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子澄 > 魔女治惡男 > |
三十七 |
|
§後記:幸運的定義 最近一位朋友說了一段話,讓我經常不經意想起,這段頗富深意且飽含智能的言辭,卻很難讓人在其中找到一個平衡點。 一個人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三、四十年,那是因為幸運,因為不曾遇到真心想要的人── 這是那句話的排列組合,看似簡單明瞭,其間的寓意卻難以一語帶過。 經常聽某些已婚的朋友提起,經過多年的婚姻生活,其實夫妻之間已經不能用「愛情」來形容,當年的愛情經過歲月的歷練,早已昇華成「親情」。 親情使人溫暖,卻不會讓人臉紅心跳,更不可能體會所謂小鹿亂撞的強烈衝擊,有的,只是安心和滿足;而那些既緊張又甜蜜的微妙心態,只有愛情可以讓人確確實實地感受。 專家說,愛情是荷爾蒙作祟,通常可以維持二至三年已是極限。 愛情明明是如此短暫的東西,為什麼還是有人前仆後繼,忍不住一嘗它所帶來的神經質和甜蜜?或許該說人類追求刺激的本能在作怪吧?! 少男少女成長之初,對愛情懵懂無知,他們渴望愛情;成熟的成年男女,對愛情似懂非懂,也難以逃開愛情的魔障。 那麼,已婚的男男女女呢? 難道因為被婚姻和社會道德給束縛了,人生裡就不會再憧憬愛情? 我認為並非如此。 人類有追求愛情的權利,這也就是愛情小說之所以無遠弗屆的理由。 我認為言情小說作家銷售的產品叫做「愛情夢想」,因為大家都渴望愛情的眷顧,所以情願淹沒在愛情小說的世界裡。 就朋友所說的那段話而言,不可否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那麼長久的時間,甚至是一輩子,那是種幸運;因為不必和自己的道德感拔河,不用面對接不接受愛情的掙扎和痛苦,對某些人而言,那的確是一種幸運。 但反過來看呢?這種幸運真能不教自己遺憾嗎? 恐怕見仁見智吧?! 縱觀社會版新聞,多少人為情所苦,多少人為愛所傷、自傷傷人,愛情其實真有其魔力,教人忍不住飛蛾撲火的魔力。 但在愛情過後呢?是甘心接受成為親情的愛情,還是再次追求另一段沒有結果的愛戀? 每當夜闌人靜、一人獨遊在愛情的文字海裡,偶爾,辣媽也會有些小小的懷想── 如果我在這個年歲、這個已婚的身分裡再次觸碰愛情呢?這樣算是幸運還是不幸? 到底幸運或不幸,沒有人可以斷言,全賴自己的智能去判斷、抉擇。 愛情本身並沒有錯,錯在它不長久,和它誘人且無法抗拒的魔力。 至於幸運的定義,事關個人情感作祟,辣媽著實無力置喙,那就各人自求多福吧!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