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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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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是方倍唯一的父母。 稍後司徒律師找方倍:「請到我辦公室領取是月生活費用。」 「能否自動轉賬?」 「不行,一個月至少得見你一次。」 方倍笑著到訪。 律師問:「你找過我?」 方倍據實回答:「我發覺我並非王氏親生。」 司徒沉默。 「律師一向比家人知道得多。」 「小倍,你覺得他們是否一對好父母?」 「對我恩重如山。」 「我很高興聽到你這麼說。」 「可是,他們為什麼不對我坦白?」 「或許,他們怕失去你,或許,他們覺得你與親生無異。」 「廿多年……」 「小倍,不久你會發覺,日子過得比我們想像中快十倍。」 方倍微笑,而大人又太懂得找藉口,逃避,最終,原宥自己,繼續活下去。 方倍問:「我是誰?」 司徒律師說:「小倍,我不清楚你底細。」 「當年王家移民,可是你辦的手續?」 「你擁有正式領養證明,光明正大入籍,取得護照。」 「可是我手中卻持一張出生文件。」 司徒律師這樣答:「我從未見過該紙。」 「為什麼他們要偽造我的出生紙?」 司徒律師笑而不答。 「他們此刻在什麼地方,我幾時可以見到他們?」 仍然沒有回答。 「那麼,把領養所名稱告訴我。」 司徒卻說:「這件事並非由我接辦,我不知首尾。」 「我還想知道——」 司徒說:「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的事是機密。」 方倍失望,「我也是你的當事人呀。」 司徒律師拍拍方倍肩膀:「明年要畢業了,功課一定繁忙,可要找人補習?」 方倍知道再也無法撬開他的尊嘴。 回到家中,啟動私人電腦,發覺有人留下電訊給她。 「王小姐,我是鄧匡,還記得我嗎?你離去之後,我想起一件事,當年,鄧容曾經對我說,她有一個終身任務:她要尋找自幼失散的妹妹,她記得很清楚,家中有這麼一個幼妹,一日忽然失蹤,大人沒有片言隻字交待,那女嬰比她小五六歲,當年只得幾個月大……」 方倍抬起頭。 鄧融如今已有通天徹地本領,況且,資訊如此發達,要找一個人,必定可以尋獲。 方倍讀下去:「上代華裔生活流離,我發誓要給子女一個永恆地址,永久的家,他們的配偶子女,以及子女的子女,都受祖屋歡迎,這永遠是他們的家,有簾蓬遮頭。」 沒想到鄧匡文筆台此動人,只需感情真摯,每個人都可以寫成好文章。 鄧融有一段時期在新加坡。 寫完功課,方倍去電尋人。 星洲只得幾張華文報,不久,答案來了:「王方舟小姐,本人朱南是星華報主編,將於下周到貴報訪問,屆時面談。」 呵,有人知道鄧融在南洋的事蹟。 這時,馮乙通知方倍:「鄧小姐對你最近的文字有微詞,她說你退步了。」 「什麼意思?」 「情感與誠意大不如前。」 方倍笑,「英雄見慣亦常人啊,馮乙,你應當知道天天寫的苦況,編者與作者都不好做。」 馮乙點頭,「今日最難做的恐怕是記者:美聯邦最高法院三十年來再次肯定,無冕皇帝記者再也不能淩駕法律之上:記者必需向刑事案大陪審團交待新聞消息來源,否則,當藐視法庭辦,將被判入獄,時代雜誌終告妥協,同意交出採訪記錄。」 方倍嗒然。 他問方倍:「值得嗎,本行工作時間又長又不規則,薪酬菲薄,入行是因為若干理想,如今連這點也仿佛失去。」 方倍卻說:「我去寫稿。」 她的題目叫《不再是貴族》,她請求讀者暫時把注意力自伶星消息轉到新聞記者身上,注意這件案子發展。 馮乙贊:「呵,寫得好。」 「老闆坐在深閨,不瞭解我們苦處。」 馮乙不出聲。 方倍問他:「星華報主編朱南將來開會?」 馮乙抬頭:「你對這件事有興趣?」 「千里迢迢,他來幹什麼?」 馮乙壓低聲音,「星華報亦受同一集團入股。」 方倍揚起一條眉毛,「鄧融女士?」 「正是,」馮乙聲線更低,「我們不知首尾,亦不想多事,聽說朱君前來是為著向我方取經。」 方倍微笑,「人家客氣有禮,你別當作福氣,彼此研究探討才真。」 「對,對,我一時沒想到。」 「我也想見一見朱君,做個訪問。」 他敲敲額角,「這次,我一定會記得打電話通知你。」 方倍說:「我約了人做訪問,先走一步。」 「題目是什麼?」 方倍猙獰地笑,「我全盤自主,毋需與編輯商議。」 「對,你盈虧自負,獨享榮辱。」 這是一宗情殺案,方倍要訪問的卻不是事主,而是三個目擊證人。 其中兩個是中年太太,當日清晨七時許,她們結伴牽狗散步,忽然看見一個滿身鮮血年輕女子朝她們奔來,摔倒在地。 她倆本能去保護傷者,這時,一個持槍男子追至,那兩位太太不但不怕,還朝該男子吆喝:「你幹什麼開槍傷人?住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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