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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天呀!」亞玟快受不了。「這樣做根本就是故意的!而且為什麼要放出這樣的消息?他們根本就是想要損害你的名譽!」

  「因為大眾關心、讀者關心,所以就對記者說明,這樣的理由很正當。」

  「噢,」亞玟歎氣。「天呀!」

  「下一步,說不定還會公佈我的真實姓名和個人隱私。」

  「什麼?」亞玟很生氣。「他們真的可以這樣做嗎?」

  「我會跟律師研究。」秀賢的語調很平靜。

  「實在很離譜!」亞玟瞪大眼睛感歎。

  秀賢笑了笑。「你現在在哪裡?公司嗎?」

  「不是,我今天請假!」

  「我不會有事,你不要擔心。」秀賢反過來安慰她。

  「可是你的名譽受到損害,這是不能彌補的。」

  「喜歡我的讀者不會離開。」

  亞玟歎口氣。「你也要對外說明嗎?」

  「說明什麼?」

  「說明你的立場啊!」

  「我也有錯。」秀賢對亞玟說:「我不會不考慮出版社的立場。雖然作者想要自己出書,有時候是為了理想,有的時候是為了想要進一步表現自己的工作能力,就像演員做久了會想當導演,是一樣的意思。但總之在合約期間內做這樣的事情,是我的錯。」

  亞玟皺著眉頭想了一下。「你的書籍出版後,他們會請法院行使假扣押,讓你沒辦法出書嗎?」

  「如果向法院繳交保證金,就可以這麼做。」

  「天呀,這樣一來,以後你要怎麼出書?」

  「所以這件事情要儘快解決。」

  「可是現在結果根本就還沒有出來,就算以後法官判你違約,違約也只要賠款繳交賠償金就好了,你跟公司並沒有私人仇恨,他們有必要對你行使假扣押嗎?」

  「只要對方的律師,提出違反對方利益的陳詞,經過法官認定,就可以這麼做。」

  「天呀,我的頭都快痛起來了!」她突然問:「你說,是不是因為你訪問沈竹芳的未婚夫,她不高興所以公報私仇?」

  「你認為呢?」秀賢笑了笑。「不管是因為什麼理由、什麼動機,這件事情我不會逃避,我會處理。」

  亞玟最後再歎一口氣。「好吧!那麼我們保持聯絡,我也會去幫你問幾個認識的主編,她們對這方面的事情應該都有經驗。有什麼事情,你記得要隨時打電話給我。」

  「好,我知道。」秀賢掛了電話。

  ***

  沈竹芳在辦公室看到手機顯示打來的電話號碼,非常高興:「喂?早上你不是都在開會嗎?怎麼有時間打電話給我?」

  「我看到報紙,想瞭解狀況。」他直截了當說明。

  沈竹芳臉上的笑容消失。「你想問什麼?」

  「你已經寄出律師信?」

  「是公司決定要寄出律師信的,不是我。」她執拗地說。

  他不跟她爭辯,只是問:「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沈竹芳冷笑。「她違約,公司就控告她,很正常!」

  「這件案子法官還沒有開庭審理,現在不必告訴記者。出版社這麼做,作者會受到傷害。」他語調平靜地解釋。

  「告訴記者又怎麼樣?像她這樣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作者,就應該要好好的教訓一下,否則以後出版社要怎麼管理作家?如果每個作家都像她這樣,出版界還有倫理嗎?」

  「不必抬出這種大道理,這件事情只跟公司的利益有關係。」他的語調依舊很平靜。

  「你在說什麼你自己清楚嗎?」沈竹芳眯起眼,指責他:「難道你跟我父親做生意,不在乎利益嗎?!」

  「公司講求利益沒有錯,但是不必傷害她。」

  沈竹芳的眼底快噴出火。「你現在是在幫她說話嗎?!」

  遲疑片刻,陸拓直接這麼對她說:「可以這麼說,」他的態度很冷靜,跟沈竹芳的激動成反比。「因為她是我朋友,所以我不希望你傷害她。」

  「朋友?」沈竹芳譏諷地問他:「只是『朋友』這麼簡單嗎?!」

  沒有回應她的怒意,他平靜地問她:「已經委請律師提告了嗎?」

  沈竹芳不回答。

  「撤回告訴,然後由出版社主動對外澄清,現在還來得及。」

  「我聽不僅你在說什麼!」她冷笑,故意說:「我不可能因為私人來拜託就這麼做,這有違公司的利益!」

  陸拓沉默。

  「我現在很忙,沒有空講電話。」沈竹芳突然撂下話後,就打算掛電話。

  「等一下,」他阻止她掛電話,然後清楚地、明確地對她說:「如果你執意提出告訴,我會幫她聘請辯護律師。」

  沈竹芳瞪大眼睛,沉聲問:「你在跟我開玩笑嗎?」然後更大聲地問他:「你想要讓我丟臉嗎?!」

  「撤回告訴。」他平靜地回答:「不然我只好這麼做。」

  沈竹芳的臉孔扭曲……

  「好,隨便你好了!」她生氣地摔掉話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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