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鄭媛 > 野豬妹,冠軍(下) >
三十一


  雖然經過七年,被欺騙的記憶早已模糊,但是她依舊清楚地記得,七年前知道真相那一刻,自尊受傷的感覺。

  她決定直接打電話到經紀公司,把話說清楚。

  「您好。」

  「我要找談銳司,請幫我把電話轉進去。」

  「請問您是——」

  「我姓蔣,蔣玉嫻。」

  「請您稍等一下。」

  這一稍等,玉嫻就等了將近五分鐘,正當她不耐煩想掛電話的時候,就突然接通了。

  「有事?」他一開口就直接問她。

  「找你當然有事!」她的口氣不太友善。

  「私事?」

  「當然是公事!」

  他低笑。「我在聽。」

  「我要換人。」

  「換人?」

  「對,我弟弟跟貴公司接洽後,明明跟我說代言的是一個可愛的女明星,我要求換回原來那名女明星。」

  「恐怕沒辦法如你的願,蔣董事長。」

  「為什麼?」

  「因為合約已經簽了,現在不能換人。」

  「可是現在這個人我不滿意——」

  「就算不滿意也只能請你多包涵看,」他一副談公司的口吻。「就算我們答應換人,現在這位女明星的檔期也滿檔,根本抽不出時間配合貴公司的廣告和宣傳。」

  「那換別人也可以——」

  「別人也不可以。我們公司的藝人檔期都很滿,必須三個月前預約,才可能合作。」

  「真的是這樣嗎?」她根本不相信他講的任何一句話。「那你為什麼可以配合?我記得我們跟貴公司接洽,前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吧?」

  他突然沉默。

  說不出話了吧?她咧嘴。

  「因為我是老闆。」他終於出聲。

  「老闆又怎樣?」她眯眼。

  「老闆的特權就是,」他做結論:「我高興,就可以。」

  玉嫻的下巴差點掉下來。她很想跟他耍狠,但是卻沒辦法反駁。

  「所以,現在只有我能配合貴公司的檔期,不好意思,就請你將就一下了。」他的口氣客氣之至。

  電話這頭,玉嫻眯眼,握拳……

  最後「喀」一聲,用力掛斷電話!

  雖然不情願,但她也只能接受談銳司為蛋糕店代言的事實。「平面廣告要在遊樂園拍攝,場地已經安排好,明天就會開始進行拍攝工作。」

  「遊樂園?」玉嫻皺起眉頭。「那麼麻煩做什麼?在我們店裡拍就好了啊!這樣還可以趁機宣傳我們的蛋糕店——」

  「大姐,你少糗了。」蔣克縉搖頭歎氣。「那麼沒創意,幹嘛找談銳司這種大明星來代言?」說到這裡玉嫻就有氣。「我又沒叫你找他!」蔣克縉假咳一聲。「好了,拍照的事情已經都安排好了,到時候大姐只要收照片就行!」

  「不行,」玉嫻突然說:「我要親自去盯場。」

  「咦?你要去?」

  「對,只有你在現場我不放心,畢竟我最瞭解我們的商品。」玉嫻說。

  「也好。」蔣克縉聳聳肩。「反正出錢的是老闆。」

  玉嫻瞪他一眼,已經懶得罵他不正經了。

  要拍宣傳照,玉嫻當然清楚,談銳司一定會在場,既然跟他碰面已經不能避免,那麼她也不會逃避——

  就算再見到談銳司,她也不會有任何個人情緒,玉嫻相信她一定做得到。

  隔天到通告現場,玉嫻才想起這裡她曾經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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