突然之間,她想食言了。

  阿珂要一個討債的男人,是嗎?

  哈,簡單!她會讓阿珂如願的。

  「沒那麼悲慘吧?」阿珂說。雖然她不是很欣賞這男人,可也不能這樣就說人家是禍源啊,至少人家有錢,而社會是「向錢看齊」的。

  凌虹延拿起桌上的火柴盒,抽出一根火柴。她想著:要她當茅璿的配偶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可她想製造其它「可能」,賭一賭自己的命運。

  阿珂看看把玩著火柴的凌虹延,忍不住問:

  「你咧?你的預言是「權杖」,陶姑姑還跟你說了什麼?」她很好奇,像凌虹延這樣一個美麗能幹又聰慧的女子,會有什麼樣的命運。

  嗤!凌虹延劃亮一根火柴。這火花是她點燃的,這開始是她決定的,至於結果是什麼,誰也不知道。凝視著火苗,她道:

  「她說,我會遇上暴風雪。」

  「哦?什麼暴風雪?」阿珂更好奇了。

  凌虹延勾勒」抹笑,透過紅色的火光看著阿珂溫厚的臉。

  脫下律師袍,她總是愛玩火,在沉著冷傲的外表下,隱藏著愛追逐刺激的熾烈靈魂,可以像撒旦,也可以像天使;她,凌虹延,是一個教人又愛又恨的善變女人。

  這一次,她想拿著火把對準阿珂擲去,看阿珂挑戰火焰的倉皇模樣肯定有趣。

  這女人搞什麼約他在這荒郊野外?茅璿對車窗外的景況十分不滿。

  從市區到這裡花了他一小時的時間。原以為約他的人慎重其事,所以約他在一個特別的地方,結果他看到的不過是一家不起眼的小店。

  初次見面就如此浪費他的時間,哼!女人就是麻煩。

  這個將成為他妻子的女人,最好不是每次都這麼麻煩,否則他勢必得花一些工夫教她搞清楚狀況。當他的妻子必須遷就他,不是教他配合。

  前座的車門被打開來,他的特助費司把頭探進來說:「茅先生,店門鎖著。我們早到了二十分鐘,凌小姐大概還在路上。」

  茅璿哼一聲。他沒耐性等人,希望那個女人不要考驗他。

  費司坐進車裡,回頭遞上一個鼓鼓的紙袋——

  「茅先生,這是昨天在『法蘭克福』發生意外的女人留下的。我調查過,她是報社記者,是ART的記者帶她進去的。」

  ART就是路以麟所屬的新聞台,因為和茅氏企業有合作案,所以有關茅氏的新聞,ART幸運地擁有第一採訪權。

  茅璿打開紙袋一看,裡頭有一副眼鏡、一台相機和一本筆記本,他隨手往旁邊的位置丟,露出厭煩的表情。

  那些以挖掘名人新聞為生存的媒體記者,在他看來就像蒼蠅一樣,惹人嫌。

  「您放心,我已經知會俱樂部與ART了。」費司說。意思就是俱樂部管理人該受罰,而ART記者帶人混進去,也要倒楣了。

  「還有,紐約公司請示您,關於最近傳出賬戶資料可能遭駭客入侵的消息,是不是必須……」

  茅璿是個分秒必爭的人,所以他的下屬常有機會跟他坐同一輛車,目的是利用車上時間跟他報告公務。

  但今天的他有些莫名地煩躁,他不耐煩地作個手勢,打住費司的話。

  「寒舍」的掌門人一聲令下,阿珂這個下午的工作就是待在店裡大掃除。所以,阿珂搭凌虹延的車到山下買了清潔用品,現在正獨自散步回店裡——

  她走著,捧著肚子上的「球」嘀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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