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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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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女蓉蓉 蓉蓉說要去做修女的時候,我像五雷轟頂似,三魂去了七魄,靈魂像是遊遊蕩蕩,走到一個極的地方。 耳畔只聽得她說:「對不起,品高,我決定了。」 任憑她家人怎麼勸,都沒有用,她下定意旨力,排除萬難,在九月份進入修道院。 「為什麼?」我問她:「為什麼?」 「主的恩召。」她說。 一張小巧精緻的面孔,包在白帽裡,份外嬌俏。 我說:「你沒有理由要做修女。」 她平靜含笑的說:「做修女唯一的原因,是因為想做修女,很多人認為非要失意失戀才會來到上帝面前找解脫,他們錯了。」 我問她,「那麼我們以後呢?」 「以後,你會找到其他朋友,你亦可以來探訪我,我並沒有與世界隔絕。」 「你不會後悔嗎,蓉蓉?」 「品高,我現在是德肋撒修女。」 她把我拒於門外,我再也無法與她交通。 回家我同妹妹說我不明白。 妹妹說也許人家有慧根。 蓉蓉的家人也反對得什麼似的,但既然她已經超過廿歲,就有自主權。 她家人哭訴,「一個女兒養這麼大,好不容易供到人家畢業,去做修女,等於沒生過她。」 我也有一種朋友驟然逝世的感覺,就算不是死別,也是生離。 我說:「她甚至未戀愛過。」 妹妹問:「你怎麼知道?」 「小學中學大學的同學,週末又泡在一起,怎麼不知道?」 「你不見得廿四小時同她在一起。」妹妹說:「要瞭解另一個人,跡近不可能,許多夫婦結儷廿載,還不是離婚告終。」 「但她不是一個悲觀的人。」 「很多修女都非常積極。剛剛相反,她們要比常人更聰明、智慧、忍耐、堅決。」 我說:「我不是不喜歡修女,但總覺蓉蓉很可惜,不能享受人生一切美好的人與事。」 媽媽插阻說:「人生美好的事是因品味而異,有些女孩子認為夜夜要的士可去跳舞既有趣又時髦,不但夠勁,而且可消磨時間,但同一件事對你們兩姐妹來說,可能是一種折磨。」 我說:「依你說來,對蓉蓉來講,最美好的事,應是追隨上帝?」 妹妹說:「那自然,她已作出選擇。」 不可思議。 社會有一套定律與標準,符合這套規格的才算合俗眼,咱們這些人都是俗人,眼睛都是俗眼,凡有異于多數人的行為,另具一格者,我們都不能接受。 誰教人是群居動物呢。 修女也是少數民族。 從未聽過誰家女兒要當修女,而誰家還普天同慶的。 自小,蓉蓉異於常見,她特別文靜,特別溫柔,同學們大吵大鬧,玩得天塌下來,她總是在一旁微笑,不動心不動火。 所以蓉蓉是每個人的朋友。 我常說她是濫好人,對朋友沒有選擇,她只含笑不語。 在大考期間,還是幫大家溫功課,預測題目。 不過她一向不參予我們的課外活動。 我也對唱歌戲劇組均不感興趣,因為它們幼稚,我只挑運動項目參加。 我泳術不錯。是我在大學的池內教會蓉蓉游泳。 她時常念念不忘這件事。 我也記得很清楚。 我常教人游泳,任憑他是三歲的孩子,保證三小時內可以使她像青蛙般在水中跳躍。但蓉蓉卻花掉我半個月的時間。 我們兩人泡在水中,曬得雙肩發疼,她仍然沒有學會。 我想盡一句辦法,她還是像一塊石頭般沉下去,直喝水。 這個過程真考我們的毅力耐力。 當她終於成功地遊過塘對面的時候,我歡呼起來,鼓掌。 原來起碼有一打以上的人教過她游泳而失敗,說她是天生的旱鴨子,最好不要近水,而我卻成功了。 「謝謝你無比的容忍。」她謝完又謝。 「別謝我,是你自己努力。」我說實話。 她絕不氣餒,一次又一次,咬緊牙關克服困難。 我第一次看到她倔強的一面。 之後我們時常結伴在泳池嬉水,成為出名的雙妹嘜。 她本來略為瘦削的身體結實起來。 她時常說:「若沒有品高,我可沒有這種樂趣。」 真料不到她會去做修女。 我的意思是,她不是不享受俗世間樂事的人。 蓉蓉也有激動的時刻。 像遇交通意外,車子肇事後不顧而去,留下受傷小童,她會有所表示。 那次我記得很清楚。 我們剛放學自冰室出來,一部跑車撞倒過路小童,並沒停車,飛馳而去。 目擊者都呆了,小童折斷腿,血如泉湧,大家圍觀,有人去打九九九。 蓉蓉用書包枕住那小童的頭。 那孩子並沒有昏迷,大哭大叫,扭動身體,把我們嚇得什麼似的。 更壞的是,他母親不知自什麼地方趕來,跪在他身邊呼天搶地。 不少同學見事不關己,看看就開溜。 而蓉蓉卻沒有走,我要陪她等她撿回書包才能走。 警察與救護車終於到達,問在途人那輛逃車車牌,只有蓉蓉記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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