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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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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年紀了,同父母住嗎,住宅在哪一條街?可是卑詩大學高材生,還有,有無親密女友? 江永光極之磊落,一一作答。 他的年紀要比外型大一點,不,不算能幹,找工作已有一年,有時人挑他,有時他挑人,若不是為著老父,一早已回香港找機會。 他是土生,家裡做瓷磚生意,廠開在蘭裡,老父每日仍然花三小時在來回交通上,母親去年故世,說到此地,年輕人雙目潤濕。 思敬忍不住有點感動。 這年輕人不錯。 思敬本來打算把自己的事也向他透露二一,問人家那麼多,不讓人家問可不行,但是江永光卻沒有問及她們母女私事。 這叫人欣賞。 他說:「我住在林蔭路,你們卻住在綠林道。」 小昆笑,「這一帶以前一定是茂盛的森林,你瞧路名就知道了:北林路、羅賓漢路、兔子裡、白鹿道……」 「也難怪,開發才百多年。」 「什麼都新簇簇,不比我們,一隻花瓶就五百年歷史。」 接著小昆向江永光打聽許多關於會計一行在當地就業的情況,江君詳盡地一一解說。 兩個年輕人正式交換電話,江永光可是一點不放鬆,「下個星期六我同樣時間來接兩位。」 小昆更直接:「明天有什麼不好?」 「明天我陪家父。」 「啊,」小昆說:「那是極應該的。」 思敬微笑,大家有話直說,多好。 不准母親多說的小昆自己卻說了很多。 回到家,她的結論是:「多個朋友總不錯,住得近,可互相照應。」 緣法到了,自然有機會結識。 星期天,思敬正在看報,小昆叫她:「媽媽,媽媽,父親說訂不到酒店,無論如何要收留他。」 恩敬一聲不響,走過去,把整座電話連揮頭拉出來,摔到牆角去,吆喝女兒:「你有完沒完?」 小昆垂頭喪氣,「好好好,我明白了。」 思敬坐下來測度,這樣嚕蘇,自然是洪某新家庭出了紕漏,那邊沒事,他怎麼會想到這裡。 整整四年,都不見他如此熱心。 當年拿著他的贍養費,帶著小昆,一籌莫展,幸虧有大姐替她出主意:「婚姻失敗是很普通的悲劇,不過你中學出來就嫁人,經濟不能獨立,卻是至大的慘事,以你的情況,是移民的好,把房子賣了,到那邊去足可以置兩幢花園平房,便宜那間付個首期款子租出去,貴的那幢自住,屋價可以付清,洪某那筆錢,存銀行等收利鈿,千萬要守住,別貪圖別的,你自己呢,趁空進修,充實自己,有了學問,過事較為沉著,人家要害你,你會得反擊,一步一步重頭來,可別著急,也不用驚徨,他糟蹋你,不要緊,有一日,你生活得更好,看也不要再看他。」 什麼都給大姐說對了,現在,聽見他名字都討厭,終於有一日,對他會一點感覺也無吧。 去年大姐來探訪她,住在她家。 大姐十分感慨:「你看你思敬,女兒那麼大了,與你多麼親厚,明年又可取大學文憑,聽說校方已打算聘請你,連工作都有了,居住環境這麼好,又離了那些無聊的親友,連我都羡慕你,真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哪有這麼好?大話是安慰成分多吧,不過聽在耳中,思敬卻有點自得,她總算學會處理生活了。 她不允許任何人,特別是洪君,來擾亂她平靜的新世界。 下午,思敬像所有女性那樣去逛公司,買化妝品,理髮……心境漸漸平靜。 過去的事不用再提。 過兩日,接江永光電話,親切的聲音:「我去唐人街,要不要順路帶什麼?」 「我家很少用唐人街物品。」 「我也贊成就地取材,不過家父想吃火腿。」 「多謝關照。」 「那麼,我們星期六見。」 星期五下午另有稀客。 思敬早放學,小昆尚未下班,門鈴一響,思敬放下筆去開門,先頭沒認出來,只見客人是個中年人,禿頭、身型壯大,隨即怔住,噫,這不是洪昭翔嗎? 他見到她也呆住了。 她完全擺脫了他所認識的拘謹、土氣,此刻不施脂粉,一臉朝氣,穿著大毛衣及一條色彩斑斕的緊身褲,比實際年齡小了十歲不止。 呵,世上真有脫胎換骨一事。 思敬立刻說:「這裡不歡迎你。」 洪昭翔有點自慚形穢。忽然心虛,「小昆——」 「她還沒下班,你稍後才與她聯絡好了,別再亂按門鈴,不然我會撥911召警。」 思敬並未提高聲音,不知怎地,洪氏卻相信她真的會那麼做。 當初他對她,也實在太過分了一點。 分手是很普通的事,但不必做得那麼無情,那麼絕,相處那麼久,孩子已那麼大,他不該狠狠踩她。 洪昭翔知道自己的事,苦笑,提著行李離去。 他有許多朋友,不愁沒有地方借宿。 思敬輕輕把門關上。 她一字不提這件事。 但是小昆傍晚接到父親電話,還是趕出去了。 要到深夜才回來。 星期六一早又要外出,「父親有一份文件給我看,是他的遺囑,一會兒請江永光等等我。」 思敬當然隨她去。 小昆是他的女兒乃不爭的事實。 江永光早到了十分鐘。 「我特來欣賞你們花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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