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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後記

  寫這本稿子的期間實在夠坎坷的。

  過完年,敝人在下我扛著電腦早早回來,就是想早點繼續寫稿,以免年假放太久,腦子跟著生銹。

  然後當時剛好一部電影“K歌情人”上檔了,年前忙著掃除,沒時間看,這下剛好去看。當天,跟朋友開車到新光三越,準備看電影,結果繞了半天,就是找不到停車位,於是我們只好死心。

  打道回府嗎?是的,但是是回家換機車。拿了頂安全帽,跟朋友兩個人騎著我的125,再度抵達新光三越。就把我那已經不新,但看來還很光鮮的車子停在一片車海中間。那一片車海,少說三、五百部機車。

  接著就很快樂地買電影票,看電影,笑哈哈地度過了兩小時。順便吃了個飯,逛了下街,然後我們就準備回家啦!

  可是問題來了。

  我找不到我的車。雖然我對位置的記憶力向來卓絕,但也可能是我人老了,腦力沒那麼精准了嘛,我再找、找、找。

  約莫找了半個多鐘頭,停車場數百台的機車被我巡過起碼三趟。結論是,我不得下承認,車、不、見、了!

  真是晴天霹靂哪!

  你有聽過年前小偷特別猖獗,但有聽過年後這麼早上班的嗎?

  那天晚上我跟朋友搭著巡邏車,就這樣到達派出所做筆錄。下車時發現警車後座無法從裡面打開,我還說:“嗯,應該是怕犯人從後座逃跑,對吧?”

  警察證實了我的冰雪聰明,我還得意地笑笑,只差沒比出個V字形拍照留念。然後做筆錄時,警察先生就一直神奇地說:“你怎麼還笑得出來?”

  啊,那個警察大哥,如果你曾經被偷皮包,所有銀行賬戶被洗劫一空,那你就不會覺得丟車是世界末日了。再說哭喪著臉,難道車會回來嗎?

  就這樣,本人不小心又去警察局開了眼界。至於車有沒有回來?你說呢?我只知道我應該不會想再看一次“K歌情人”了。

  關於車子的事件還沒就此了結。隔了幾天,我騎著妹妹的車去赴朋友的午餐約會。餐點很好,老闆娘很親切,朋友很健談,美好的午餐。

  吃完飯後,朋友有事先離開。我自己慢慢地掏出鑰匙,插進機車的鑰匙孔,然後悲劇發生了。

  鑰匙轉不動。

  怎麼可能?對吧?你心中一定跟我有同樣的激動,充滿了問號吧?剛剛停車時就可以鎖龍頭,怎可能轉眼就壞了?我這個月是跟車子犯沖嗎?難道我只能步行出門,或是搭計程車嗎?

  一陣激動之後,還是得面對問題。我不死心地跟那鑰匙孔奮戰了快十分鐘,最後只好進去店裡問老闆娘,附近有沒有鎖店或是機車行。好心的老闆娘請了還沒走的帥哥客人來幫我,這位大哥使盡蠻力,那鑰匙還是轉不動。

  然後你可想而知,我就得步行去找機車行。

  好在,我在隔壁條街找到一家機車行,幸運地老闆還是個帥哥。(看我落難不忘欣賞男色)然後帥哥老闆就陪著我走回來,準備修理我的車。

  老闆把工具放在機車踏墊上,然後試了半天,確實打不開。“這壞了,恐怕要換龍頭鎖。”

  換龍頭鎖?聽起來就很貴!

  我連問多少都沒力氣了,就站在旁邊看老闆準備撬開車子前面那塊板子。這個時候,我的目光落在被老闆抽起來放在踏墊上的車鑰匙,瞪著那串鑰匙上面的紫色Hello kitty,然後眼珠子忽然放大,大喊:“等一下!”

  老闆莫名其妙地轉頭看我。

  “那……”那個紫色無嘴貓是我去北海道買回來的。啊,重點不是這個,重點是這是我妹的車,而那串鑰匙是我的。“老闆,我可能拿錯鑰匙了,你等我一下,我找找看。”

  啊,簡直是尷尬到一個不行。

  我趕緊打開包包,果然,妹妹的車鑰匙在我皮包裡。

  簡直是晴天霹靂中的晴天霹靂。真不知道該傷心還開心!所以老闆跟我收五十塊車馬費,我沒零錢,而老闆也沒錢找時,我就很阿莎力的說:“不必了,那就給你一百吧!謝謝你,不好意思。”

  請不要把這件丟臉的事情告訴別人哪!

  啊,然後烏龍事件還沒結束,我就接到清爸的電話,說他用貨車載了清媽的舊機車來給我。所以我就趕緊趕回家去,路上還在想,這件事不能告訴清爸,肯定會被罵的。

  誰想到騎到巷口,發現清爸把貨車停著,不知道為什麼不開進去。

  “爸,怎麼不先進去?”

  “這附近哪裡有機車行?”清爸問。

  我愣了一下。

  清媽趕緊出聲解釋:“都你爸啦,車鑰匙放在行照裡面,把行照放在車箱,就給它扣上了,現在打不開了咩!”

  厚厚,你一定跟我一樣想笑對唄?

  笑小聲一點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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