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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死


  為愛情喪生的人,真是很值得佩服,為失戀自殺的人,卻很奇怪。

  想來想去,總是想不出,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失戀的意思就是,他還愛對方,對方卻不愛他了。這其實是很簡單的一回事,有志氣的,可以另覓物件東山再起。意志消沉的,也可以從此不提愛情兩個字。

  世界就是這樣大。

  為了別的自殺!根本是對生活的厭倦,對人生的失望,命運的抗議,都可以不願意活下去,很容易理解,但是為了某人不願意接受他的愛,巴巴的去死掉,真是奇怪。

  愛人是自由的,不愛人也是自由的,沒有比強逼別人接受愛情更荒謬的事情。每個人有資格去愛另一個人。但是這另一個人也有權選擇。

  作為男人,對一個女人死纏爛打,真是差勁,然後忽然之間自殺示威,好叫對方抱歉一生。這種行為,實在很卑鄙下流。

  雙方相愛,無法結合,抱在一起死了,雖然懦弱,倒還合理。一個人無端端的自殺,是莫名其妙的事情。

  人心總有壓抑的時候,愛情也是很沉重的一回事。但是,可以想想父母兄弟,夜裡抬頭看看星月。上帝造這世界,並非叫每個人只為愛情活著。為太陽月亮又有何不可,吸兩口空氣,低潮就過去了。三十年後,想起為愛情萌生死念,會覺得可笑。

  必須學習把每一樣事情都慢慢習慣,遷就得很舒適地活下去。非愛情不可的生活,是過渡時期。有時候感情比愛情還漂亮很多。

  有誰現在跑來與我說愛情這回事,我會說我老了,沒有這樣的精神,沒有這樣的情趣,況且沒有她,我活得更不錯,何必一定憤憤不平,強求一些不應獲得的物事?

  曾經獲得愛人與被愛的機會,就該好好的做。從來沒有得到過機會的,實在不必耿耿於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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