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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識她,在一個舞會。

  每個女人都穿露背裝,厚底鞋,拔光了眉毛,搽紅了嘴唇,她是不一樣的,她穿一條白絲的長袍,一張臉沒有一點點化妝,長髮自中分開,瀑布般地撒在肩上。

  這麼美的頭髮。我從沒有見過這麼美的頭髮。

  她一點化妝都沒有。沒有穿胸罩。沒有做作。

  她看上去象一朵蓮花,然而她的眼睛,帶點邪氣,又不太象一朵蓮花了,我該怎麼形容她呢?我想不出什麼適當的字句。

  我看牢她。

  隔了人群,我看牢她。

  這個舞會裡的客人太多,明星,名模特兒,畫家,作家,凡是出點名的人都來了。這是紀念一張報紙二十周年的酒會。而我,我自己開了家小小的廣告公司,所以我也是座上客之一。

  我注視看她。

  她卻沒有看任何人,她坐在一張絲絨沙發裡,捧著一杯酒喝,喝完了一杯又一杯。事實上她喝了很多,她有點醉意了。

  一個年紀很輕的男人跑過節與她說話,她沒理會,那個男人似乎是一個明星。她沒有理會他。

  然後我看到她把頭靠在沙發背上,當著那麼多的人,她哭了。她的眼淚緩緩地流下她白玉似的臉頰,她哭了。

  我忍不住,我掏出了我的手帕,我走過去,我遞上我的手帕,她接了過去,擦乾了眼淚,放下了酒杯。

  我說:「我送你回去。」

  她站起來,腳步有點不穩,我扶了她一下,她拂開我的手。我再扶她,她沒有反抗。

  我們離開了那個酒會。外邊天氣有點涼,而且風大。

  她那件白色的絲袍被風吹得貼著她的身體,她不是那種大胸脯的女子,但是我從沒有見過比她更性感的女孩子。她是那麼美,她那種神態,那種茫然的神態。

  我說:「我的車子在那邊。」

  如果她以為我開的是一輛麥塞底斯,或是積架,她就錯了,我只有一輛小小的福斯威根。

  她聽話地上了車。

  我問她,「住哪裡?」

  「落暉道,十號。」她答。

  她還沒有喝醉,她的頭靠著玻璃窗,沒有看我。

  我說:「女孩子不應該喝酒,尤其不該喝烈酒。」

  她笑了,雪白的牙齒,有一顆特別尖的犬齒。

  我看著她。她是這麼的美麗。

  我把車開到落暉道十號,那是一間老大的洋房,西班牙式的紅頂,幾十株冬青樹。

  「你的家到了。」我說。

  她推開車門,然後回過頭來,她說:「我叫王如璋。明天有空喝咖啡?」她看著我。

  她的酒意完全消除了,眼神清澈如寒星。

  我伸出手,我說:「我是一個結了婚的人,看我的結婚戒子。」

  她一怔。但是她沒說什麼。

  「我不能與你喝咖啡,我是一個規矩的男人。」我說。

  她轉身,回去了。

  她推開黑色的雕花大鐵門,風還是很大。今天的風真是很大,她的白色衣服又貼在身上了。

  我甚至已忘記了她的名字。

  第二天我到公司去。我知道她的身份。她是王中川的獨生女。王中川有一間銀行,一間報館。他不是本地最有錢的人,事實上他也不是本地的大名人,但是他已經有足夠的一切了。王如璋是他的獨生女。

  她一個人坐在她父親報館的酒會上,哭。

  她為什麼哭?

  我不明白,一個天之嬌女,哭了,在那麼多的人面前,然後還叫我去喝咖啡。我不認為這是奇遇。這是絕對不是奇遇,我只是覺得怪異。

  過了沒多久,我就把這事情忘了。

  然後我接到了上個電話,我的女秘書接進來的。

  「誰?」我問。

  「她不肯說。」女秘書說。

  「她?」

  「是,一個女子。」女秘書。

  電話接通了,一個低沉而好聽的聲音問:「丹尼?」

  除了我的妻子之外,沒有人叫我丹尼。

  「是。」我說:「哪一位?」

  「我姓王。王如璋。」

  我的記憶完全回來了,雪白的長袍,一頭烏髮,玉似的一張臉——「王小姐。」

  「你記得我?」她問。

  「記得。」我說;「那天是我送你回家的。」

  「是。」她問:「有空喝一杯咖啡嗎?」

  我笑了,我看看表,「你只有法律說已婚男人不能與一個美麗的女孩子喝咖啡吧?當然,我警惕自己,千萬要控制自己。我結婚七年了,我有兩個孩子。」

  我拿了外套,然後我乘電梯下樓,一進那茶廳,我就看到了她,她對著我笑了。

  雪白的襯衫,雪白的粗麻褲,這麼熱的天氣,她身上纖塵不染,滴汗全無。她不是生活中的女人,她是神話故事裡的女人。

  我拉開她對面的椅子坐下。

  「啤酒?」我問:「你總是喜歡喝酒。」

  她笑笑。

  「你怎麼找到我的?」我問她。

  「很容易,這個地方是這麼小。要找一個人很容易。」

  「你甚至叫我丹尼。」我笑。

  「你真的結了婚?」她問。

  「當然真。」

  她看著我,「你不象個結過婚的男人。」她說得很認真。

  我笑,「結婚又不在額上鑿字,當然看不出來。」

  她也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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