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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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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都想結婚,不是嗎?」他聳聳肩。 婉兒笑出來。 我聽不出話裡有什麼好笑的。 找一個女朋友而已,何必開這麼大的玩笑。 我用手捧著我的頭,也許是我自己開了自己的玩笑吧。 我早該曉得了。 一切都變得不重要。失去一個應該被重視的人,像國棟,也沒有什麼稀奇了。 他們換了一種音樂。 「要跳舞嗎?」他問。 婉兒馬上跳起來。 他以為我是那種人,我也以為他是那種人,結果我與他都攪錯了。 他們在跳舞,我拿起碟子與匙羹,大吃起來。 沒有胃口是一件事,餓壞了自己又是另外一件事。 音樂很好,因為我在吃東西,所以有幾個男孩子只向我看了看,沒有過來。 我放下碟子,他們便請我了。 我無所謂,反正已經來了,不可能會有損失得更多。 我與他們跳了兩次舞。 這些都是孩子,使我暫時笑了。 他們問:「你是沈的女朋友?」 我毫不考慮的否認了。 我說:「不過今天碰見,他帶我們姊妹倆來的。」 他們又問:「哪個是你妹妹?」 我指給他們看。他們都覺得婉兒很漂亮。 那再好沒有了,什麼比擁有一個漂亮的妹妹更光彩呢? 婉兒今天是很開心的。我想。 婉兒真是屬於他的。我總有點距離了。 我剛想坐下來,他過來了。 「應該開心一點,」他說,「像你現在這樣。」 「是嗎?」 「也許當你真正決定走與不走的時候,你會更開心一點。」 我微笑,「你曾經叫我留下來。不是嗎?」 「是的,你與我可以很快樂。」沈仲明說,「我講過。」 「怎麼快樂呢?像這樣來這裡玩嗎?看電影?跳舞?」我忍不住的問他。 他驚異,「你覺得我們不快樂?是因我們沒有目的?」 我搖搖頭。 「我想走了。」我說。 「好吧,我叫婉兒一塊兒走。」他說。 「如果你覺得有意思,你自己不妨多玩一會兒。」 「怎麼會?」他問,「是我把你們帶來的,當然我也得把你們送走。」 婉兒過來,「是不是要走了?」她問,「我看得出。」 「是的。」他有點無可奈何。 「時間還早呢。」她問,「要不要去看電影?」 「很好的建議。」他看著我。「怎麼樣?」 兩小時的消磨時間,我想,去一次也好吧。 我點了點頭。 我們離開了那個地方。改去電影院。 事情距離我所想的很遠。我以為我們可以好好的談一談,須知道婉兒卻隔在我們中央。 他又對婉兒好象很好,說得比任何時候都多。 還有三天,我想,我就應該走的。 但是現在,我那封信,已經寄出了。 我心裡面閃過一絲悔意,真不該那麼做。 世界上根本有兩種感情,一種是平靜的,非到一定的時候不會發覺。 我想念國棟,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在戲劇院裡,婉兒與他笑得很開心,我想他們倆應該是一對,我從第一次見到便有這個感覺。 信也許要好幾天才收到吧?我只剩三天了,我趕著去,也許可以比信早到。 何必為一個幻像留下來? 我想我這麼做法是對的。 趕著去? 為刊一麼不呢?我跳起來。 我留下來的原因是以為我並不愛國棟,可是到底我發覺自己的感情還在他身上。我情願他看到那封信,我不想騙他。 我竟是這麼的笨,去追求一些並不存在的東西,不曉得自己需要的是什麼。 婉兒幾乎要把頭靠在他肩膀上了。 這孩子,回去我必需要說她幾句,怎麼可以對男孩子這麼輕狂,就算是心裡喜歡也不可以這樣。 對任何男孩子都不可以這樣。 婉兒手裡拿著一包爆殼,吃得起勁,根本沒發覺我在斜眼看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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