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如果你是安琪 | 上頁 下頁
十二


  「你因面子關係,不肯說出實情:王尚能當著你手足面前,把你送給前任女友那條玉佛墜項鍊擲回給你。」

  毛勇張開嘴,又合攏。

  「你受到極大侮辱,你怒火攻心,你一定要他後悔,你當場與他爭吵拉扯,可是酒保過來阻止你們。」

  毛勇轉過頭去。

  「酒吧打烊關門,你在後巷等王尚能出來,這個討厭的大學生,不知死之將至,非叫他好看不可,你取出隨身帶著的鋸齒刀,你看著他倒下來。」

  毛勇握緊雙手。

  「你取回項鍊,又拿了他的錢包,第二天,在兄弟面前,又是一條好漢。」

  毛的律師說:「肖督察,你的推理也許就是事實,但又怎樣,他已承認誤殺罪。」

  肖督察卻說:「如果我說的屬實,那麼,他犯誤殺,那個故意叫王尚能去激怒他的人,犯蓄意謀殺,毛勇,那人就是周小貝。」

  毛勇點點頭。

  「你們還有來往?」

  「有時我叫她帶些東西,讓她賺些外快。」

  「之前你可見過那個大學生?」

  毛勇訕笑,「那姓王的不大不小,不倫不類,廿多歲的人,還靠家裡,攤大手板,每一天靠人養活,從未想過獨立,小貝卻對他有……有……」

  肖督察給他接上去:「憧憬。」

  「對,就是這兩個字。」

  「你妒忌?」

  「我才不,」毛勇不屑,「正如你說,我下不了臺,才拔出鋸刀,誰會為那女人。」

  「她叫王尚能去酒吧同你說甚麼?」

  「只是把金項鍊還給我。」

  肖顏不置信,「就這樣,你殺了一個人?」

  律師說:「這是街上,督察,有人為搶一雙名牌球鞋殺人。」

  談話結束。

  肖顏說:「我們終於知道真凶是誰了。」

  助手說:「嘩,可別得罪女人。」

  「來,讓我們去找這個不可得罪的女子。」

  周小貝仍然住在原址,家俱卻已搬清,牆壁地板上全是一個個髒印子,看上去不知怎地有點淒涼感覺。

  肖顏一見她便說:「警方完全知道那晚在藍月酒吧發生了甚麼事。」

  她不在乎,「是嗎,是甚麼事?」

  「王尚能在星期六要求分手,他拋棄了你。」

  周小貝吸一口煙,點點頭,「是,他不願離開父親的財產,所以只得放下我,再說,離開家庭,全無收入,難道由我養他不成。」

  周小貝臉上的滄桑厭倦,叫人惻然。

  「你要求王尚能為你做最後一件事。」

  「是,我叫他去藍月酒吧,找一個叫毛勇的人,把那條項鍊還給毛勇。」

  「借刀殺人。」

  「不,肖督察,我只想毛勇揍他一頓,叫他吃點苦頭,或者躺在醫院裡三幾天,我沒想到毛勇會殺害他。」

  「你與毛勇在一起多久?」

  「三年。」

  「周小姐,你很瞭解這個人,你很清楚毛勇在甚麼情況下會打人,又甚麼情形下會殺人,所以你叫王尚能在酒吧將近打烊的時間去找他,因為那時,毛勇已經喝得差不多,他在酒後特別衝動。」

  「肖督察,我不在場,此案與我無關,你們亦已抓到兇手。」

  肖顏忽然問:「你恨哪個多一點?」

  「我不明白你問甚麼。」

  「毛勇與王尚能,誰更辜負你?」

  周小貝緩緩說:「我最恨我父母親,一早扔下我,我自一個寄養家庭流浪到另一個,居無定所,一無所有。」

  「周小姐,實不相瞞,我也是個領養兒,但是這不表示我也活該墮落犯罪,做人靠自己。」

  周小貝忿恨地說:「為著一輛吉普車!」

  「他父親打算送他到澳洲讀書,他可得到真正自由。」

  她怨恨地說:「而像周小貝這種女人,將永遠沉在底層。」

  「周小貝,警方現在控告你與人串謀殺害男子王尚能。」

  「胡說,我從未曾與毛勇合謀。」

  「陪審員會作出明智決定。」

  周小貝想逃出去,門外警察早在伺候,一湧而入,逮捕周小貝。

  周小貝大聲叫嚷:「他們兩個都不是人!」

  肖顏忍無可忍,轉過頭去說:「你知道嗎,周小貝,你也不是人,你們三個都不是人。」

  第二天,肖顏的上司把她叫去嘉獎。

  「做得好。」

  「是每個警務人員的責任。」

  「我很好奇,你怎麼會懷疑到案子並非一般劫殺?」

  肖顏 微笑,「我有些微第六感。」

  「繼續努力。」

  「是,上司。」

  肖顏走出上司辦公室,下屬都在等她。

  他們一湧而上,興奮地說:「我們整組人都得到嘉許狀。」

  肖顏卻仍在沉思。

  「肖督察,在想甚麼?」

  「我在想,這個女子,害得一個男人坐牢,另一個喪生,卻仍堅持他們對不起她,為甚麼?」

  「因為所有自我中心的人都有雙重標準。」

  「而且把黑看成白,把白看成黑。」

  肖顏歎口氣,「該案結束了——」

  話還沒說完,已經收到電話。

  「多事的長勝街有兩幫人馬準備械鬥,馬上出發。」

  肖顏立刻拉大隊登上警車,火速趕去辦另一件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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