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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謊話。」

  「章女士並不在乎遺產。」

  李綾跳起來,「我也不稀罕,一個大學畢業生,有手有腳,哪裡去不得,什麼不能做?我不是怕有人分簿我母親的財產,事實上她只有我一個孩子。」

  「不,小綾,她有兩個孩子,接不接受在你,這是事實。」

  「我不相信。」

  「她來立遺囑之時,我也不相信,我認識她超過廿年。」

  「我十分震驚,我們改天再談,張律師。」

  「我知道你不好過,小綾,你至聰明灑脫不過,你會想通的。」

  他走了。

  這時,王乃森已深信不疑。

  整件事很簡單,李伯母在很年輕的時候有過一次短暫的婚姻,生過一個孩子,以後因為種種原因,斷絕來往,直至她去世,才讓兩個女兒分享遺產。

  簡單?對於當事人李綾來說,此事卻複雜得不能接受。

  「我很疲倦,我要睡一覺。」

  「我陪你。」

  「不,不用,你請回吧。」

  「李綾,你從來沒有拒絕讓我陪你。」

  「這次你幫不了忙。」

  「我知道,但我可以精神支持你。」

  「我想一個人靜一靜。」

  王乃森惱怒,「你妄想踢走我。」

  李綾煩惱地用墊子蒙住頭。

  王乃森同李伯母十分熟稔,她老催他倆結婚,並且願意在經濟上支持他們。

  李伯母是位樂觀大方的事業女性,憑乃森的觀察,她性格上並無陰暗面,她與李綾的關係,是乃森所見,所有母女間最完美的。

  真沒想到,她還有另外一面。

  也許李綾覺得忍受不了,也是應該的。

  世上沒有如同身受這回事,當事人心如刀割,旁觀者再關心,也隔著一層皮肉。

  乃森擁抱著李綾。

  李綾忽然嚎啕大哭起來。

  能夠哭還是好的。

  半晌,李綾說:「乃森,來,我們去找她。」

  乃森攤攤手,「誰知道她在哪裡?」

  「我知道。」

  李綾估計她會在張律師府上。

  猜得一點不錯。

  張律師出來開門,有點無奈。

  「小綾,在我家中,你不得無禮。」

  「我是生番,好了沒有?」

  「令堂把你寵得差不多像新幾內亞獵頭族。」

  「她在嗎?」

  「令姐正在休息。」

  「我可以進來嗎?」

  「你能控制你自己否?」

  李綾然點頭。

  她希望她做得到,适才甫見這名素昧平生的姐姐,心中忽然充滿仇恨,巴不得撲過去挖出她的眼珠子,把她打爛。

  李綾不敢相信自己會充滿暴力,就算王乃森有了另外一個女伴,她也不見得會如此失態。

  張太太給李綾一杯濃濃普洱茶。

  然後,把覃瑞全帶出來。

  這下子,冷靜的看清楚了,李綾發覺這位半姐比她長得更象母親。

  一般的小圓臉,高挑身段,以及漫不在乎的神情。

  實在是同一印子印出來呢,不容懷疑。

  「握個手。」

  兩個女子並沒有動。

  章瑞全說:「明天我便動身回香港,我已知會張律師,遺產捐給此地卑詩省大學。」

  不是為錢。

  「我只不過想來看看她有什麼話同我說。」

  語氣有點淒涼。

  「她不愛我,我從來沒有見過她。」

  李綾忍不住,「不,她是天地間至親愛的母親。」

  「對你,是,你比較幸運,對我,不,我從沒有見過她。」

  李綾搖頭,「母親不是這樣的人。」

  「對不起,我只能照我的經驗說。」

  「也許,有人從中作梗。」

  「也許,」章瑞全頷首,「這個理由,足以使一個女子三十年來,不見女兒一面。」

  說話也很厲害。

  李綾搖頭,她們在談的,不可能是同一人。

  「我母親愛我愛得不得了。」

  「各人命運不一樣。」

  李綾無法說服半姐,於是低下頭來。

  只聽得章瑞全笑笑,「過去的事不必再談。」

  過一會兒,李綾問:「你結婚沒有?」

  章瑞全點點頭,「對方待我不錯。」

  「誰帶大你?」

  「父系的大家庭。」

  「有沒有人愛你?」

  章端全嗤一聲笑出來,這位小妹,好不天真,他們都說生活美滿幸福的孩子長不大,信然。

  「有,」她回答:「有人愛我。」

  「你有無職業?」

  「我是一名民事律師。」

  「呵,那多好。」

  「看情形,你終於相信我與你有一個共同的母親了。」

  李綾逼不得已點點頭。

  「她從沒在你面前提起過我?」章瑞全十分苦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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