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子紋 > 唱首情歌來聽聽 | 上頁 下頁
三十


  “隨便你想怎麼稱呼,”她捏了捏他的鼻子,“總之該屬於你的責任,你別想撇得一乾二淨,別忘了,諾比音樂是屬於於家的。”

  “你是我老婆,也是于家人。”他忍不住咕噥。沒想到這小丫頭的腦袋竟然這麼靈光,雖然是基於愛妻的心態才把諾比音樂送給她,想讓她忘記自己倒嗓這件事,但其實這件事最後的得利者是他——因為他可以繼續做自己喜歡的工作,自在的生活。

  “每個人都找到自己的定位不是很好嗎?”於浩天一把抱住了蘇頌恩,“何必硬要牛頭對馬嘴?到最後只會搞得不倫不類。”

  聽到他的形容,她沒好氣的看了他一眼,“我已經說了,我可以進諾比音樂工作,但這家公司依然屬於你。”

  看來要說服她不是件容易的事,於浩天側著頭看她,最後他放棄的聳聳肩,“如果你覺得這樣比較好的話,那就聽你的吧!”

  對於浩天而言,沒有一件事比她快樂來得重要。

  他對她的好顯而易見,待在他的身旁,蘇頌恩相信以後不管任何事,他都會以她的幸福為第一優先。

  “我剛才好像聽見——”蘇頌恩側著頭打量他,“有人在唱歌?”

  “你聽到了啊?”於浩天忍不住哈哈大笑,“彈著彈著就不自覺哼了起來。”

  拉著他的手,她撒嬌道:“再唱一次給我聽?”

  “不好吧!”老實說,他對自己的歌聲實在沒什麼信心。

  “不管,”她嬌嗔著,“我要聽、我要聽!你一定要唱給我聽!”

  “幹麼聽我唱歌傷害自己的耳朵呢?”

  “就算你是破鑼嗓子,聽在我耳裡也像天籟。”

  這句話聽來一點都不中肯,就像情人眼裡出西施的道理一樣。不過拗不過她,於浩天只好硬著頭皮唱了。

  我想你,在每一天
  我念你,在我心裡
  祈禱一天你會回來
  期待將這首歌送給你
  我不問什麼時候你才會回頭看我
  我不問什麼時候你才知道我一直在守候
  但我真的想知道
  夜深時,你是否會想起我
  孤單時,我們是否還有機會握住彼此的手
  再見你時,我相信我們的愛情依然在……

  她緩緩的將自己埋在他的胸前。他的歌喉或許不是最好的,但他卻是用真心來唱這首她創作的歌……

  §後記:關於同性之愛

  有一個男人告訴我,一個條件不錯的女人身旁沒有男朋友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她太多情,跟太多男人交往,不知道哪一個才算男朋友;一個就是女人為了自己的身價而隱瞞有男友的事實。

  我聽了之後哈哈大笑問他,“那我呢?我不是你說的任何一個,你覺得又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他思索了一會兒,給我一個更絕的答案——“你沒有男朋友,可能有女朋友吧!”

  我幾乎要為他的反應靈敏而鼓掌,但我很清楚自己的性向,只是我覺得我毋需跟個不必要的人解釋太多,所以他愛怎麼想是他的事,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不過同性戀——在這個時代已經不再是禁忌,記得以前有人問過我,如果我弟來告訴我他是同性戀的話我要怎麼辦?我想那時該煩惱的是我爸媽而不是我。基本上,我尊重他的選擇。

  當我有了孩子之後,也有人問我,如果我的孩子跟我說,他喜歡的是同性怎麼辦?原則上,我覺得他的阿公阿嬤會比我更煩惱,至於我——應該是無所謂,只要他開心就好!我不把話說絕,因為還沒遇到,誰知道事到臨頭會怎麼反應。

  只不過我相信任何形態的愛情,只要當事者的想法夠健康、成熟,都值得被祝福。

  不過我做過一件最絕的事,就是在一個男人向我表白時,告訴他——我喜歡的是女的!當場,他被我的話給嚇到,但他的反應卻令我覺得很不錯,他只淡淡的說,那真是太可惜了。

  我騙了他,還找了一個很差勁的藉口拒絕他,但他的表現卻令我打下一個很好的印象分數,不過之後我與他也沒有再聯絡。有些人似乎當不成情人也當不了朋友,我覺得這才是真正可惜的事。

  我沒有什麼勇氣挑戰寫同性小說,因為沒把握寫好,所以索性不寫。不過誰知道哪天會不會哪條筋不對,突然想寫,不過那天可能要很久,也有可能永遠不會到來。

  下一本書是《浪子騙局》,我慶倖這個系列已經過半,終於可以鬆口氣,因為曾經有一度,我很惱自己沒有辦法將這個系列寫完,不過以目前來看,我想——應該還可以吧!

  記得在2006年的開始許下一個心願,用一年的時間加油努力,相信在2006年結束的時候可以有滿滿的收穫!

  P.S.:可別許些不切實際,例如中樂透之類的願望,因為如果可以成真的話,我早就許一百個這種心願了,所以許個有點難度,但卻實際的願望吧!一起加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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