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玫瑰的故事 | 上頁 下頁 |
五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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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見到太初時閑閑問她什麼時候回香港,肚子裡的氣相當五百噸黃色炸藥,臉上還得作一派不在乎狀。 現在如有什麼人來訪問我,問及我有關戀愛,我就答以一個「苦」字。 太初沉吟著說:「本來我掛著父親在這裡一個人寂寞,現在他已經不在了,我何必留在這裡……」 我提醒她:「你還沒有畢業。」 「舅舅說可以轉到香港的大學。」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歡香港?」 「我現在改變主意了。」 「我也是為了你才答應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與他們處得來,而且舅舅說得對,男人做事業要把握機緣,做建築這一行,最好發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說現在還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動,我想到一舉數得,便答應下來。」 我的氣消了一半,「是嗎?是為我嗎?」 「你怎麼了?」她說。 大勢已去,我幫著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捨得,大部分東西送的送,丟的丟,對她來說,唯一寶貴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畫。 我卻忽然婆婆媽媽起來,連當年咱們在佛羅里達沙灘撿的一大盒貝殼都要帶在身邊——如果太初變了心,那麼保留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為自己悲哀起來。 我快變成一個撿破爛的了,在雜物堆中徘徊,回憶。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發展到新的階段,大家都不再是從前那個人,轉變是好是歹,誰也不曉得。人類對未知數的恐懼最大,轉變也是一種未知,對太初來說,這項未知不會太壞。 黃家上下會來不及地照顧她呵護她,以便彌補過去十餘年來的不足。而對我—— 而對我來說,他們對太初的愛會分薄太初對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這麼壞,我又可以名正言順地不回去。事實上父母也想我同他們團聚,而且我學會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也太對不起合家上下。 於是我們離開了聖荷西。 太初將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內,她執意不肯搬進羅宅。黃家的人對她千依百順,便在山上的新建築內挑一層小公寓,替她裝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業主。 那層房子是溥家敏負責設計的。他是個中好手,白色與米色的裝修正是太初喜愛的。甚至連書桌上的筆架都準備好了,樓下兩個車位內泊著一輛小房車與一輛小跑車。 衣櫃一打開,裡面掛著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掛在衣架側,內盛於花瓣,傳出草藥的清香。 有錢的確好辦事,但黃家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錢那麼簡單,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們對太初的愛。 我浩歎,如今我勢孤力單,要應付黃家談何容易,當年羅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來?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還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間房間打通成曲尺型的寬大睡房,一架擅香木的古董屏風內隔開了小型書房。 太初見了這陣仗便連聲道謝,顯然她是被感動了。我也很感動,他們對太初,確確實實是下了功夫的。 我沒有進黃振華的寫字樓辦公。我打算考公務局的職位。 黃振華著意勸我,一番話把我說得俯首無言。 他說:「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業與妻子的娘家無關。誠然,氣節是重要的,男子漢大丈夫不得不避這種忌諱。但是棠華,請你記住,香港是一個走在時代尖端的商業社會,你若是不值三十萬年薪,任憑你是我黃振華老子,我也不會付你這個數字,我只認得才華,不認得人,你別以為三十萬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稅還是筆大數目,足夠你在小鎮舒適地生活。告訴你,在香港,這筆薪水約莫剛剛夠你一個人略為寬裕的開銷,養妻活兒還談不上。你當然希望家人過得舒服,這裡的生活程度就有那麼高,不信你去問問溥家敏一家八口連兩個女傭人的開銷是什麼價錢。我們生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裡,不得不顧及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單為親戚顏面便拉了你進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業。」 我有什麼理由不相信他?他騙我有什麼好處?於是我順理成章地進了黃氏建築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順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說:「原來不勞而獲是這麼快樂的一件事,舅母連鐘點女傭都替我傭好了,每星期來三次,我要什麼就有什麼,茶來伸手,飯來開口,而且他們又不來煩我,連太太都沒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麼的。嗚,我想這種日子過久了簡直大告不妙,人會變懶精的,」她笑,「舅母連香皂都買好了擱在那裡,都是狄奧的,我忽然變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來一個月都沒跑步,昨天下樓運動,才跑半個圈,肺都險點兒炸了。唉,這便是好食懶做的結果。」太初說道。 但是這個好環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機會施展她的才華,她幾乎天天作畫,作品改了作風,從寫實轉為抽象。她喜歡在露臺上光線充足的地方畫,日日都練習好幾個小時。 在這兩個月中,我內心極其矛盾,一方面慶倖她終於找到了溫暖的巢窩,另一方面又擔心這種轉變會把我們之間的距離越拉越遠。 我看到的只是前車之轍,岳父臨終鬱鬱寡歡,他提到玫瑰的時候,那種蒼白茫然的微笑,惆悵舊歡如夢的無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裡,一身錦衣,仍然迷醉著每一個見過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槍才是最大的痛楚,沒有任何開脫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創傷的不幸人,誰不情願爆發一場戰爭,有個扔炸彈的機會,殺與被殺,都落得痛痛快快,好過歷久受折磨。 我當然沒有到那個地步,可是有時候也在床上輾轉反側,為我與太初的前途擔心。 他們正在籌備太初的畫展,忙著在大會堂租場子,找廣告公司設計場刊,幾乎連花牌都要訂下了。 我覺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來越廣闊,一大班無聊的俊男釘在她的身邊,什麼牙醫生、大律師、建築師,鬧哄哄的金童玉女,每週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著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與她之間的裂痕,跟著去呢,悶得要死。勸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沒這個勇氣。 憑什麼我剝奪太初自由的樂趣?我又不是那種鄉下女人,嫁了得體的丈夫,卻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場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準扯低來遷就她的無能。 不不,我還有這份自信與驕傲,我不會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環境裡,所以我痛苦了。 母親勸我,「她已經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結婚。」 我煩惱地說:「結婚有什麼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點都不忌諱,還不是如蜜蜂見了花似的圍住她,香港這個無法無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擇手段。他媽的!還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親是羅德慶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黃振華紳土,不要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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