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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所以我閒時上班之外,還是約會著張漢彪。

  張問我:「你想我們最後能不能結婚?」

  「不能。」我說。

  「那天發生了什麼事?你答應做羊排給我吃的,為什麼電話都沒有一個?為什麼我打來也沒人聽?你人在哪裡?」

  「我人在哪裡是我自家的事。」

  「這當然,我明白,我是以一個朋友的身分關心你。」

  「謝謝你。」我說,「好,夠了,到此為止,我需要的關心止於此。」

  「我們能夠結婚嗎?」他問我。

  我說:「跟你說不可以。」

  「為什麼?我身體這麼健康,又是個適齡男人,有何不可?」他說,「我相信我的收入可以維持一個小家庭。」

  「我不愛你。」我說。

  「感情是可以培養的。」他說。

  「是的,」我笑,「我的確相信是可以的,在亞爾卑斯的山麓,在巴黎市中心,但不是上班的公路車……」

  「你這個貪慕虛榮的女人!」張罵道。

  我說:「這句話仿佛是有人說過的,也是一個男人,是誰呢?一時想不起來了。」

  「是因為我沒有錢吧?」

  「不,是因為我沒有愛上你,愛情本身是一種巨大的力量,為了愛情,女人們可以緊衣縮食,但是為了結婚……你覺得有這種必要嗎?」

  「你也該結婚了。」張指出。

  「我知道,我很想結婚,你不會以為我是個婦解分子吧?出來打工,老闆一拉長面孔,我三夜不得好睡,淪落在人群中,呵狗阿貓都可以跑上來無理取鬧,幹嗎?乘車乘不到,收錢收不到,找工作找不到,好有趣嗎?」

  「你不至於那樣痛苦吧?」張看著我。

  「我沒有必要告訴你我的痛苦,因為你不能夠幫助我。」我說。

  張漢彪很傷害,他沉默了。

  我把實話告訴了他,我很抱歉,但這是真的,他不能夠幫助我,我必需要把話說清楚,免得他誤會我們有結婚的一天。不會,永遠不會。

  過了很久他問:「是不是只有在空閒的時候,我約你看戲吃飯,你才會去?」

  「是,工作是第一位,我痛恨工作,但是工作維持了我的生計,我必需尊重工作,我不能專程為你犧牲時間,但是在我們兩個都有空的時候,難道不能互相利用一下嗎?說穿了不外是這樣的一件事。如果你覺得無聊,如果你覺得一男一女必須結婚,那麼再見。」他隔了很久才說,「你的確不愛我。」

  「愛情在成年人來說,不會是突發事件,而是需要養料的,你不覺得嗎?」我由衷地問。

  「我與你的想法不同,的確是,我不怪你,曾經滄海難為水,那間屋子……我是見過的,你有你的理想,我知道。」張說道,「我會另有打算。」

  張生氣了。

  張離去的時候非常不快樂。

  張會是一個女秘書的快婿。但我是一個制餅師傅,我們制餅師傅是藝術家,藝術家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張是否生氣一點不影響我,因為我不愛他,我們是朋友,但不是愛人。不久將來,張肯定會計劃回他老家去。

  下午稍為疲倦了,我睡了。

  被電話鈴驚醒,糊裡糊塗地接聽。「丹薇?丹薇?」這聲音好熟悉。

  「哪一位?」我問。「是我。」

  我老實不客氣的問那個女人,「你是誰?」

  「我——」她說,「我是百靈。」

  我一怔,她找我做什麼?我問,「有什麼事?」聲音很冷靜很平和很禮貌。我也很會做戲,演技一流。

  「我有事想與你談談。」她說,「我要見你。」

  「在什麼地方見呢?」我說,「有這種必要嗎?」

  「丹薇,我很苦惱。」她的聲音的確不尋常。

  「百靈,我不能夠解決你的難題,多說無益。」我說。

  「請讓我見你一一面。」她幾乎是在懇求,「丹薇,我知道你有生氣的理由——」

  「我沒有生氣,如果我生氣,有什麼理由一直聽你講電話?但是我也不想見你,百靈,祝你快樂。」我放下了電話。

  我也苦惱,找誰說去?只好睡一大覺,把煩惱全部睡掉。虧百靈還有臉打電話來找我。她又是如何找到我的號碼的?

  百靈打電話到酒店廚房,一定要見我。她有點歇斯底里,夾纏不清。老實說,我真有點怕見她。見了面又有什麼好說的?她已經不是我的朋友。我們兩人在不同的時間曾經與同一個男人來往過。我沒有後悔,在這麼多男人當中,最值得記憶的絕對是他,他幫助過我。

  「好吧,」我終於答應了百靈,「明天下午,在公園中。」

  那是一個溫暖的下午,在噴水池邊,我見到了百靈。她身穿白色羊毛外套與裙子。

  我們沒有招呼,大家默默坐在池邊,水嘩嘩地噴出來,水花四濺,陽光永遠給人一種日落西山的感覺,非常悲傷。

  百靈開口,非常苦惱,她說:「我很痛苦。」

  我覺得話題很乏味,我說:「每個人都有痛苦,做雞還得躺下來才行,做人都是很累的。」

  她低下頭,「他離開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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