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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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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寫這本稿子的期間實在夠坎坷的。 過完年,敝人在下我扛著電腦早早回來,就是想早點繼續寫稿,以免年假放太久,腦子跟著生銹。 然後當時剛好一部電影「K歌情人」上檔了,年前忙著掃除,沒時間看,這下剛好去看。當天,跟朋友開車到新光三越,準備看電影,結果繞了半天,就是找不到停車位,於是我們只好死心。 打道回府嗎?是的,但是是回家換機車。拿了頂安全帽,跟朋友兩個人騎著我的125,再度抵達新光三越。就把我那已經不新,但看來還很光鮮的車子停在一片車海中間。那一片車海,少說三、五百部機車。 接著就很快樂地買電影票,看電影,笑哈哈地度過了兩小時。順便吃了個飯,逛了下街,然後我們就準備回家啦! 可是問題來了。 我找不到我的車。雖然我對位置的記憶力向來卓絕,但也可能是我人老了,腦力沒那麼精准了嘛,我再找、找、找。 約莫找了半個多鐘頭,停車場數百台的機車被我巡過起碼三趟。結論是,我不得下承認,車、不、見、了! 真是晴天霹靂哪! 你有聽過年前小偷特別猖獗,但有聽過年後這麼早上班的嗎? 那天晚上我跟朋友搭著巡邏車,就這樣到達派出所做筆錄。下車時發現警車後座無法從裡面打開,我還說:「嗯,應該是怕犯人從後座逃跑,對吧?」 警察證實了我的冰雪聰明,我還得意地笑笑,只差沒比出個V字形拍照留念。然後做筆錄時,警察先生就一直神奇地說:「你怎麼還笑得出來?」 啊,那個警察大哥,如果你曾經被偷皮包,所有銀行賬戶被洗劫一空,那你就不會覺得丟車是世界末日了。再說哭喪著臉,難道車會回來嗎? 就這樣,本人不小心又去警察局開了眼界。至於車有沒有回來?你說呢?我只知道我應該不會想再看一次「K歌情人」了。 關於車子的事件還沒就此了結。隔了幾天,我騎著妹妹的車去赴朋友的午餐約會。餐點很好,老闆娘很親切,朋友很健談,美好的午餐。 吃完飯後,朋友有事先離開。我自己慢慢地掏出鑰匙,插進機車的鑰匙孔,然後悲劇發生了。 鑰匙轉不動。 怎麼可能?對吧?你心中一定跟我有同樣的激動,充滿了問號吧?剛剛停車時就可以鎖龍頭,怎可能轉眼就壞了?我這個月是跟車子犯沖嗎?難道我只能步行出門,或是搭計程車嗎? 一陣激動之後,還是得面對問題。我不死心地跟那鑰匙孔奮戰了快十分鐘,最後只好進去店裡問老闆娘,附近有沒有鎖店或是機車行。好心的老闆娘請了還沒走的帥哥客人來幫我,這位大哥使盡蠻力,那鑰匙還是轉不動。 然後你可想而知,我就得步行去找機車行。 好在,我在隔壁條街找到一家機車行,幸運地老闆還是個帥哥。(看我落難不忘欣賞男色)然後帥哥老闆就陪著我走回來,準備修理我的車。 老闆把工具放在機車踏墊上,然後試了半天,確實打不開。「這壞了,恐怕要換龍頭鎖。」 換龍頭鎖?聽起來就很貴! 我連問多少都沒力氣了,就站在旁邊看老闆準備撬開車子前面那塊板子。這個時候,我的目光落在被老闆抽起來放在踏墊上的車鑰匙,瞪著那串鑰匙上面的紫色Hello kitty,然後眼珠子忽然放大,大喊:「等一下!」 老闆莫名其妙地轉頭看我。 「那……」那個紫色無嘴貓是我去北海道買回來的。啊,重點不是這個,重點是這是我妹的車,而那串鑰匙是我的。「老闆,我可能拿錯鑰匙了,你等我一下,我找找看。」 啊,簡直是尷尬到一個不行。 我趕緊打開包包,果然,妹妹的車鑰匙在我皮包裡。 簡直是晴天霹靂中的晴天霹靂。真不知道該傷心還開心!所以老闆跟我收五十塊車馬費,我沒零錢,而老闆也沒錢找時,我就很阿莎力的說:「不必了,那就給你一百吧!謝謝你,不好意思。」 請不要把這件丟臉的事情告訴別人哪! 啊,然後烏龍事件還沒結束,我就接到清爸的電話,說他用貨車載了清媽的舊機車來給我。所以我就趕緊趕回家去,路上還在想,這件事不能告訴清爸,肯定會被罵的。 誰想到騎到巷口,發現清爸把貨車停著,不知道為什麼不開進去。 「爸,怎麼不先進去?」 「這附近哪裡有機車行?」清爸問。 我愣了一下。 清媽趕緊出聲解釋:「都你爸啦,車鑰匙放在行照裡面,把行照放在車箱,就給它扣上了,現在打不開了咩!」 厚厚,你一定跟我一樣想笑對唄? 笑小聲一點啦!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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