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手倦拋書午夢長 | 上頁 下頁


  習慣絕早起來工作。

  早到天未亮,一片靜寂漆黑,做到太陽升起,曙光初露,一天工作已經完成,其餘時間可用來胡調。

  有時做得快,收筆時天邊才一點點寶藍色,自窗口看出去,平原上街燈尚未熄滅,寶光燦爛,橋纜上燈飾宛如一串珍珠項鍊,捧一杯茶,可以凝視欣賞良久,然後忽然之間,天全亮了,一天雜務開始。

  只有那三小時完全屬於自己,家人其實絕少見我寫稿,故此也從來不與他們說到這個行業的光與暗。

  有時也擺烏龍,鬧鐘一響,立刻起來做,寫了三千字還不見天亮,一看鐘,才五點,原來孩子亂撥鬧鐘,醒來之際才兩點半,也無所謂,覺得象賺了一注。

  朋友往往在早上八九點鐘打長途電話來,「起床沒有?」已經什麼都辦妥了,正好閒聊。

  可喜歡早起?這同喜惡毫無關係,人總得配合環境生活,怎麼樣最方便就得怎麼辦。

  上班時曾有兩批同事鬥早,你八時半?我八點,你七時三刻?我七時半,鬥到七時整已在辦公室端坐,對方呱呱叫,怎麼可能,我方若無其事道:「我們昨夜睡在此地,你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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