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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好,好,好。」我舉起雙手投降。

  到此為止,不能再緊逼。

  我再看那些照片,真把白領女的苦處勾出來,在大雨中,傘與傘打架的有,搶車子搭的有,混身濕的也有,衣著名貴,化妝精緻,都敵不過一場雨,辛苦。

  我得親筆為她寫說明。

  那麼年輕那麼好看,又肯動腦筋,上天待毛毛真不薄。

  但是,我什麼時候才有機會真正認識這個女孩子中.

  嘉露自巴黎回來,到雜誌社探訪我們。

  漂亮女郎多數沒心肝,她是例外。

  我問:「賽納河無恙乎。」

  她不回答,只走到毛毛的照片前去,訝異的問:「這是誰?」

  我想一想,只得說:「我們的攝影師。」

  「攝影師?」嘉露不置信,「這如果是攝影師,我們還怎麼擔任模特兒?」

  「信不信由你。」

  「我想見見她。」

  「她不喜見人。」

  「你看,」嘉露很感慨,「越是醜八怪越是愛出鋒頭,真正的美女躲還來不及。」

  我微笑。

  「群眾買下名人的青春與天賦,利用他們到盡頭,然後棄置他們。做普通人最好,付出小小代價,愛看誰就有誰。」

  「這是巴黎給你的哲理?」

  「可以說是。」嘉露笑了,「記住,有機會介紹這位元小姐給我認識。」

  她留下小禮物,離開。

  殘酷的小王仍把他的高徒收得密密。

  她每個月都托小王交照片上來,我再也沒有見過她。

  所選之題材非常受讀者歡迎,一年後,她已經成為本刊台柱之一。

  又是大暑天,又令人奄奄一息,又是一頭大汗的日子,懂得享受的小王他遠赴北歐歇暑去。都說幹藝術的怎麼怎麼窮,那不過是閣下學藝不精,你看小王,任何一級的董事處長老闆還不及他,每天工作三小時,一星期五天,一年十個月,生活優悠,做著他深愛的工作,老實說,不付他酬勞他也愛幹,何況收入豐富。

  這小子。

  大家都沒想到毛毛會打電話上來。

  她說:「截稿的時間到了吧。」好,有責任感。

  「我過來拿。」瞧,不用急,再度見面機會終於來臨,不由得有點緊張。

  「下午我自己上來。」她笑。

  噯,越是漂亮的女子越沒有架子,早美成習慣,何用耿耿於懷。

  整間雜誌社沸騰起來。大夥嚴陣以待,要看清楚她,最令人開心的是混帳小王不在本市。

  毛毛于下午三時蒞臨。

  大家一看見她,全體呆住,鴉雀無聲。

  當然由於她的美貌,但我們也看到她肋下的拐杖。

  她左腿比右腿約短了六公分。

  啊水落石出。

  我是第一個恢復常態的人,熱誠的迎上去,招呼她坐下,其他同事也相繼過來閒談。

  面孔上都不露出來,心中卻都絞痛。

  好,小王,原諒你,算你。

  不過,我說過要發掘她,就一定要做到,即使不能做模特兒,也能做攝影師。

  我請她到編輯室坐下,把她過去的作品同她討論一番,指點一二,又計畫將來的題材。

  她很感激,澄清的黑眼珠全神貫注看著我,我心中告訴自己:一定要更加痛惜她。

  小王也這樣想吧,所以如珠如寶似看守她。

  稍後我差公司的司機送她返家。

  同事們圍上來,嘖嘖稱奇。

  我揚手,「讓她靜靜做一個幕後工作者,永遠不要成為名人,」我停一停,「她的作品可以成名,但人就不必。」

  這裡面具有極大的分別的。

  小王度假回來,上來開門見山:「真相大白?」

  我點點頭,「何必相瞞,我們都不是那麼膚淺的人。」

  「膚淺的是我,覺得她需要額外保護。」

  「也難怪,真像件落胎瓷。」我長長歎息。

  「她是本刊最年輕的攝影師?」

  「絕對。」

  我與小王緊緊握手,「一定要把她訓練成才。」

  他也說:「一定。」

  我們計畫明年讓她嘗試拍彩色內頁。

  後年可以拍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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