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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女孩子都想結婚,不是嗎?」他聳聳肩。

  婉兒笑出來。

  我聽不出話裡有什麼好笑的。

  找一個女朋友而已,何必開這麼大的玩笑。

  我用手捧著我的頭,也許是我自己開了自己的玩笑吧。

  我早該曉得了。

  一切都變得不重要。失去一個應該被重視的人,像國棟,也沒有什麼稀奇了。

  他們換了一種音樂。

  「要跳舞嗎?」他問。

  婉兒馬上跳起來。

  他以為我是那種人,我也以為他是那種人,結果我與他都攪錯了。

  他們在跳舞,我拿起碟子與匙羹,大吃起來。

  沒有胃口是一件事,餓壞了自己又是另外一件事。

  音樂很好,因為我在吃東西,所以有幾個男孩子只向我看了看,沒有過來。

  我放下碟子,他們便請我了。

  我無所謂,反正已經來了,不可能會有損失得更多。

  我與他們跳了兩次舞。

  這些都是孩子,使我暫時笑了。

  他們問:「你是沈的女朋友?」

  我毫不考慮的否認了。

  我說:「不過今天碰見,他帶我們姊妹倆來的。」

  他們又問:「哪個是你妹妹?」

  我指給他們看。他們都覺得婉兒很漂亮。

  那再好沒有了,什麼比擁有一個漂亮的妹妹更光彩呢?

  婉兒今天是很開心的。我想。

  婉兒真是屬於他的。我總有點距離了。

  我剛想坐下來,他過來了。

  「應該開心一點,」他說,「像你現在這樣。」

  「是嗎?」

  「也許當你真正決定走與不走的時候,你會更開心一點。」

  我微笑,「你曾經叫我留下來。不是嗎?」

  「是的,你與我可以很快樂。」沈仲明說,「我講過。」

  「怎麼快樂呢?像這樣來這裡玩嗎?看電影?跳舞?」我忍不住的問他。

  他驚異,「你覺得我們不快樂?是因我們沒有目的?」

  我搖搖頭。

  「我想走了。」我說。

  「好吧,我叫婉兒一塊兒走。」他說。

  「如果你覺得有意思,你自己不妨多玩一會兒。」

  「怎麼會?」他問,「是我把你們帶來的,當然我也得把你們送走。」

  婉兒過來,「是不是要走了?」她問,「我看得出。」

  「是的。」他有點無可奈何。

  「時間還早呢。」她問,「要不要去看電影?」

  「很好的建議。」他看著我。「怎麼樣?」

  兩小時的消磨時間,我想,去一次也好吧。

  我點了點頭。

  我們離開了那個地方。改去電影院。

  事情距離我所想的很遠。我以為我們可以好好的談一談,須知道婉兒卻隔在我們中央。

  他又對婉兒好象很好,說得比任何時候都多。

  還有三天,我想,我就應該走的。

  但是現在,我那封信,已經寄出了。

  我心裡面閃過一絲悔意,真不該那麼做。

  世界上根本有兩種感情,一種是平靜的,非到一定的時候不會發覺。

  我想念國棟,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在戲劇院裡,婉兒與他笑得很開心,我想他們倆應該是一對,我從第一次見到便有這個感覺。

  信也許要好幾天才收到吧?我只剩三天了,我趕著去,也許可以比信早到。

  何必為一個幻像留下來?

  我想我這麼做法是對的。

  趕著去?

  為刊一麼不呢?我跳起來。

  我留下來的原因是以為我並不愛國棟,可是到底我發覺自己的感情還在他身上。我情願他看到那封信,我不想騙他。

  我竟是這麼的笨,去追求一些並不存在的東西,不曉得自己需要的是什麼。

  婉兒幾乎要把頭靠在他肩膀上了。

  這孩子,回去我必需要說她幾句,怎麼可以對男孩子這麼輕狂,就算是心裡喜歡也不可以這樣。

  對任何男孩子都不可以這樣。

  婉兒手裡拿著一包爆殼,吃得起勁,根本沒發覺我在斜眼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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