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阿細之戀 | 上頁 下頁
三十七


  §這是生活

  昨夜我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在飛機場,不知道是幹什麼去的,忽然之間機場人員問我:「你是不是在接唐?」他順手遞給我一本乘客名單,翻到某一頁,上面清清楚楚的寫青:唐子長,住址:民族路。實際上所有的乘客名單是全部用英文寫的,但這一次我看見的卻是中文。然後唐忽然出現了,他向我微笑,向我打招呼,我平靜的問及他的近況,他說他又搬家了,現有兩個女朋友,然後他的臉漸漸變大,變得醜陋,變得模糊,我傷心地醒了。

  做夢還夢得到他。他在我心目中並不醜,不但不醜,簡直漂亮極了,很少有比他漂亮的男孩子,但是做夢有什麼用呢。

  我是一個時裝模特兒,我不能說我們這一行我是最紅的,但是只要有重要的表演節目,我必然會在被邀之列,少了我陣容就弱。

  今天便有一個這樣的表演。我得好好的打扮自己,準備上場。但是起床之後,我覺得頭昏,連忙到廚房去做了一杯葡萄糖水喝。穿著睡衣,捧著玻璃杯,我想到了昨夜做的夢,真是的,還夢見他有什麼用呢?我放下杯子,回房間去收拾東西。

  化妝品、襪子、自備皮鞋、靴子、捲髮器……我從來不拎化妝箱,都把它們塞在一隻大大的皮手袋裡,穿上T恤牛仔褲,布鞋一雙,便出門了。

  天有微雨,我攔了一部街車。

  我與父母同住,但是我與他們相處得不好,他們一向沒有愛過我,是以我也不懂得愛他們,我唯一與他們同住的原因便是省錢與省麻煩。有男人問能不能送我回家的時候,我可以說:「我與父母同住。」他們大都馬上喪失了興趣。至於省錢。我想線總是要省的吧,該花的才能花。我賺得並不多,因為略有名氣,小場面,沒多大意思的地方沒興趣出現,又缺乏男朋友供養,自然環境不如一般人想像中的好。

  我可以說奮鬥過的。我母親是一個粗心陋俗的女人,小時候叫我自己去找肥皂粉洗頭。後來有人問我頭髮何以又多又見又黑,我老是半真半假的說:「用肥皂粉當洗衣服似的洗吧。」然而我的確進過正式的儀態學校,在事業方面還算順心,我並無太多的要求,只希望可以快快嫁掉。嫁一個理想的人物不是這麼容易的吧。我們的接觸面是這麼廣,但是來往的人都是在花花世界裡打過無數滾的,逢場作戲,人生便是舞臺,我卻不是好演員,生活一天比一天無聊。

  趕到現場,莉莉說:「你又遲了,漂亮衣服全叫人挑光了,你穿什麼呢?反正你有化腐朽為神奇的本領,一切衣服穿在你身上,都是漂亮的。」

  我只好笑說:「才怪。」我把大皮包放下來選化被品。

  莉莉伏在旁邊看我,「他們都說你有種迷茫厭世的美,我倒要來研究研究。」

  阿麗在一邊撲粉,她笑說:「她呀,別糊塗得真去厭世了才好。我問你,小方有什麼不好?介紹給你,你連電話都不高興聽,結果被陳明明得了便宜去。」

  我說:「各有前因莫羨人,小方太不成熟,支票軋來軋去,又好充闊……我不喜歡。」

  「你又不是嫁他!」阿麗說:「你不過是拿他來散散心,只要有汽車來接你出去,吃喝一頓,或是跳舞,或是看場電影,不是回家了嗎?結婚對象是可遇不可求的,趁這個空檔,儘量開心開心,你真是呆瓜。」

  「還有沒有別的男人?」我問。

  「沒有了,都是你看不上的,有了錢沒學問,有學問的又長得醜,長得不醜的又沒錢,什麼都有的心又花,你再也挑不到的了。」莉莉笑說:「你繼續你的迷茫美吧。」

  「也不能美多久了,我老了。」我說。

  莉莉端詳我說:「說老呢,還差一段日子。」

  我說:「結婚退休之後,我一定不節食,今天起床餓得頭昏,要吃葡萄糖水,多可怕。」

  剛剛這時候陳明明進來,一轉身聽見我這話便冷笑說:「好笑不好笑?每個人都在談離婚的時候,她卻想結婚,你以為做人老婆是份好差使呀?才怪,我的女朋友有四對離了婚,都是近三十,有孩子的,還有什麼出路?像咱們,好歹是個小姐身,再老也是老小姐,勝過做怨婦多多,我才不冒這種險。」

  莉莉說:「出場了。」

  我放下胭脂說:「我的衣服呢?」

  「在架子上。」

  我抓起了便換。穿多了美麗的時裝會對衣服起反感,走在街上,我永遠是破襯衫與牛仔褲,再也沒有其他的裝扮。這次一共換了七套衣服,她們把所有的紫色留給我穿,因為紫色最不討好,紫色最難配。

  我無所謂,其實我是最不適合穿紫色,我太蒼白,胭脂常常有那麼濃便塗那麼濃。看看鏡子,簡直覺得自己像一隻木偶一樣。如此模特兒生涯。我的表演絲毫沒有特色,我不跳不叫,不踢腿不揚手,不裝鬼臉。我只是走出去,把衣服展覽妥當,再走回來,另換一件出場。我臉上沒有表情,想到前途茫茫,今宵又是一個寂寞的夜,夜裡做無數的夢,夢中出現的都是得不到而戀慕著的人,還會有什麼表情呢?

  表演完畢,我吃了一個簡單的午餐,把東西收拾了,臉上的妝抹掉,換上我的破衣服,走到大酒店門外,發覺雨更大了,車如流水馬如龍,正是下班時分,但是一切都與我無關,我還是我,永遠一個人。

  我叫不到車,茫然站在街上,酒店門口雖然有服務生,卻未曾注意到我,忙著為洋人遊客找車子,我只是呆呆的站著,心在一千哩路外。我並不急著要回去,那麼急幹什麼呢?回了家也是看天花板而已。

  電話鈴不停的響,我不停的拒絕著男人,俗氣的男人,沒有風度的男人。然而電話鈴不響,又是這麼的寂寞。那一陣子與唐,我真以為我找到歸宿了,至少休息一年兩年,單看他一個人的臉色比看全世界的臉色好,但是匆匆幾個星期,他連電話都不來一個了。人是奇怪的,不可思議的。雨點一直落在我的頭上。

  一輛雪白的保時捷緩緩的停下來,有一個人琛頭出來叫:「周小姐,周小姐!」

  我抬起頭,我不認識這個男人,他長得不難看,但是就跟所有普通的男人一樣,長得那麼普通,我是幾時認識他的,我並不知道。

  他說:「周小姐,上車來吧,下雨天太難叫車,我送你回去。」

  我點點頭,上了他的車。我說:「謝謝,請駛往新生南路一段。」

  他微笑,「我知道你的住址,我送過你一次,那次你喝醉了,一大群人還要去跳舞,你沒有去,於是我做了護花。」

  我笑笑。真喝醉了嗎?為了什麼?為了誰?我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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