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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女依人


  世界上原有許多可怕的事,像疾病。戰爭。饑荒,但對我這個小女人來說,最殘酷的事,莫如恐懼志強有一日會離開我。

  我是個感情非常衝動的人。愛說話,愛笑,愛哭,自知這些都足缺點,已經儘量控制,但是性格使然,很難做得冰涼瀟灑。

  有一些女朋友,無論處理什麼,都有型有格。

  海湄是個例子,什麼都難不倒她。

  換男友換得無聲無嗅無色,從沒見過她激動,訴苦,流淚。唯一看得出的是,她身邊換了人。

  應付事業,也同一個模式,工作忙,在寫字樓留到七八點,頻頻吸煙及喝可樂(這是她的提神秘方),一點緊張的神色也沒有,閑閑的,略為憔悴地,辦妥一切,從不誇耀。

  悶了,提箱去旅行,散完心,靜悄悄回來。

  她不愛說話,大學時與她同宿舍,有她這個人,同沒她這個人都差不多,她是最靜的。

  半夜看她獨自燃起一支煙,一粒暗紅的火星在黑暗中特別觸目,便知道她心中有事。

  她永不傾訴。

  我們說過,海湄是那種會的自己接生的女子。

  她不予置評。嫌我們幼稚。

  比起她,我好比一株藤,軟綿綿,靠志強身上。

  無論做什麼,都先一疊聲的「志強志強志強」。

  看哪一部電影,要找志強。

  穿哪一件衣服,要問志強。

  旅行,志強陪,上街,志強送,看醫生,志強負全責。下雨,志強打傘。親友生日,志強安排節目。在家坐,志強說笑話,什麼都是志強。大一點的計劃,像投資,就更少不了志強。

  我一直認為志強樂意做我的明燈,直至有一日,母親說:「你也不小了,也該用用腦子別事事叫志強。」

  到這個時候。我才留起神來。

  我或許衝動,但並不笨。

  果然,我發覺志強臉上已有不耐煩的神色。

  那一天見姐姐生日,在家請吃便飯,志強開車與我去。

  姐姐住得遠,離市區要開三十分鐘車子,到了那裡,才發覺忘了買冰淇淋,而孩子們都等著要吃冰淇淋。我想都沒想,「志強,志強,你去買兩公升冰淇淋上來。」

  姐姐連忙說:「不用不用,有蛋糕也一樣。」

  我一疊聲,「志強,聽見沒有?……」

  一抬起頭,看到志強面孔上有種神色,是我從來沒見過的,像是疲倦,又像是怨懟。

  姐姐同我說:「他剛到,你也讓他休息一下,何苦逼他。」

  我強笑,「他不是去了嗎。」

  「你也太愛差遣他了。」

  女人都希望有個聽話的男友。

  一小時後他才回來,很沉默。

  我沒跟他說話。

  一點點小事,就拿面色出來,叫我家人看在眼內,仿佛我怎麼虐待他似的。沒結婚就這樣子,婚後更加不得了。

  回家途中,我忍不住同他開仗,「是不是不高興?有什麼話說出來,不必悶在心中。」

  他仍不出聲。

  「不喜歡照顧人?要人來照顧你?那我就不是你的理想對象了。」

  他還是不出聲。我儘量忍耐,不想把事情攪大,車一到家,就跳下來,也不說再見,就上樓。

  以往他稍後便會打電話上來,問一聲「還生氣嗎」,就言歸於好,但是這次他沒有。

  三天沒有消息,我起了疑心。

  出去打聽一下,才知道他已在約會另一位小姐。

  晴天霹靂,震驚得說不出話來,幾天內瘦了一個圈,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嚇得連眼淚都不會流,怔怔地,手足冰涼。

  心中只有一個問題:如果志強離開我,我怎麼辦。不敢想下去。

  這個時候,才發覺白己有多麼愚昧。驕縱。任性及過度自信。什麼事都會發生,他有選擇的自由,假如他認為別的女孩比我可愛,他有權掉頭而去。

  我忽然被震醒。

  與他走了五年,那時小,指使他,發脾氣,鬧彆扭,都還有一股嬌憨,五年過去,再使同樣招數,大概是過時了——是為了這個,他約會別人?

  慘事真正發生,反而不再訴苦,我連夜檢討自己。

  亡羊補牢,不知晚還是不晚。又不能找人商量,苦得雙眼佈滿紅筋。

  第五天,志強終於來了電話,我聽到他的聲音,鼻子一酸,淚水淌下。

  他始終不是薄清寡義的人,他還記得我與他相處過五年,而五年不是一段短日子。

  他叫我出去吃飯。

  在過去五年中,我們從未曾試過一連五天不通消息,他應猜到,我在這一頭並不胡塗,多多少少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他不是約我出來同我攤牌吧。

  我像是面對死亡般害怕,硬著頭皮,出去見他。

  他神色如常,本來不愛說話,也不見得比往日沉默。

  在高興的時候,他愛扯扯我頭髮,當我是小孩子,也沒忘了做。

  他解釋,「這幾天比較忙,抽不出空,做得頭昏,上司仍呼呼喝喝,使人氣餒。」

  我忽然說了非常成熟的話:「你又不是為他做,我們不過是忠於自己,管他臉色是黑是白,那是他沒涵養風度。」

  他一怔,有點感動,看著我。

  我自己也嚇一跳,怎麼壓力一來,就忽然成長呢,唉,可憐我要失去志強了。

  「這幾天你做什麼?」他問。

  我據實答:「我以為你還在為冰淇淋生氣,所以自己找娛樂。」輕輕帶過,假裝啥子也不曉得。

  他放下心。

  鑒貌辨色,我知道他仍在甲女與乙女之間矛盾傍徨,尚未作出抉擇。

  我還來得及,還有機會,只要處理得好,或許還有可能渡過這個難關。

  這不是爭意氣的時候,我在桌子下握緊拳頭,用力過度,手指關節都發白。

  他沒有攤牌。發表宣言,只靜靜送我回家。

  在門口,他又拉拉我的頭髮。

  我微笑,眼淚全往肚子流。

  是夜我學著好友海湄的樣子,點起一枝香煙,邊吸邊思考。

  如果他決定走,我也不能撕破臉大哭大叫。當然更不能抱住他大腿求他不要走,更不必應允他我會改過自新。因為這一切都不能挽回什麼。

  我唯一一可做的,是面對現實.天呀,我失敗的想,志強競在約會別的女子,他發覺我的不足,要離我而去了。

  我又失眠,他並沒有發覺我瘦了,抑或在極端矛盾的情緒下,他已無暇注意這些細節。

  吸了一整包香煙,第二天早上,用李斯德林嗽口。也不覺得疲倦,僵屍般上班去,也不再等志強開車來接,前後判若兩人,一切壞習慣忽然都成功地戒掉。

  志強打電話來,問要不要接下班,我實在不想對著他強顏歡笑,推說要加班,其實約海湄去喝酒。

  往日見海湄,芝麻綠豆都抱怨一番,誇張得要命,今日一杯杯威士忌灌,一個字也不說……

  海湄這人,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當然不來追究我的異相……

  兩個妙齡女子,就這樣喝了一個晚上。

  酒入愁腸愁更愁。

  真是悲哀,擺在那裡任人挑。

  買主青眼落在找身上,便忙不迭的迎上去,樂開了花.志強縱有千百個優點,我即使再有悔意,這整件事也太窩囊。

  我實在很愛他,不然也不會倚賴他,可是你看今天。也許不該怪罪自己,他厭了就是厭了,即使我似海湄這樣現代,他也會制定另一套標準來審判我。

  捧著酒杯,我微笑起來。

  誰知道,也許海湄也吃過苦,也許她在傷透心之前,也是頭嘰嘰喳喳的小鳥。

  到家,我咚一聲倒床上,不省人事。

  第二天清早,被門鈴叫醒,頭痛得會跳動,腦子似裂額欲出,我只得伸出一雙手按住,趕去開門。

  門外站著志強。

  多日來失意之痛苦把我與他之間的距離拉遠,我一時間手足無措,自然更不會記得要撒嬌。

  「你昨夜沒回來?」他問我。

  「有,」我說,「十二點之前已經回來,」捧著頭,「我睡了。」

  「你喝酒?」

  我苦笑,「逢場作興,」本是男人最常用藉口。

  志強瞪大雙眼,像是不認識我。

  不要緊,其實我也不認識他,大家原是陌路人,我忽然覺得好笑,哈哈哈地發出空洞而風騷的笑聲,一邊把臉侵入洗臉盆。

  他問:「你還打算上班?」

  「當然,工在人在,工亡人亡,等我十分鐘,」現在我還有什麼?立刻沐浴。洗頭,抹幹,套上裙子,踏進皮鞋,才十多分鐘,一路上頭還在痛,痛得不可開交,痛得我情願以志強來換不痛。

  我完了,以前有心願,還可以一直老天真下去,對世事不聞不問,現在志強與我處於彌留狀態,我要學習孤軍作戰。

  中午與海湄出去午飯。

  隔壁坐位四十來歲的胖太太,愛嬌地形容不捨得撇下她十二歲大的女兒去旅行,同我以前的天真作風不是不類似的,旁人不知是笑好氣好,十三歲,月經已來臨,胸部是應鼓蓬蓬,為娘的尚把她當小孩,正如志強,一直縱我,直至無法收拾,又欲離棄我。

  都是他一個人玩的把戲,膩了一推,我這個天字第一號刁蠻的洋娃娃便落得如斯下場!

  我的當務之急不是要挽回志強的心,我的首本戲應是努力將自己己由一隻洋囡囡變回一個人。

  這個頭痛喚醒我,難怪酒是某些人的仙丹。

  我的思想忽然之間攪通,雙眼看出去一切靈通如水晶.仍然愛志強,仍然有創傷,我的情操忽然提升,觀點角度大變。

  壓抑我成長的是志強哩,塞翁失馬的故事又重現一次。

  真沒想到在吃龍蝦沙律的當兒我會悟通。

  抬起頭來,看到海湄明澈的雙目。

  她一個字都沒有說,但又像是問我說:無論做哪一一類型的寄生草都是行不通的,小姐,但是,無論做哪一類型的人,你都可以站得住腳。

  那日由我付賬。

  這是值得慶祝的一日,既痛快又心酸。

  下班後我去買了一大堆黑色的內衣作為紀念,紀念成長。

  自己在房中換上了,對牢鏡子作煙視媚行狀,然後笑至眼淚滾下來,號淘大哭。

  沒想到志強會抽得出時間來看我,介在兩女之間,我得到的時間配給算是大份的,喲,寶刀末老,看樣子舊人不比新人差。

  這樣想的時候,自己都嚇一跳,怎麼能如此自嘲?又幾時學會玩世不恭?

  我怎麼忽然由小天使變成老妖精?

  我不得不接待他。

  志強一副為難的樣子,我隨地去,不去點穿他。

  這時我心如清風朗月,了無牽掛,一路上反而說些笑話引他發噱。像:「功夫人不如我,命運我不如人,公司裡又升了幾個人,大家都有得玩,獨我眼睜睜。」

  他奇道,「你一向不在乎。」

  「不說而已,不在乎於麼一天花八九個小時做那份工。」

  「但你家不是沒有恆產,」「家有不如己有,況且完全不能做事的人是最無聊苦惱的人。」道理不但多,且精,理論一套一套。

  看得出志強愛聽這些。

  日子過去,他仍末向我攤牌。

  此刻他一三五在我這邊,二四六在她那邊,星期天屬於他自己。

  你說好笑不好笑,那位小姐大方,我也不能這樣持續下去。

  真的不能失去他?

  現在要拿我的靈魂來換哩。

  我愛他多一些還是自尊更多?

  爭?

  我自小沒同人爭過什麼。我是家中唯一女孩,沒有人與我分享玩具衣物,難道就這樣靜靜地安於現狀,默默揍受一三五志強的編排?倘若不,那麼就等於把志強往那邊送。

  我一有空使用手托著頭思考這個問題,真是折磨。

  最後我蒼白而瀟灑的下了決定。

  當週末平安過去,志強兄來電垂詢之時,我說:「今天晚上我有約,不能同你吃飯。」

  他不相信雙耳。

  通常來說,躊躇志滿,左右逢源的人,都不會替別人想。

  他認為兩個女友是天經地義的事。

  他終於說:「那麼星期三好了。」他非要跳過星期二不可。

  即使心在流血,我也忍不住笑,「星期三再說吧。」

  雖然傷心,感覺卻比從前好!不必排隊輪候,不必強顏歡笑,努力做作,企圖表現得比另一位小姐更好。

  認輸算了。

  注碼是五年的時間與感情。

  幸虧志強也放了五年進去,我有點幸災樂禍,從頭來過,對他來講,也挺辛苦。

  星期三,志強又來找,我痛苦至極點,如迴光返照,反而把持得定。

  我說:「我不行,志強,我要跟老闆出去應酬日本人。」

  「你不是最討厭東洋人?」

  「沒法度,做工做全套,不然一輩子沒得升,」「你那麼急於向上?」

  「還是升職加薪比較實際些,你說是不是。」

  「那麼明天吧。」

  呵,大犧牲,居然把某小姐的期讓出來,不得了。

  「明天我要休息,醫生說我再不好好睡,很快會倒在街上。」

  「……」

  「再見,志強,或者星期天下午,我不肯定。」

  「……」

  我掛上聽筒,傷心地手握手坐在沙發上發呆。

  只有一句話是真的,我好久沒睡覺了,總做亂夢,夢境同現實一模一樣。

  那位女友說,感情受創傷後十多年,還在情緒低落時,做夢看到那男人冷冷同她說:「你不過是想我同你結婚,」雖然此刻他跪下求她,她也不屑,但她還是會做那個夢。

  拿起兩個月前的照片看,不相信變化這麼大,從此以後,我會得保護自己。

  從此以後,我對人對事對物看法不一樣。

  從此以後,我笑容滲入苦味。

  從此以後,我不再敢任性放肆。

  從此以後,我會長歌當哭。

  我換上黑緞睡袍,上床睡覺。

  夢長君不知。

  這一夜睡得比較正經,晚間轉側,聽見自己的嘆息聲,醒來天已亮。

  這麼可怕的事情會發生,現實生活中殘酷的事情層出不窮,我認了。

  比這再壞再黑三千倍的事還有呢,恩愛夫妻被病魔拆散,結婚二十年紀念那日發覺配偶在外頭早生了孩子……

  我至少還有將來。

  黑如墨斗的將來也還是將來,如走人一條隧道,全黑,沒有一絲亮光,全靠雙手摸索,誰知道呢,也許前境一片光明,也許在這隧道裡跌一交,從此就出不去。

  別的不知道,吸煙倒真的吸上了癮。

  海湄送我一雙牛仔用的打火機,在粗布褲上一擦即一著,非常豪放,可惜我的衣服無福消受,只得在大拇指上一磨。

  吸煙也不壞,很能鎮定神經,夾一支香煙在食指與中指間,百病消散。

  靜寂的時候,可以聽到紙煙燃燒。

  志強曾經愛過我,毫無疑問。

  星期天,他打電話來,問我睡醒沒有。

  我很禮貌的告訴他,我正在洗頭,請他稍後再同我聯絡。

  然後取起手袋上街。

  之後電話有沒有再響我不知道,聞弦歌而知雅意,他應當知道我要同他分手。

  無處可去,在市區踟躕,東張西望,在大酒店的咖啡座吃茶時,有遊客前來搭訕,以為我是做生意的女人,我客氣的微笑道:「我不是……」

  並不惱怒,做職業女性要強大之原始本錢,由此可知我色末衰。

  實在逛不下去,只得回家。

  倒床上看著天花板嘆息,努力熟習新生活運動。

  第二天一大早志強還是找上門來。

  我給他一杯咖啡。對了,喝咖啡也是新習慣,我這個人可算脫胎換骨了。

  天下太平的時候,我可以做孩子做到五十歲,但一開仗,炮火轟轟,人一下子長大。

  我披著黑色累絲袍子,一付花債女主角模樣,坐在近窗口處,有一搭陽光的角落,喝黑咖啡。

  志強開口了。

  「我們之間出了事。」他說。

  可不是,經過五年戀愛,我都認為米已成炊,誰知還來個這樣的扭曲。

  「我們別假裝沒事好不好?」他說。

  我抬起頭來看看他。

  「我承認是我不好,是我把持不定,我……有其他的約會,已有半年。」

  半年,這麼久?我所知不過三個月,原來已有半年,真可怕,一直蒙在鼓內,我真是個笨人,竟沒看出蛛絲馬跡。

  「她……那邊也已叫我作出抉擇。」

  我很意外,她倒是比我狠,才幾個月就有信心與我決一死戰。

  我喝完咖啡,再斟一杯。

  不知恁地,我不想迎戰。不是沒有精力,而是精力不可浪擲,尤其是戰利品不過是志強這株牆頭草。

  於是我冷冷的看著他。

  「我知道時代女性最受不了第三者,我很快會作出決定,這些日子來,我也很痛苦,這五年也是我寶貴的五年,一個人有多少五年呢。

  他忽然文藝腔起來。

  我目光更冷,像在冰箱冰過一樣。

  「再給我七十二小時。」他說。

  我不得不發言。

  我說:「志強,你有全世界的時間,你不必以我為重。」

  他聽錯了,會錯意,驚喜地以為遇到紅顏知己,「你肯等我?」

  我搖頭,「不。」

  雖然不等他,時間也這麼過,而答應等他,至少還有個希望,但我沒有這麼做。

  為求把事情簡化,我撒個謊:「我已另外找到人了。」

  他抽口冷氣,如遇晴天霹靂。

  「難怪,」他喃喃說,難怪,這麼快……」

  「快?不算快了,為著配合你的速度。」我笑起來。

  「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很好,」我信口胡扯,「是位專業人士,很會賺錢,是個英雄,救我於水火。」

  志強坐在那裡,手足僵硬,一時分不清誰勝誰敗,很受震盪。

  悲哀充滿我心,我愛他,但我愛自己更多,不自救,人難救,忍辱負重於事無補,只會招致更大的侮辱,這是唯一可行的道路。

  我站起來,「再見,志強。」

  他站起來,手足不聽使喚,強笑道:「這倒好,省卻我不少煩惱。」

  我淡然說:「可不是。」

  終於他忍不住,問一聲:「他對你,會有我這麼周到?」

  我反問:「你是指管接管送?」

  志強點點頭。

  「那太簡單了,他有司機。」

  志強完全吃癟,垂頭喪氣的走了。

  我燃起一支煙,看著煙在室內妖燒地上升。

  隨即打個呵欠,奇怪怎麼會拖到如今才解決這件事。

  還沒結束呢。

  深夜,志強同我以商量的口吻說電話,他道:「我覺得還是你瞭解我多一些。」

  「並不見得。」我死不肯承認。

  「我們可否從頭開始?」

  「從頭開始?你要重新開始追求我?不怕辛苦?」我笑了。

  他一呆。

  「志強,算了。」

  「你變了心。」

  「好好,沒問題,算我變了心,我貪慕虛榮,我沒有給你機會,我不肯回頭。」我輕輕放下話筒,隨即拉掉插頭,使他打不進來。

  從此以後,我只有自己。

  從此以後,很難再相信別人。

  從此以後,沒有什麼是應付不了的事。

  從此以後,即使再找到伴侶,也不會再往他身上盡情靠去。

  從此以後,傷了的心是傷了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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