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鍾情 | 上頁 下頁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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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情 韋玉華終於搬了出來。 終於,是因為她自十二歲開始就想離家出走,人家是與母親夾不來,她則與父母親都無法交通適應。 玉華形容她的少年期:「如一個人被麻布袋罩著身體遭拳打腳踢,有怨無路訴。」 也許是過份了,這是她身受的感覺,別人很難瞭解。但是過去的,也就是過去了,尤其不能令玉華釋然,那過去的每一天都是她生命中寶貴的一部份,一去不再回頭,她為自己不值。 更加逼切地要搬出去,一待大學畢業,找到第一份工作,立刻在中等住宅區找到小小公寓房子,租了下來,並且把歷年為小孩子補習的節蓄取出裝修小小單位。 現款都花光了,玉華每天晚上吃一隻長條法國麵包。 但是值得,這是獨立生活的第一步。 兩年後,她要把這幢小公寓分期付款買下來,她不在乎是否能夠找到理想伴侶,她並不希企異性來接手料理她的生活,她決意憑雙手去爭取她所需要的一切,十塊就是十塊,廿元就是廿元,不好高,不騖遠,腳踏實地。 玉華要做一個真真正正的現代女性,不是單憑嘴巴嚷嚷獨立,然後一見到男人,立刻雙膝放軟的充頭貨。 這是心態問題,玉華見過一些前輩阿姨姐姐釣金龜的悲劇,連時間精力肉身靈魂都賠貼,沽沾自喜做著毫無希望的蝕本生意而毫不自覺…… 生意?是,因為女方有所企圖,她拿她所有的去換她所需的,便是原始的生意交易。 感情中滲了這麼複雜的因素,怎麼能平起平坐。 這也許是玉華做人唯一的原則。 平時,在別人眼中,她也就是個聰明伶俐圓滑得過了頭的時髦女性。 唉,且把韋玉華嚴肅的一面放下,齊來看看她活潑的日常生活。 話說玉華已把公寓裝修得七七八八,這個屬於她的小天地充份表露了她的愛好與品味。 客廳架子上欠一隻鐘,她決定到古董店去選只三四十年代的座鐘,最好數字有夜光的那種,熄了燈也看得見綠色的螢光字。 玉華很遺憾,父母什麼資產都沒有留給她,韋老太是那種防子女如防賊般的老人家,一次黃金價格暴升,玉華認為應該出貨套現,提醒老母幾句,韋老太卻說:「金子?我哪兒有金子,今天天氣好熱,你吃過飯沒有?」 五華馬上明白老媽的心理.以後都沒有再提過一個字。 怎麼又說到這種題目上去了,好生無味,人生路上總有荊棘,與這篇故事,一點聯繫都沒有。 這個故事,主要同玉華要買的那只鐘有關。 那天下班,她經過一間小小古董店面前,駐足,即時看到她心目中的時鐘。 外型精緻,鐘座用木制,題面上寫著阿拉伯字母一二三四,螢光粉清晰完整,是一次與二次大戰期間的式樣,玉舉微笑,她喜歡它。 她推門進去。 這種開在廟街的所謂古董店鋪,賣的大都是什麼貨色,本地人與遊客心中也都有數。 玉華預算的極限是一千大元。 掌櫃的是一個年輕人. 玉華笑說:「我想看看個窗裡的那只鐘。」 年輕人劍眉星目,本來一臉笑容,聽到玉華這句話,有點尷尬,說道:「對不起,那件貨是非賣品。」 玉華一怔。 當然,這是他們做生意的一貫手法。 客人看中什麼,什麼使即時變成非賣品,好讓客人更加希望得到它,以便漫天討價。 玉華問:「不賣,擱櫥窗裡幹什麼?」 年輕人很坦率:「吸引顧客。」 「你還有什麼類似的座鐘?」 「有,請過這邊來。」 一邊擱著三五座粗糙的仿製品,售價也不低廉。 玉華搖搖頭。 「不喜歡?」 「不喜歡。你們只有這些?」 「對不起。」 「你是店主?」 「正是。」年輕人微笑。 不象。 年輕人解釋:「叔公半年前過身,把這家店留給我。」 「生意好嗎?」 「托賴,還過得去。」 年輕人斟上一杯香茗。 「我告訴你怎麼樣,我給你八百塊,買你櫥窗那座鐘。」 年輕人笑了,搖搖頭,「非賣品。」 玉華又說:「一千塊,我只得一千塊。」 「我叫柳志成,貴姓大名?」 「韋玉華。」 「韋小姐,那座鐘真是非賣品。」 「世上沒有非賣品這事,關鍵在你想賣多少。」 柳志成一怔,這個女孩子好厲害,個性這麼強,說話竟如此直率。 他說:「它是不祥物,叔公說很少人降得住它,不賣出去,也是為著顧客好。」 玉華反正有空,聽見這話,好奇心大熾,又見沒有其它顧客上門,便坐下來,問他,「怎麼樣不祥?」 柳志成端的好涵養,笑笑說:「你不會想知道。」 玉華有點不好意思,人人皆有私隱,不一定肯告訴陌生人。 她搭訕的說:「謝謝你招呼。」 「有空再來看看。」 玉華告辭。 柳志成送到門口。 他穿白襯衫及卡其褲,自有一股瀟灑之氣質,玉華十分欣賞。 她朝他笑笑,截住一部街車,回家去。 買不買到那座鐘倒是其次,她不過用它做裝飾用,沒有它,也可以買別的,現在令她感興趣的,是鐘背後的那段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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