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鄭媛 > 十四格格 >


  她原不想違逆親愛的皇阿瑪和皇奶奶,可惜他們硬是要她嫁給個啃書的書呆——老天,一個書呆子呐!

  光是想到兩人對看兩厭就夠悶死她的。

  順利走出狀元府,雖然換上了春兒的衣服,可仍然太醒目了。

  她不是頭一回出宮,自然知道身上要帶著銀子,路上她在湯羊鋪買了火腿燻肉,又在糖房買了蜜餞、乾果等等,活像要出外遊耍似地,最後才在成衣鋪買了兩套旗袍,袍子淡淡藕荷色,襯她雪白羊脂的肌膚、嬌憨甜美的容貌,一路上只有更醒目。

  「這樣不成,還得找條頭巾遮一遮!」

  在街上買了花巾包得整張臉密不通風,像個小村婦。

  布店裡攬鏡自照,自個兒都覺得好笑。「這樣的話,就連皇阿瑪當著面也認不出我來了。」

  得意之餘,大搖大擺地晃出城門,竟然也沒人攔住她。

  「看來皇阿瑪養了一堆飯桶,連本格格也認不得了!」出了城門,自言自語地嘀咕著,靈機一閃,掩著嘴竊笑。「那本格格就替皇阿瑪充當欽差,一方面瞭解民間疾苦,一方面探查貪官裨吏,回宮後再要皇阿瑪開除一干恭食俸祿的米蟲!」

  所以說洞房夜她出外「溜達」是對的,嫁人有啥用處?不如她代皇阿瑪巡視天下來得要緊!

  天晚時,自她離城已約莫走了六裡路,漸漸走進山腳下,附近沒有人家,前頭是一條腰帶似的小溪彎彎,溪畔一塊塊憐珣大石,表面平滑完整,剛巧夠一個人平躺在上頭。

  看來無法投宿了,只能在小溪邊睡下。雖然是個嬌格格,嫿婧倒也隨遇而安,不以為意,不計較露宿在荒郊野外。

  對嫿婧而言,要她嫁人才是一件教她痛苦萬分的事。

  就這樣接連著在鄉郊露宿了三夜,尚幸這時節是仲夏期,夜晚不致過分露涼,要不她大概會凍死在離城外十多裡的山腳下了。

  就這樣往南方走,一連走了三日夜,走得她腳痛腿痠,連哀嚎都嫌無力,正想著老天大概要懲罰她「拋夫」的惡行,讓她就這麼不明不白地累死在荒郊野外時,前頭竟然出現了一座城鎮。

  「看來老天爺公公還是疼我的,它老人家肯定是不捨得我死!想來那也是當然的,要是我死了,世上還哪裡去找像我這麼花容月貌的美人?」對著小溪流,嫿婧得意洋洋地自言自語。

  老天爺有靈,要是聽到這麼不要臉的自誇之詞,大概要替她汗顏。

  「還得先找家客棧洗洗身子才成!」

  三天沒沾水的她,渾身髒兮兮的還發出一陣陣異味,外人看起來已經像是個小乞丐了。

  可她倒是不在乎的!像個小乞丐更好,不過在三天前她還是格格的時候,旁人總是人前人後的奉承她,想當個人人嫌棄的小乞兒,之于她而言,可是求之不得的角色,況且現下這副尊榮,也省得替自個兒惹麻煩!

  進了城,找了一家名叫「悅來」的客棧,才要踏進門,就被手上甩著布巾的店小二轟了出去。

  「去去去!咱們這兒開的是客棧不是救濟堂,要飯的別往咱們這兒進!」店小二仰著兩顆大鼻孔,睥睨著眼前渾身髒兮兮的小乞丐。

  「喂!誰是要飯的?瞎了你的狗眼,敢轟本格」本姑娘出去?」嫿婧瞪了眼,怒視狗眼看人低的店小二。

  店小二也瞪大眼。他還是頭一回見識這麼凶的乞丐!

  「瞧你一身髒兮兮的!不是要飯的?是要飯的我就敢轟你,怎樣?」店小二擋在大門口,一臉凶相。

  「不怎麼樣!」嫿婧從懷裡掏出銀子,在店小二跟前兜了一圈,又揣回她自個兒懷裡。

  店小二兩顆眼珠子跟著白花花的銀子兜轉了一圈,見銀子又收進袋裡,他狠狠咽了口口水。

  「要飯的?現下要飯的我有錢,有錢就是大爺!」嫿婧襯著見錢眼開的店小二,踐得二五八萬。

  這會兒就算店小二不情不願,也得低聲下氣地招呼:「咳,姑娘,裡邊兒請吧?」

  「要飯的我——可以進去了?」嫿婧指著自個兒髒兮兮的鼻頭,一眼高、一眼低睥睨著店小二。

  「當然,當然可以!」

  嫿婧滿意地點頭,小手一揮。「好狗不擋路。」

  店小二臉上一陣白、一陣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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