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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半晌,她拿著一條西裝褲過來問他:「峻偉,是不是這條黑色的?」

  「嗯,拿過來替我穿上。」因為方才突然產生的想法令他急於否認,只有這樣逼她,他才能證明自己沒被她無辜的眼神給軟了心腸。

  「這……」要她替他換褲子?

  這個指示讓她面紅耳赤,她不知道他的意思是……

  她的臉紅及遲疑看在他眼裡,一股莫名的怒火順勢而上,「怎麼?怕看到我扭曲變形的肌肉是嗎?」

  她愈是排拒,他愈是強迫,他將自己的長褲脫掉,壓下她的頭。「看清楚是不是令人作惡啊?」

  「不、不。」她驚惶地推開他的手。

  他的膝關節以上是結實的肌肉,卻被束帶給裹住,小腿以下只剩下冰冷的義肢。

  她第一次見到這種景象,不由自主地,她想起了以前那雙強而有力的腳曾在大操場裡盡情跳躍,曾經在與她玩追趕遊戲時跑得好快。

  「可怕嗎?這些全拜你哥哥所賜。你有什麼好怕的?不過是要你換上褲子罷了,這個廢腳我可要看它一輩子。」

  「不、不,不要再說了。」他的指責,每一字一句都打痛了她的心,為他而心疼、為自己的無法彌補而愧疚。

  這輩子註定還不了了。

  換作出事的人是她,她未必有這個勇氣活下去,她又怎能要求他的原諒?自己卻一味地要求他讓她留下。

  在他心裡,見著她一次,必定是痛苦1次吧?

  「對不起。」

  「說這些未免太遲。」他明擺著不接受,看著她的眸子飽含著指責、怨恨。

  不,她不要他恨她。如果愛比恨容易,為什麼不接受她的愛呢?

  她願意愛他,用盡一輩子讓他感受到她對他的愛,她會愛他的全部,包括他殘缺的腳。這麼一想,令人驚心的右腳不再讓她感到害怕了,她主動接近他,試著挽回他剛才被她傷害到的自尊,「峻偉,就讓我服侍你吧!」

  他點頭!沒有拒絕她,有勇氣來到這裡,就要有勇氣承受他的一切,包括怒火、怨對,這是她應得的。

  至於鄭之遠呢?一切才要開始。

  在別墅的日子久了之後,鄭湘矛為已經熟悉管家應做的事了。現在,她得心應手許多,日子也不像之前在慌亂中度過了。

  只是不必再去學校上課的她,在做完楚峻偉的早餐之後,便空閒了下來,老實說,日子過得有些空虛。

  她想去上班或者是出去走走,但當她提出要求的時候,他總是冷冷的丟下幾句話——

  「不需要!」

  「你是我的抵押品,沒有自主的空間。」

  或者是更難聽的——「你是我豢養的金絲雀,你有看過比你更好命、更多薪資的管家嗎?」

  雖然他的話裡帶著刺,但她卻無力辯駁,因為他說的並沒有錯。

  然而,每天在家等楚峻偉回家,再煮一道豐盛的晚餐,便結束了一天的管家生活,無所事事的她,開始學會了胡思亂想。

  她甚至想到,如果她能和他產生戀情的話,那麼冷酷的他便會走出過去哥哥帶給他的陰霾,甚至敞開心胸去接受別人、相信別人。

  如果能得到他的愛,她相信自己會比任何一個女人都幸福。因為當一個絕情郎敞開心的時候,會是個專一的好男人。

  想著想著,她幾乎就要相信,用愛溫暖他、感動他是目前能化解他們兩家恩怨的唯一途徑。而這個責任,自然而然地落在她的身上,責無旁貸。

  從未踏進社會這個大染缸的她,決定這麼做是對的後,便義無反顧的愛著他!事實上,因為從小的記憶要讓她愛上他是如此容易,但是,他呢?

  決定行動的這個晚上,她喝了點酒,希望能借酒壯膽。

  由於他的夜歸,她總是過了八點之後才開始作菜。望著時針指向十點,她知道他應酬的地點已由辦公室轉向酒店了。

  他從不為他的夜歸做解釋,也從不打電話說一聲,幾次下來,她在做菜的時候,幾乎都可以知道那些飯菜最後的下場。

  可是,她不能多說什麼、也不能多問,她只是他請來的管家,哪裡有資格插手主人的事呢?

  思及此,她斂下失望的眸子,直覺自己永遠跟不上他。

  「峻偉,如果你能愛我,多好。」她傷心地倒了一杯酒,這是她剛才用來壯膽的酒。「峻偉,如果沒發生那件事,你會愛我吧?」

  撫著額前的那道長疤,被瀏海遮住的醜陋疤痕喚起了她的記憶。

  過去,難道不能真的過去嗎?

  她喝得有些微醺,不知道喝了多少杯的她,腦袋裡混混沌沌的,正想回到房間休息時,門外傳來了車子的引擎聲。這麼晚,他終於回來了。

  她轉身想開門,卻因為顛簸的腳步而僕倒在地上,被地面摩擦到的膝關節擦出了血痕,痛得她齜牙咧嘴,爬也爬不起來。

  他走了進來!黑亮的皮鞋出現在她面前,一道冷冽的聲音從她頭上劈下:「用這種方式歡迎我嗎?我的女奴。」

  「不,不是的,我摔倒了。峻偉,可以扶我起來嗎?我的腳好像流血了。」

  「你沒聽過自己跌倒要自己站起來嗎?還是鄭楚兩家所受的教育不一樣?」

  他無意將她扶起,語帶雙關的口氣教她皺眉。

  她試著自己站起來,與他面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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