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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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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目睽睽看著林志聰反應如何,看他會不會拂袖而去,不,他沒有,過一會,他走到麥克風前邊去,大家松了口氣,向語玲投去感激一眼。 事後葉中明捏著一把汗來找語玲,「小姐,你好大膽子,上次有人說他幾句,他跑到巴哈馬去三個星期都不回來。」 「都是你們慣成他那樣。」 「灌完這張唱片,才慢慢教訓他。」 「這個行業就是這樣,紅的時候任你驕橫,人人死忍,一旦失去號召力,一腳踢到陰溝,再也不理。」 葉中明看著語玲,「你也紅了,為什麼不見你驕矜?個人修為不夠,怎可怪旁人?」 語玲嚇一跳,「我怎麼好算紅,我只是幕後!」 葉中明聳聳肩,「看,連紅都不承認,多高招。」 語玲啼笑皆非。 林志聰肯聽吳語玲的話這件事,很快傳開。 行家對語玲開始有一定尊重。 一夜,語玲正伏案工作,電話鈴響。 「語玲,我是小姿,記得嗎?」 語玲溫和地答:「我是一定記得你的,你不必問。」 「語玲,無事不登三寶殿,問你要林志聰簽名照。」 語玲笑,「有比這更好的,我讓他送你一件他穿過的外套,好不好?」 「嘩,我要昏過去了!替我選一件牛仔布的,那我可以天天穿。」 語玲忽然想起來,「你畢業沒有?」 「還有一年。」 還沒畢業?世上都快千年了,小姿卻還似個小孩子,追昔要歌星的照片,真是兩不同的世。」 「畢業後打算幹什麼?」 「也許到父親公司幫忙。」 完全沒有一幅明確的圖畫,幸福兒童,個個相同,他們的志願,就是做幸福兒童。 「語玲,外套儘快給我寄來。」 「一定。」 「同學會羡慕死,哈哈哈哈哈。」 第二天語玲問林志聰褓姆拿外套。 那褓姆笑道:「志聰正好整理出一大堆衣服要送人。」 語玲向她道謝。 過一會兒,她又說:「其實也不過是個年輕人,一旦被捧作偶像,就神化了他。」 語玲笑,「你看,我們能夠陪伴在神祗左右,還有薪水可拿,真是羨煞旁人。」 「你那樣想嗎,我當一份普通工作來做,日後改行,打算做些小生意,我一直想開玩具店。」 把外套用快速郵遞寄出,語玲回到公司,進私人辦公室坐下,感覺上畢業後好似已經過了一百年。 「語玲,光明日報記者要訪問你。」 「不去可以嗎?」 「有時出出鋒頭也蠻好。」 「我情願開通宵,我無話可說。」 「去吧,已經推掉不少。」 「要不要拍照?」 「當然要。」 「哎呀,這是一種刑罰。」 葉中明笑了,「你又不醜,標準五官,標準身段,絕對可打七十五分。」 「是,」語玲略有所悟,「三分顏色開染坊。」 「語玲,別老氣橫秋。」 她終於還是見了記者。 記者年紀與她相仿,十分精明磊落。 一坐下來,便問:「吳小姐,你自小志願是什麼?」 「我?」語玲據實答:「我想做一個盡忠職守的清道夫。」 記者忍不住哈哈哈大笑起來。 語玲茫然。 其實,她的志願是在中學畢業後到外國留學,讀書看風景,畢業回來,伸伸懶腰,到父執輩的辦公室看看有什麼理想對象,談談戀愛,選擇一個可靠的、有幽默感的、有點家底的人結婚,婚後生兩個孩子,最好兩個都是女孩,交給褓姆,再看看有什麼好做的事,在丈夫辦公室掛單,設一間小房間,借用他的秘書與電話……可是這樣的志願,能說出口嗎? 當下記者又問:「吳小姐,你是怎麼入了這一行的?」 語玲抖擻精神,「噫,說來話長——」 她也很懂得見了記者該說些什麼樣的話:一定要精神愉快,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表示氣餒,必需勵志,記得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語玲用手托著頭,輕輕說:「我對目前的成績很滿意,可是容我說一句,今日發展,實在事與願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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