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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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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響,也沒有微笑,只是看若我。這時候我們正走在公園裡,我注視若她的一張臉,這麼毒的陽光,並沒有在她臉上曬起一顆雀斑,那種象牙色是近乎透明的,在她的瞳孔裡,我看到了自己的臉,我心裡先是一種狂喜,隨即是一種悲哀。 下次來,是幾時呢? 我應當吻她的,但是始終沒有。我甚至希望那天沒有擁抱過她,那麼可以留一個十全十美的回憶。大年輕的人並不懂得生活,只想製造回憶。 我們繼續走看。 後來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門,她也沒有請我進去。 我們並沒有說:假如我年輕十年……之類的話。 我看著她進屋子,關上了門,開亮了電燈,我才走的。 我是一個很懶的人。反正在外國,那些女孩子會自動送上門來,犯不著勞心勞氣,只有為了她,我像小說裡一個不懂事、情竇初開的小夥子,這樣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進送出,買了花與糖果,連她的手都不多碰一下,只是靜靜的欣賞著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還不明白為了什麼,恐怕年紀輕就是這樣,恐怕她也就是喜歡我這樣子。 後來母親就自香港來了。 「寫了那麼多信,一封不回。」媽媽說:「又打長途電話,也不接,什麼意思?」臉上還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訕訕的站在一旁。 表姨笑,「現人叫麼年頭呢!還叫兒子站著聽教訓,未來!坐下再說。」 媽睨我一眼:「他爸爸下禮拜五十大壽,我來把他押回去,不然算什麼樣子?做兒子的把老子的生日都忘了。」 我嚇一跳。五十歲?爸爸五十歲了? 我緊張起來,「媽媽,那我買什麼給他呢?媽,你說呀。」 「買什麼?只要你孝順點也就是了,買禮物,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又不賺錢,」媽媽說:「我們再往三天,一起回去,到了家裡,給爸爸磕個頭,也罷了。」 表姨捂著嘴笑,「留洋十年,回來照樣是中國規矩。孫悟空跳不出如來佛掌心。」 我也不響了。 但是她呢? 回去以後,還是可以來的吧,一小時的飛機罷了,的確是隨時可以來的。 當夜我去她家,她沒有在。我並沒有進去等,即使要進去,下女也會放我進去,不知為什麼,我只站在門口,她家花圃的玉簪香味直傳出來,是一個月夜。 然後她回來了。 身邊有一個中年人,她與他有說有笑的,一副情侶模樣。我並不十分傷感,廿歲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驚奇,她總該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麼打發呢?只是這男人長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裝是最老式不過的,她沒有用鎖匙開門,她按了鈴。 我看了那男人的臉很久,是一張忠厚的臉,是一個理想的結婚對像,跟這樣的男人結了婚,再跟我這樣的黃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沒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記得是一個月夜,我把她家門口的一塊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媽媽說:「咦,怎麼好好的一雙『巴利』,鞋頭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別,想去跟她說,我是會回來的,也許她可以等我幾年,我們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進一步的談更現實的問題。 不過,這些都是看小說太多之後的影吶。 三天后,我跟媽媽回了香港,熱熱鬧鬧地,爸爸過了他的五十大壽。 我過完了暑假,就從香港回到英國去了。 又過一年,爸媽也移民到英國,後來我們去的地方,不外是瑞士、巴黎、羅馬之類,親戚——爸媽多數鼓勵他們來英國見面,他們也很樂意接受這種慫恿,爸媽的日子實在過得不寂寞。 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現在想想,真是一點風度也沒有,說失蹤就失蹤,她會怎麼樣想呢?我們在一起不過是幾個禮拜,倒是很高興,那天晚上到底沒有前去說什麼話,是為了那個中年男人嗎?還是為了什麼? 我並沒有多想。 她想必也沒有多想。 不過後來我老是叫媽媽穿旗袍,又買了繡花拖鞋給她。 媽媽說:「這孩子,簡直瘋了。」她笑。 媽媽老是笑,但凡女人都是厲害的,像表姨,像她。 後來事情就十分明白了,表姨見我天天出去,放心不下,就叫老黃跟下女盯梢著看,看出那女的總比我大好幾歲,又非常的親熱,就把媽媽從香港叫了來,說幾句好聽的話,把我帶了回去。 她們都能笑,笑得人糊裡胡塗的,即使被擺佈了,心頭也還甘願。 現在在她那家書店買的翻版書,倒是全擱在那裡,常常翻著做參考的。 小陳自然還在那裡誇口:「看我的太太,放句良心話出來,是不是才貌雙全,是不是?娶太太啊,要在臺北挑!」 小陳太太自然會瞄他一眼,說:「死相!」不過是十分言若有憾,而心實喜之的。 可是他不知道我去過臺北,他當然也不會知道臺北有那麼好的一個女子,比他陳太太高明十倍呢。 不過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我才廿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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