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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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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是我唯一願望。」 年輕人轉過頭來又笑,「沒有人要我的肉體?」 仲愉忽然認真了,「這個嘛,這個往後再商量。」 下午他們進城去喝茶。 路上他一直拉著她的手,沒放開過,仲愉完全有種被愛的感覺,來過這個都會不下數十次,這次看出去,景色統共不一樣。 假便是真的,倒也不錯。 可惜如果是真的,雙方表現哪有這麼好。 真實世界,如非斤斤計較,只怕日後吃虧,於是算家世,算財產,算外型、算學識……算得不亦樂乎,哪有逢場作興的逍遙快活。 仲愉在瀟瀟雨下,開始瞭解,為何男士們這樣沉迷於尋歡作樂。 一切代價已付,無後顧之憂。 雨點凝聚在玻璃床上,受月色照耀反射,像是滿天亮晶晶的星。 值得,當然值得。 第二天他帶她到劍橋去探朋友,車子一來一回好幾個小時,沒有人覺得悶。 仲愉已經想問;喂,請你做一年遊伴,代價如何? 超過這個時間,她只怕負擔不起,是的,方大小姐每一筆額外支出,都得向方氏企業有關方面解釋,她其實是不折不扣的可憐闊小姐。 出去尋找自己的生活?太冒險太辛苦,坐在閨房中?太沉悶太被動。 間歇性冒險是唯一調劑精神的方式。 坐在一個陌生人的車子裡,不問去向,多麼刺激。 年輕人同她說:「將來退休,我想到米蘭居住,買一座十三世紀堡壘,終身將它重修,四十過後,就開始學意大利語。」 仲愉有點感動,「你可打算結婚生於?」 「當然!要許多許多小孩,黑壓壓一屋子,人頭湧湧,擠上來叫我爸爸。」 仲愉駭笑,「那婚前非得同賢妻商量好不可。」 「你可喜歡孩子?」他忽然問。 仲愉嚇一跳,「沒有你那麼瘋狂,頂多一名足夠。」 「但是他很快長大,」年輕人惆悵,「再也不能一團粉以擁在懷中。」 仲愉不敢再搭腔。 他們每天並沒有固定節目,有時耽貨倉裡大半天聽音樂不出門。盡講些廢話。 又一日忽然到牛津街購物,發瘋似買衣服送給對方。 第二天,飛到巴黎午餐又回來。 又一日年輕人有公事洽商,告假半日,仲愉一個人跑到書店瀏覽,黃昏,他在燈火闌珊處接她返寓所。 仲協覺得他們可以永遠這樣繼續下去,直到老死,但是,她必須回家,而他非工作不可,不過,仲愉知道,沒有一個蜜月,會比這個更好。 她很快樂。 真不幸,金錢的確萬能,用得小心的話,它絕對可以買來愛與樂。 這三個星期並沒有大事發生,所做的事情,很多也不是第一次,但是年輕人使方仲愉覺事事簇新,連她也朝氣勃勃起來,疲乏因循的殼子漸漸褪下,她煥然一新。 最後一個晚上仲愉依依不捨,「我們還能再見嗎?」 「當然可以,你有我姓名電話地址。」 「我們終於要回去了。」 「對不起,我不同你一班飛機,我有生意要轉往溫哥華處理,你恐怕要一個人回香港。」 仲愉有點失望,臉上也露出落寞之意。 年輕人擰擰她臉頰,「我們很快會再見面。」 仲愉一個人回的家。 司機來接,大雷雨,她在車廂裡就睡著了。 她無法克服失落感覺,這使她吃驚,自十九歲後就看輕情感,這次怎麼會例外?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她要趁快撲滅它。 總算在早餐桌子上碰見大哥。 仲凱對妹子說:「回來啦。」 仲愉笑,「你知道我出過門?難得。」 「這次我知道,這次很多人都知道。」 仲愉吃一驚,作賊心虛,不出聲。 「有人在倫敦看到你們。」 「我們?」心咚一跳。 「你同張胤馨的三公子張元匡。」 是,年輕人的確叫張元匡。 仲愉張大嘴巴,誰,是誰的兒子? 「小妹,你沒同我說你認識這個人。」 仲愉低頭喝一口黑咖啡。 「張元匡是庶出,他母親一失寵,他父親十分不喜歡他,將他刺配邊疆,長年駐在倫敦,不大要看見他,這點行情,你不可不知。」 仲愉怔怔地,如墮五里霧中。 「他同他兩個大哥的身分差天同地,換句話說,他要工作,你明白嗎?」 仲協不響。 仲凱見妹妹傻傻的,再加一句:「況且張元匡這人十分不羈,什麼都玩,不適合你。」他歎口氣。 仲愉仍然不語。 「人家問起,我只說是認錯人,記住,小妹,千萬不可承認。」 仲愉自早餐桌子站起來,跑上樓。 解鈴人還需系鈴人,她一個電話撥到俞志初公司去。 「啊,回來啦。」 仲愉二話不說:「志初,張元匡是誰?」 「張元匡就是張元匡。」 「志初,別烏搞了好不好?」 「出來午餐,我面對面告訴你。」 「我一時正到你公司。」 方二小姐從來沒有這樣準時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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