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元渝 > 麻煩佳人 | 上頁 下頁 |
| 二十 |
|
|
|
“你好你好!” 幾個女孩連忙地問好,上下打量著堂森。 田湘最沉不住性子,她馬上點點頭,表示對他的認可。“嘿!亞璃眼光不錯哦!” 連亞璃得意地昂起頭來,她挽著堂森的手。“當然羅!我可是連亞璃呢!眼光當然是一流的嘍!” “你說的是。”白泠哼了聲,對於連亞璃的自吹自擂不以為然。 堂森對大家一笑,將焦點放在連亞璃身上,眼中有著說不出的煩憂與愁緒,他壓低聲音,對她輕語。 “璃,我今天來是要和你說一件事的。”這件事,他必須趕緊告訴連亞璃,否則後果必定不堪設想。 “什麼事?”連亞璃睜大眼睛,看著他的猶豫不決,突然靈光乍現。 天啊!堂森該不會是要向她求婚了吧?這樣他們的發展會不會太快呢?如果真是求婚的話,那她要不要答應他呢? 許許多多的思緒一下子湧上她的心頭,她覺得自己有點亂糟糟的,卻又因為這樣的猜測而感到竊喜。 “這個……我們……可以出去說嗎?”堂森躊躇著,不知道如何開口。 “在這裡不能說嗎?”她不解地看著好朋友們。“她們都是我的好朋友,應該沒關係吧?” “我……”他深吸了口氣,正打算說出口時,濃情茶坊的門口鈴聲響了,一個氣衝衝的女人沖進來,直接走向挽著堂森的連亞璃。 所有人都來不及反應,只見那女人指著連亞璃,眼睛像燒出火一般。 “堂森,是不是就是這個騷貨?”那女人怒氣衝天,她陪著連亞璃,一副想把她吃了的表情。“你要和我離婚,是不是因為這個狐狸精?” “什麼?離婚?”搞不清楚狀況的連亞璃突然有種不祥的預感,她來回地看著他們,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事。 這個堂森,已經結婚了? 堂森直接面對著那女人,也就是他的妻子方翎雅,他無奈地重申著。 “翎雅,我說過了,這是我們之間的問題,不關她的事……” “你放屁!”方翎雅粗俗地嘩著,瞪著堂森。“什麼我們之間的問題,什麼不關她的事情,你之前從來沒有這麼強硬要和我離婚過,一定是因為這個女人破壞我們!她搶走你!” 說著,她便將矛頭轉向了連亞璃,一連串的破口大駡。 “就是你這個不要臉的女人,居然敢來勾引我老公,你難道不知道他是個已婚的男人嗎?你這個不要臉的狐狸精,不要臉的騷貨……” 她粗俗不堪的話語讓連亞璃臉色一陣青一陣白,她不明就裡,猛搖頭。“你說什麼?我聽不懂!” 她雖然交了許多男朋友,但是她從來沒有破壞過別人的家庭,她所交往的男人都是單身,她不是狐狸精。 “你鬧夠了沒有?跟我回去!”堂森拉著方翎雅,皺緊眉頭。 “我才不回去呢!你這個狐狸精,搶人家丈夫的賤貨!” “我沒有,我沒有……”連亞璃拼命地搖頭,可憐兮兮地看著堂森。“你結婚了嗎?真的嗎?” 啪!方翎雅見連亞璃一副楚楚動人想要勾引堂森的樣子,毫不客氣地對她的臉頰甩一巴掌。 她忿忿地說,一副示威的表情:“我告訴你,堂森已經結婚了,他的老婆就是我,聽到沒有?賤貨!” 方翎雅的動手讓其他女孩立刻圍上連亞璃,護著她。田湘更是義憤填膺,她沖上前去,瞪著方翎雅。 “喂!你怎麼可以動手?很難看你知不知道?” “我為什麼不可以動手?”方翎雅冷笑起來。“這個賤女人搶走我的丈夫,我為什麼不能動手?我還想殺了她呢!” 連亞璃撫著熱辣辣的臉,一副失神,那模樣讓堂森看得心碎。 他用力地扯著方翎雅。“你給我回去!我們回去再說!” 方翎雅用力掙扎,現在她明顯占上風,氣勢贏過連亞璃大半。“我才不回去!我要找這個狐狸精理論!她憑什麼搶人家老公,一副騷樣,看起來就是喜歡勾引人的樣子,賤貨!” “住口!你再說給我試試看!”堂森終於大聲地咆哮著,方翎雅才比較收斂。 “你跟我回去!”他拉過方翎雅,充滿歉意地看著連亞璃。“璃!我回頭再跟你解釋。” 方翎雅還不放棄地說。“放屁!還解釋什麼?我告訴你,堂森已經結婚了,是我方翎雅的老公,聽到沒有?賤女人!”說到後來,她刻意地加大音量,深怕其他人沒有聽清楚一樣。 堂森受不了地扯著方翎雅離開濃情茶坊,被方翎雅這樣一鬧,他也覺得自己的臉給丟盡了。“走!” “我才不走,我還要說……”一邊被拉著,方翎雅還一邊說著。 “走!” 終於,他們離開了濃情茶坊,方才那一陣喧鬧,好像是一出鬧劇一樣,其他客人看完了戲,又紛紛地轉回頭,假裝沒事發生。” 幾個女孩面面相覷,她們不知道現在這個情形,要怎麼安慰連亞璃。 想到剛剛她們還開開心心地乾杯慶祝她的愛情順利,沒想到才一轉眼,一切就已經人事全非了。 連亞璃的手還放在自己被方翎雅摑了一巴掌的臉頰上,她覺得自己的心與臉一樣都是熱辣辣的,很疼很疼,疼得幾乎泛血。 許久許久,她終於自嘲地開口,淡淡地道著。 “你們說得對,我以前玩弄男人大多了,現在……終於遭天譴了!” 愛上一名有婦之夫,這是怎樣的一個懲罰? 拉著方翎雅回到家裡,堂森看著家中豪華的裝演與擺設,有種陌生的感覺。 說實在,他很久沒有回家了,他在世界各國接演講、任課,都是在當地租飯店休息,家對他而言,只是一個遙遠的名詞。 因為他只要回到家,就會看到她,方翎雅。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