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針葉 > 煙花方勝結 | 上頁 下頁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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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跑開的思緒,他丟開往事,細聽孫總把在耳邊輕語。 「這世上,有錢的是大爺,大爺中的大爺就更是大爺了,得罪不得。剛才那宗公子,是城北清風酒樓老闆。要說一家酒樓老闆,也算不得什麼,不過啊,宗家是咱們城裡百年釀酒的行家,宗氏釀酒無人可及,這一代只有他一位公子,宗老爺是疼到骨子裡去了,他開酒樓,宗老爺當他好玩,沒想到居然也有今天這個聲色。都二十八了,也沒見他娶妻。」 也就是說,宗公子不僅祖產富旺,他自身也是個賺錢好手,而且,很風流。 點頭,易季布仔細聽著,神色平靜。 「慢慢你就熟悉了,另有城北的陳家,老爺陳放勳,五十多歲,膝下有三位公子皆在外做官,不能得罪。」 「嗯。」 「城南應家,老爺應得財,大地主啊,光是收租就一年吃喝不愁,更別說還開了當鋪茶樓青樓。這應老爺好風雅……咳,總之也是大爺中的大爺,得罪不起。」 「嗯。」 「若你真不小心得罪了這些人,還是可以商量的。這些老爺雖然好色的好色,愛財的愛財,背後又有當官的兒子撐著,再怎麼說,咱們吃的也是朝廷俸祿,只要讓他們面子過得去,也不會太多刁難。」 「嗯。」 「不過呢……」孫總把突然壓了聲,似考慮該怎麼說。突然,他丟出一句「季布你等等,我去買兩個饅頭」,也不理他什麼表情,逕自跑向街邊一家饅頭店。 易季布回頭望去,饅頭鋪外掛著巨大旗幡,上書「炙焦饅頭鋪」五字,鋪面前站了許多人等饅頭出籠,生意不錯。孫總把去了一陣,托著兩個荷葉包跑回來,遞一包給他,「來,嘗嘗,城裡最有名的饅頭。」 接下,荷葉包未解,入鼻的便是陣陣香氣。這個時辰……他看看天色,日斜半空,肚子不餓。 孫總把見他發呆,有些不好意思,解釋道:「這是城裡最時興的饅頭,我兒子最愛吃。」 炙焦饅頭? 易季布捏捏荷葉包,有點硬,不像尋常饅頭那般柔軟。他道聲「謝謝」,沒多說什麼,眼光只在街上梭巡。 「季布,天高皇帝遠的地方,怎麼說都會有比大爺還大爺的人。」孫總把將剛才沒說完的話繼續,「那人……城裡商會老闆,個個見了會給三分面子;那人……總是任著自己的喜好做事,有時會過分了些,大家都知道,都儘量順著,就算心裡有些怨恨的,也只能打落門牙和血吞。」 「嗯。」 「那人……萬萬得罪不起。」孫總把的聲音有些發寒。 他停下步子,歎氣,「孫叔,你想說什麼?」 「剛才……」孫總把吸口氣,胸挺了挺,拍上他的肩,「剛才和你說話的姑娘,是煙火樓老闆百里姑娘。」 腦中閃過一瞬間刻入心頭的名字,他輕喃:「百里……新語。」 「你還是找個機會,去道個歉。」 「……」 「百里姑娘若是心情好,興許不會刁難你。」 「……等等,孫叔。」找回自己的聲音,易季佈滿臉驚詫,眼中恍然明白什麼,「你的意思是……這城裡的惡霸、土皇帝、地頭蛇,就是那位百里姑娘?」 「呃?」這次輪到孫總把詫異了。他剛才……有這個意思嗎?不會吧? 「孫叔,我明白了。」 兩人說話間已回到官衙,易季布沖他笑了笑,提著饅頭向衙內走去。 明白?孫總把張著嘴,不知道他到底明白什麼。突然,眼角瞥到衙門內沖出的官袍男子,孫總把頭一縮,立即決定——先將饅頭送回家討好兒子。 沖出來的官袍男子姓皮,名之純,三十五歲,長著一張標準的白淨書生臉。 他沖出來的速度,其實僅比走路快了那麼一點,見了易季布手中的荷葉包,當下三步並作一步,速度當之無愧的是「沖」了。 「易老弟,想不到你初來乍到,也知道本地最時興的饅頭。」眼光繞啊繞,就是不離開他手中勾掛的小東西。 「這個?」易季布瞧瞧神色,將荷葉包遞給他,「既然皮大人喜歡,不知能否給在下一個薄面,收了這份小禮?」 他不能說這是孫總把送的,也不能說自己現在不餓,更不能說……唉,如果他的頂頭上司,堂堂皮之純皮知州「明目張膽」向他討饅頭,他又怎會私藏。 「謝了謝了!」父母官果然喜笑顏開,「我家浩兒最愛吃這個。你知道,官衙事多,我又不能假公濟私讓手下在這個時辰去買饅頭,嘿嘿……」 浩兒是皮之純年方八歲的幼子,易季布昨天見過。 「你你,來來來!」皮之純招過一名小差,吩咐道,「快替我送回家,就說是爹特意向易叔叔討來的。」 「是。」小差吏點頭,轉身就跑。 這就是「不能假公濟私」?明白明白。 眼珠轉了轉,易季布保持沉默。然而,他想沉默,皮之純卻不會讓他清淨,盯著小差吏跑遠,書生臉轉向他,嚴肅的表情仿佛戴了面具,「我聽說……你遇上了百里姑娘?」 詫異抬眼,他不明白皮之純語氣中的……興奮? 「是。」 「好,很好!」皮之純來來回回踱了幾步,大笑,「季布,你在街上救火,本官已聽說了,判斷精准,好!本官有了你,日後可安心不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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