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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


  ▼情人

  當然不是配偶,也不是異性朋友,更非同層人。

  情人應該是不定期見面,有親密關係的一個人,非常奢侈,現代人無論在經濟上感情上或時間上都很難負擔。

  誰不想有個情人,在狗一般的生涯中,由他來化腐朽為神奇,呵,在炎夏傍晚,開著輛開篷的跑車來接,駛往星夜,薰風中,觀月色,去到第四空間,不回來也就不回來。

  與情人不必張口說話,一切屬靈,只管享受;生涯活計,只應與伴偶商量。晚上不說這樣惱人的話,晚上不理這樣的事,情人不見天日。

  這種關係是嚴肅的一件事。

  舉個例子。

  畢加索這樣對他的情人,在他的信裡這樣寫:吾愛,在這苦海裡,和你一起吃飯,是令我最快樂的事情,我對你的愛與時俱增。

  又說:我來看你,你好夢正酣,很快我便會再來,我每天都屬於你,一天比一天更親密。

  又一次寫:今天一九三六年五月十三日,我愛你多於昨天,少於明天,我會永遠愛你,正如他們都說,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瑪麗蒂烈茲。倘若不能這樣大量給予,不配擁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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