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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如果這樣說可以為我解除一些不必要的煩惱何樂而不為?

  我很喜歡甄某,只是做男朋友,他不會是一塊好材料。

  心太花了,沒有啥人要求他從一而終,不過身邊的人太多,也許會眼花了亂,過早老花眼。

  我保證他不會叫女伴的名字,記不了那麼多,統統一概叫她們打玲……我禁不住笑出來。

  你看他這個人多有趣,還沒同他走,已經那麼好笑。我蠻羡慕他那些女伴。

  老闆前來問我:「你不喜歡穿好的吃好的出鋒頭?」

  我答:「當然想。」

  「為什麼心腸那麼硬?」他的口氣,像那種皮條客。

  「算了吧,人家不會看中我的,」我不想得罪老闆,賠笑說:「外頭好看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他不過見我健談,同我開開玩笑而已。」

  老闆疑惑,「就那樣?」

  「嗯。」

  我攤開報紙,第一眼便在影劇版上春到他與一個當紅模特兒的照片,男才女貌,百分之一百的一對,好漂亮,他穿正統的禮服西裝,她穿黑色閃光的緞子長裙,化妝明豔,完全為愛而生,她的職業是表演。

  他當然應該同她們在一起,理所當然。

  而我,讓我吃三文治與牛奶,坐在辦公室裡做我應做的工作吧,我樂天知命,愉快而平靜。

  各人有各人的才能,各人有各人的際遇。

  我深覺過目前的生活,最最快活。

  我這個人頂固執的。

  將來我會遇到我的德配,一個很平凡的科學家,我們組織一個家庭,隱居在鄉下,以兩個人小家庭式生活為單元,生幾個孩子,快活不為人知,普普通通到老。

  我不喜歡把生活像播放電視劇般的展覽出來給觀眾看,對我來說,那是致命傷。

  每個人都得有個宗旨,照著那個宗旨走,錯不到哪裡去,我說過,我是一個固執的女孩子。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會為任何人放棄我的宗教。

  我便是一個那樣的人。

  但是甄自強仍然沒有放棄,這傢伙,大概是賭上了一口氣,非得追我,跟我耙上了。

  我想我要同他好好解釋人各有志這個問題。

  像他們那樣的人,越是追不到,越是要追。

  他再見到我的時候,我請他在寫字樓坐下。

  坦白的同他說:「別再送東西來了,我什麼都不缺,再送來也同你退回去。算什麼呢少這些衣服、鞋襪、花束、糖果……」

  「你要什麼?」他問。

  我很誠懇的拍拍他的手,「老甄,我什麼都不要,你為什麼一定要追求我呢?咱們做個朋友不可以嗎?」

  他呆呆的看著我,像是不明白我在說什麼。

  「老甄,你對女人的態度壞透了,為什麼好像一定要把她們弄到手為止?女人也可以做你的朋友呀。」

  他漲紅了面孔,「我對女人,一向很好——」

  「這我相信,但是你視女人如次一等的動物。」

  「不對,女人的確需要呵護。」

  我既好氣又好笑,「於是你以禮物哄著她們?這還不是對她們如孩子。」

  「但是你們見到禮物是那麼開心,」他抗議,「你們那麼喜歡坐漂亮的車子,穿名貴的衣服,戴閃爍的珠寶……」

  說得對,也許不能怪公子的心花,也許只能怪女人的心太虛榮。

  我說:「你又不是愛上我,你只不過從未逢敵手,你以為我同你耍手段?你錯了,我才不會呢。我們做個朋友如何,不要打仗了。」

  「男人同女人不打仗?」他茫然,「做朋友?」

  「當然可以。」

  「不可以!不打仗做什麼?那多旁徨。」

  「你這個人,」我搖搖頭,「打慣了仗,停不下來?」

  他居然靦腆的笑一笑默認。

  「你認為這遊戲非常的好玩?」

  他點點頭。

  「不怕累?」

  他據實說:「累是有點累,但是勝利的每每是我,所以並不是大痛苦。」

  「你這人!」我詫異於他的坦白。

  「你真可愛,我居然可以同你聊天,你怎麼會跟一個男人差不多?」他叫起來。

  我瞪他一眼,「謝謝你。」

  「真的不能接受我的追求?」

  「大情人,放過我吧。」

  他的作風是:寧可殺錯,莫可放過。

  他嘆息一聲,「你真是個可愛的人。」

  對了,男女之間,如果把對方當人,而不是「男人」、「女人」,事情就會簡單得多。

  「真的不能追求你?」他又問。

  「別太恭維我,我也會被寵壞,讓我們維持友誼。」我伸出手要與他一握。

  他很頹喪。第一次失敗吧。

  我要對他好一點。英俊,不是他的錯,有錢,也不是他的錯,當然你也可以說,連女人包圍他,也不是他的錯,但是,我不會選擇他。

  雖然自小生長在一個繁華的大都會中,我維持著鄉下人的本質,喜愛大自然,空闊的草地,碧藍的海水,一間在鄉間的平房,許多孩子,許多寵物……那並不需要很多錢,卻要很多耐力,以及寧靜的性格。

  甄自強並沒有這些。

  我要的與他人有些不一樣。

  他人或者喜歡夜夜笙歌,到人多的地方之類……

  我愛煮一頓豐富的晚餐給一家子吃得飽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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