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舊歡如夢 | 上頁 下頁
二十三


  我放下文件走到書房去,孟亭亭正在那裡看書,見我進去,放下書,微微一笑。在這裡的燈光下,她的嘴唇鮮紅欲滴,化妝剛剛正好,一點也不過份,身上很隨便的襯衫褲子,她笑一笑。

  我卻呆在那裡,這雙眼睛真出現在我面前的時候,我不知道說什麼話才好,我坐在她對面。她留下來,當然是為了我,但是從頭到尾,她沒有跟我說過一句半句話。怎麼可能。

  我去倒了兩杯威士忌,加了冰。一杯遞給她、她坐下來,雙腿隨便擱在茶几上,有一種不羈,她溫柔地笑著,好象這夜很長很深,好象這一夜是不會完的。

  她開口說話,聲音很低,她說:「人人都說我是個愛不得的女人,可是從來沒有人愛過我。」

  我喝杯中的酒,她也喝杯中的酒。她是一個女戲子呢,但這麼聰敏懂事可愛。

  那日我們開了音樂,在書房跳舞,我們跳得很慢很夜。直到兩個人累了,我開暖氣,讓她睡客房。我吻她的額頭,她又抬頭看我,她的眼睛呵,從來沒見過那樣的眼睛,從來沒有。

  那夜睡得很穩。身邊有人的滋味不一定好,但是隔壁房間有人卻特別舒服,有安全感。

  天亮。我比她早起,匆匆上班,留字條給她,叫她不要走,等我回來,吹著口哨下樓,小方到。小方說:「敢情好!女主角乾脆睡這裡了,也不用來回,省時省事。」他說這話是不嘗沒有醋意的。

  到花店,選兩打黃玫瑰,叫人送回家給她。送玫瑰花是最俗的行徑,但是如果真送了,那女孩還真感激。這年頭小器的男人多,不上路的男人多,自以為清高的男人多,故此女人收玫瑰花的機會越來越少。

  急急忙忙辦完公事。有一張圖樣犯了大錯誤,應該發很大的脾氣,可是不曉得怎麼樣,就是沒有說什麼,心情令人詫異的好,做事快而又有效,非常的理想,難道這就是為了一雙美麗的眼睛?

  回到家中,他們還在拍戲。她穿一件黑色禮服,與男主角翩翩起舞,非常的美,見到我,偏偏頭,一笑。我把文件放在膝蓋上,坐地下看她拍這鏡頭,打心底裡樂。

  到她房間,看見已經整理過了,花好好的插在一隻水晶瓶裡,她的睡衣睡袍放在椅子上,拾起來可以聞到清幽的香魚,睡衣是真絲的,淺咖啡色,我站在她睡過的床前良久良久。

  下得樓來,他們已經收拾東西。小方說:「再拍三天,大功告成。」聽了這話,心仿佛缺掉一塊,非常不快,可是又沒有辦法。

  找亭亭,她在更衣室,我敲門,她說「進來」,進去的時候,她正套上厚毛衣,看到她的腰,很細很細,只有一點點,皮膚那麼好看,一種薔薇色,她很大方的轉過頭來。我只是微笑。

  她說:「謝謝你。」

  「那是我的快樂。」我說。

  「昨天真疲倦,在你家休息一天,今天可不能再打擾,我得上去拿東西,跟大夥一起走。」

  我一怔,非常受打擊,但是無法勉強她,只好說:「請讓我送你回家,我開車非常安全。」

  她笑。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溫柔的笑。

  我說:「請你等我十分鐘,五分鐘淋浴,五分鐘換衣服。」

  她說:「我一定等,你別急。」

  我沒有誤時,馬上淋好浴換上一套比較像樣的衣服,把她接到車中。

  她問我:「你用藥水肥皂洗澡?」

  我點點頭。

  我問她住哪裡,她說了地址,我盡把車子兜圈子,她明明應該知道了,可是不出聲,終於我問:「我們去吃飯好不好?」

  她輕聲說:「我家附近有個很好的餐廳,你要是願意到那條路去,我們可以吃飯。」

  我好不尷尬。

  那家館子是四川館子,我們一吃就是四張餅。我一個人獨吃三張。她很懂事,跟她吃飯太舒服,我真詫異,像她這麼時髦的人做這種事會做得那麼好,她為我倒茶,遞煙,拿毛砌。把我照顧得好好的,好象咱們結婚已非一朝一夕的事了。

  吃完飯我把她送回家,在門口道別。她肩膀搭著件皮大衣,只是微微的笑。我再捨不得走也只好走。她是那麼美麗,美麗但不過份俗氣是太難的事,她是怎麼可以做到的呢?我弄不懂。

  第二天又差人送花去她家。跟花店說:「送三個月吧。」把錢都付了。

  她還不是我的主婦呢,但是知道她會在我的家,即使是在拍戲,也還是好的。

  小方說:「你真追求她?她除了美麗,還有什麼?真弄不懂,一點學識也沒有的呀,而且出身壞,身後跟著的人都是流氓,動不動拔出來的是武士刀,你不怕,子長,你是半世的英明呀。」

  我只是笑。什麼英明不英明的。

  小方說:「以你的財勢……」

  我的財勢——「我有什麼財,什麼勢?」我反問。

  我戀慕著她,請假陪她拍戲。

  一個人便是這樣,沒找到對象之前,有無限的挑剔無限的憧憬,我以前心目中的女孩子是有幽默感的,不化妝的,學問非常好,家勢要第一流,常常穿一套得體的西裝,笑臉迎人。都想到了,可是當那個人出現的時候,卻不是那回事,但是我的快樂卻是加倍的,我從來沒想到孟亭亭會把我吸引住,簡直太難了。

  我不懂得追求女人,尤其是她那樣的女人,但是我知道女人喜歡花,喜歡衣服,喜歡珠寶,喜歡男人曉得她們愛這些。無論怎麼樣的女人,都不會拒絕這些,即使她不喜歡那個男人,花還是留下來了,擺在桌子上欣賞。一個男人如果連這些小事都不肯做,那是證明他烏攪,根本連最基本的誠意也沒有,活該讓女人看不起。

  可是我現在還沒有到送珠寶送衣服的時候。

  拍戲有小小休息的時候,我們在後花園散步。我一向很少去後花園,為她的緣故,我覺得這屋子是設計得不錯的,只是為她的緣故。

  她喜歡披著那件銀狐大衣,像披一件舊棉襖般的隨便,她喜歡我的牛仔褲,她說:「可以穿這樣的衣服上班……?」

  我向她解釋,那是我自己的公司。我們的話不多,有時候正當她說:「天氣真涼了呢……」劇務便會把她請去拍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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