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朱妍 > 戀戀檢察官 > |
| 三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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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檢察官,我不懂,你有話要問我,昨晚為何不直接在公司問,竟要發傳票傳我來地檢署?」阿潘話說得客氣,卻不看聽出心中對此頗為不滿。 「我這麼做是基於兩個原因。第一,昨晚,你們擔心希娣的安危傷心落淚,哭成一團,我擔心在那種氛圍之下,所提的問題會得不到完整的答案;第二,我以證人的身份傳喚你,你在這裡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被記錄表下來,並且加以查證,若發現不實,你得負最高七年的偽證刑責,所以,等一下你千萬要據實回答。」翟羽睜著一對徹夜未眠、佈滿血絲的眼,不疾不徐的告訴阿潘。 「最高七年的偽證刑責?你這是在恫嚇我嗎?」阿潘下意識瞄了一眼一旁做記錄的書記官。 「恫嚇?不,你誤會了,我只是在善盡告知的義務。」 「謝謝你的告知,我保證會實話實說。」 「很好,非常感謝你的配合。」翟羽先禮後兵,開始提問:「這次婚紗秀是租用國際會議中心的場地?」 「是。」 「那麼,你可知希娣開車前往會場的路線?」 「嗯,我知道。」阿潘點點頭,加以解釋:「因為,我們公司時常租用國際會議中心走秀,所以身為希娣姐助理的我,常常搭她的車一起前往。每次希娣姐總是在剛過信義路四段後,轉進一條單行道巷子走捷徑到國際會議中心。」 「是這條巷子嗎?」他遞上警方從路口監視器側錄下來的照片。 「沒錯!就是這條巷子。」阿潘注視著照片,說: 「從照片可以看到希娣姐的車頭旁邊橫躺在一輛摩托車……啊!我明白了,一定是『瘋狗浪』的手下早就守在公司外面,當希娣姐從停車場開車出來就被盯上,一路尾隨,然後製造車禍趁機抓走希娣姐。」 「你的話前後矛盾。」翟羽冷眼睇她,眸裡精光乍閃。 「哦?哪裡矛盾了?」 「既然你說『瘋狗浪』的手下一路尾隨希娣的車子,那麼,製造車禍時理應從車尾撞上去,怎會是逆向沖出撞到車頭呢?從現場研判,分明是歹徒早就守候在巷子口,等希娣的車一切盡巷子,立刻衝撞過去。只是,我感到納悶,歹徒從何得知希娣要前往國際會議中心?又怎會知道希娣開車的路線?除非……」 「除非什麼?」 「除非有人提供訊息。」 「你這是在……懷疑我?」 「我沒這麼說,你大可不必這麼想。」 「喏!給你。」阿潘打開皮包,拿出一張摺得方方正正的紙交給他。 「這是什麼?」他接過去打開看,上面寫的密密麻麻。 「我是希娣姐離開公司時最後接觸的人,所以我主動將我昨天下午的行程,包括去哪裡做什麼與誰見面說些什麼,以及對方的手機號碼通通寫在紙上,你可以一一查證。」 「原來這是你的不在場證明。阿潘!教唆者通常都隱身幕後不會出面,除此之外,還會有天衣無縫飛超完美不在場證明。」 「翟檢察官!你們檢察辦案不是講究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嗎?如果你懷疑有教唆者,就拿出證據揪出來啊!而不是一味地含沙射影。」 「我一定會揪出教唆者,而且正在這麼做。不然怎會請你來作證理清案情呢?好了!今天,到此結束,若有需要再請你過來。」 「好!我會隨傳隨到。」阿潘鬆口氣起身,急欲結束這令她細胞不知死多少的談話。 「阿潘,我若沒記錯的話,這應該是我們第三次見面談話,你今天的表現比起第一次臨檢被帶回問訊跟在『蘇菲亞珠寶店』偶遇時的驚慌失措 ,簡直不可同日而語。想必你對於要到地檢署作證,已事先做足了心理準備,才能表現得如此鎮定吧?」 「作證不就是實話實說,哪需做足心理準備?」阿潘笑著往外走。 「說得好,呃……我差點忘了告訴你。」 「什麼?」阿潘站在門口回頭問。 「今天凌晨三點多,『瘋狗浪』在睡夢中落網,正在押解回臺北的途中。」 「真的?」阿潘大驚失色。 「你不知道?電視新聞台的整點新聞都重複播出好幾遍了,你居然不知道?阿潘,等『瘋狗浪』押解至地檢署,我會針對你一口咬定是他派手下抓走希娣一事跟『瘋狗浪』問個清楚明白。好啦!沒事了,你請慢走。」 「……」阿潘臉色蒼白得嚇人,拖著癱軟的雙腿,步履維艱的離開,翟羽馬上打電話給市刑大隊的李組長。 「李組長,我這招『引蛇出洞』已經讓洞裡的蛇開始不安,可能會有所行動,你的人一定要盯緊她,不能有任何差池……我靜候你的好消息。 」 當工人貼上最後一塊瓷磚,塗水泥抹平縫隙後,一座新墳立在夕陽裡。 「完工了!你們把工具跟剩下的水泥、瓷磚通通搬到小發財車上就可以先騎車回去,我燒柱香再走。」阿火師指揮著工人。 「好。」工人們應了聲,紛紛動手把圓鍬、鏟子……等工具放進一隻大帆布袋裡,再抽緊袋口扛在肩上,越過一座座墳頭,朝停在距離百來公 尺遠的小發財車走去。 「阿發仔!你也過來一起向墳主上個香。」阿火師眼看收拾得差不多了,浴室點燃幾柱香,分一半給阿發仔,兩人面向墓碑舉香頂禮膜拜,阿發仔側過身取走阿火師手上的香,一併插在墳前,嫋嫋輕煙為新墳增添一抹淒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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