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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她笑,「那些都是自欺欺人的老妖精,他一直說,說得自己入信為止。」

  「到我廿六歲的時候,我會再回來追你。」

  「那時我快四十,」她裝個鬼臉,「臉皮與頸皮都打摺,你說,你怎麼追我?」

  「不會,此刻有許多三十多歲的女人,還是很漂亮的。」

  「你開玩笑!」璞姐笑,「放心,十年後我會提醒你今日說過的話。」

  我與她並排散步。

  她又說:「到你廿六歲的時候,你會遇到一個與你年齡相仿的女郎,你會愛上她。」

  我很懷疑,「她會像你嗎?有你這樣的學識,這樣的品味,這樣的容貌。」

  她笑,「相信我,小明,像我這樣的女孩子,車載斗量。」

  「欺侮我年紀輕輕見識淺?」

  我與她真的發展成為一對好朋友。

  我始終不知道小叔跟她是怎麼一回事。從頭到尾,她沒有埋怨過一句,也沒有解釋過一句。

  我實實在在的佩服她。

  週末,她多數有約。

  我問:「是男朋友?」

  她不作答,只是微笑。我怎麼還問得下去呢。

  小詠在申請到加拿大讀書,我幫她許多忙,跟著她跑來跑去。但是因為她是女人,她還是埋怨了,「你幫我,從來不像幫你那璞姐那麼甘心情願。」

  「是嗎?」我不肯承認。

  「說到璞姐兩字,但見你雙眼發光,滿面孔嚮往,喂,你愛上她了嗎?」

  「這已是多年前的事了。」我不再隱瞞。

  「她是你的偶像?」小詠問。

  「一點不錯,」我說:「偶像。」

  「有偶像是不錯的,」小詠說:「千萬別將她當夢中情人就好了。」

  我漲紅了面孔,說:「你知道個屁!」

  「小明,」她瞠目結舌,「你說話實在太粗俗。」

  「誰叫你先氣我。」我說。

  「小明,我們別吵架,我就要離開香港了,我們還要做朋友,咱們還得通信,我們別吵。」

  「對不起,小詠。」

  送走小詠那日,我情緒很低落。

  璞姐看出來。「小女朋友去多久?」

  「六年。四年拿學士,再兩年拿管理科碩士,她說光是BA簡直找不到工作。」

  「現在做孩子也不容易。」

  「可不是。」我說:「我看看港大收不收,不然的話,也得溜之大吉,但璞姐,我希望留下來,因為這裡有你。」

  「傻氣孩子話。」

  我掩著嘴巴笑。

  「小明,我們是好友是不是?」

  「是。」我略略意外,她有什麼話要說?

  「我覺得好朋友應該知道這個消息。」

  「什麼消息?」

  心碰碰跳起來。

  「我要結婚了。」

  「什麼?」我呆在當地。

  結婚?嫁誰?為什麼不等我?為什麼沒有等小叔?

  「嫁給什麼人?」

  「你們不認識的。」

  「是不是好人?」

  「不算是壞人。」

  「璞姐!這是你的終身大事!」

  「你覺得我太過草率了?」

  我大力的點頭,我的心碎了,「璞姐,你千萬不可一時衝動。」

  「不不,我並不是一時衝動,況且……如今女人的婚姻也不算得是什麼大事了,事業才是一輩子的事,入錯了行,什麼都報銷完蛋。」

  「璞姐——」

  「我打算介紹他給你認識。」

  我問:「你有沒有告訴小叔?」

  「沒有。」她說:「還有什麼必要,我們並沒有成為朋友,我們現在是陌生人。」

  我低下頭,「你也並沒有等我,我現在正儲蓄金錢,只要再過四年,大學畢業,經濟就可以獨立。」

  她大笑起來,像是聽到什麼最好笑的事一樣。

  我的自尊心大受創傷。

  她舉行婚禮那日,我問小叔去不去觀禮。

  「她沒有叫我去。」小叔說。

  「她變了很多,」我說:「現在常常無故狂笑,失去以前許多溫柔。」

  小叔沉默。

  「去不去?」

  「在哪裡?」

  「聖玫瑰堂十一點正。」

  「現在都十點鐘了,還等什麼?」

  我們兩叔侄一塊自家中出發。

  我們到的時候,新娘還沒有到。

  那是一個下雨天,正應如此,如果大太陽就沒有意思了,眼睛都睜不開來,怎麼欣賞一幅圖畫?

  林璞如比什麼時候都像一幅水彩畫。

  她穿著雪白小小的紗衣,面孔上有適當的化妝,粉紅色緞鞋,配粉紅色的花束,脖子上戴一串珍珠項鍊,美得令人發呆。

  我與小叔躲在人群中偷看她。

  小叔的雙目潤濕,我知道他傷心了。

  八年,他們曾經在一起八年。

  我們都沒有去注意那個新郎,想來他也不會有特別之處,他只是一個幸運的人。

  正當他們站在牧師前面的時候,我們偷偷離開。

  小叔不出聲,一路上用腳踢著石子。

  我說:「她離開我們陳家了。」

  小叔諷刺的說:「最多另外買一幅畫來裝修陳宅。」

  我沒有出聲。

  我很懷疑是否能夠找得到更好的水彩畫。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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