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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鳥記

  我是家庭主婦。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學念英國文學。十八歲入學,廿二歲畢業,同年冬天下嫁世傑,至今十二年。

  大兒子已經十一歲,小兒子八歲。

  或者我應該說,我並不是廉價屋村那種家庭主婦。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掃,我不洗熨。

  世傑是一個工程師,大我六年,他事業不至於成功得可以買勞斯萊斯,不過我們也有三輛車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輛平治,當然你聽說過平治廠至為震驚,當他們發覺香港原來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場)、小黑豹開篷跑車,與一部本田。

  我什麼都不用做,事實上我竟不知道這十二年是怎麼過的。當然,我生了兩個兒子,懷孕各花掉十個月。就是那麼多。

  我不參加崇德會,我不學插花,我也沒有開時裝店。

  我說過了,我什麼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將。

  我的兒子們功課好得要命,補習老師每星期只來兩次,他們有他們的主見,懂得跟我說:「媽媽,我想去買條腰間打褶的長褲,現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開始覺得無聊與寂寞。

  如果我說我不快樂,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說我快樂,我又在撒謊。

  是的我仿佛什麼都有。珠寶、皮大衣、丈夫、兒于、房子、現款,年年到歐洲度假。我還有什麼不高興的?

  我內心知道,在銀狐與梨形鑽石之間,在兒子的笑聲與丈夫的體貼之間,缺少的是那種燦爛,那一道火花,剎那間的虹彩。

  這算不算奢望?一個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藍鳥,是不是奢望?

  世傑說:「你越來越沉默了,你知道嗎?」

  「我去看過醫生,醫生說我貧血,因此疲勞困頓一點,請老爺原諒我沒廿四小時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傑說:「說話別這個樣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從沒發過光與熱,十二年來我沒有與第二個男人喝過一杯茶,跳過一次舞。

  我不是想無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開性派對。我只是憧憬年輕的情侶們在淺水灣T恤短褲,火辣辣的太陽與激情,他們青春的面孔上凝著汗珠與愛情,影樹頂的紅花與他們的心。

  我從來未曾有過這些。

  與世傑做愛像刷牙。一種習慣,一種天職——每個妻子都如此做,每個妻子都應該做。

  當然,刷牙也有好處:口氣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會因刷牙而興奮吧?

  因此我變得消瘦而憔悴。因為我沒有前瞻,我也沒有回憶,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於世傑,我知道他的事,有時他回來,襯衫上帶著別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種人不風流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裡,總有一兩個女孩子在他身後竊竊私語:「……看王世傑,是,那個,黑色西裝,銀灰色領帶的建築師。」女孩子還如見了蜜糖一般的趨前去。

  世傑是談笑風生的男人,漂亮、灑脫、幽默。

  如果女孩子稱讚他:「王先生,你的領帶太配合襯衫。」

  他會說:「我的內褲更配我的膚色。」

  當著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為這種笑話我已聽過一千次一萬次以上,我厭倦得要死。

  好了,這是我的生活。

  我推開兒子的功課,又合上。我的那份陽光呢?我也需要陽光。

  然後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種非常健康非常可愛非常活潑的男孩子,一雙眼睛彎彎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來臉頰出現兩個酒渦,濃眉襯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種吃史各脫鰵魚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車服務公司遇到他。

  我跟他訴苦:「黑豹的毛病是——」

  他向我笑。「黑豹如果不行,最好買一輛摩根。」

  他的笑使我暈頭轉向。我呆視著他——「你……」

  「我不是車行的人。」他笑說:「我也是來找他們修車的。」

  「呵,對不起,太對不起了。」我不住的道歉,退後一步。

  「這不是你的錯,「他聳聳鼻子,皺皺眉頭,撥撥耳朵,「塊頭大的人都像粗胚,我的確長得像個機器匠。」

  「不見得,我——」我很急,「我——」

  「不用解釋。」他說:「我原諒你。」

  我是這樣認識班的。他是雲南人,會講國語,知道「周瑜打黃蓋」的故事,他的世界彩色繽紛,沒有一點點灰色。

  他會對我說:「不不,我沒有你想像中的年齡,我已經虛度了廿六個春天。」

  「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麼了?」我笑問。

  他調皮的擠擠眼睛。「呵,那三季,那我可沒有虛度。」

  我老覺得他並沒有比我的兒子大多少。他喝生啤酒,自助饗可以吃三碟子,永遠在說在笑在動。

  他拾到我漏在車行裡的皮夾子,給我送了回來。我請他吃茶謝他。

  他說:「皮夾子裡有好多現款,真欣羡你這種人,可以把大量的現鈔擱在皮夾裡,然後漫不經心的把它丟掉,多理想。」又是笑。眩目的閃光的笑。

  我說:「連我兒子都說我魂不守舍。」

  「是嗎?」他說:「我不覺得。」

  在我們能夠挽救之前,我們已經太熟太熟了。

  他甚至帶我去跳舞。

  「跳舞?」我反問。我沒正式跳舞已經不曉得多久,多數是跟世傑到那種大型舞會,穿著新款晚禮服擺個姿勢站上半夜,累得腰酸背痛,然後回家睡覺,這好算跳舞?

  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我們到最流行的小型夜總會去跳最新的舞步,熱鬧三四小時,然後在碼頭旁散步,我不會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直到我認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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