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尹雅 > 28歲的初吻 > |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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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罰你交出二十張鬱偉的獨家簽名照。”朱星涵有氣質地緩緩道出她的意見。 “不!我要你安排鬱偉和我們吃晚飯。”湯湘柔軟聲軟調地說出她的要求。 “不要!我要和鬱偉單獨約會。”依然像個女高中生的清純樣的鐘霜凌呐喊出她的渴望。 “你找死,” 四道殺人目光同時射向鐘霜凌,讓她閉起了嘴垂頭懺悔。 “請參考例外條款第一條、第二條,我擁有不提供鬱偉消息及與郁偉自由活動的權利。並且請參考第四條、第五條,我可以拒絕提供鬱偉的物品和拒絕安排鬱偉的相關聚會。”笑著將幫規推還呂茵婕,杜品瑜神情自若地道出這些為她設的例外條款。對於這幾條保命條款,她可是倒背如流。 剛當上幫主的那段日子,是她最為苦命的時期,她不但必須履行幫主的義務,每天向她們報告所有鬱偉的生活細節,她的房間更在被她們知道就在鬱偉房間的對面後成為幫本部,而她所有與鬱偉從小一起擁有的東西,包括玩具、紀念品和相片,全部被她們搜刮一空,並且還被要求定期安排鬱偉與她們聚會。 直到後來,鬱偉受不了了,直接出面與她們“談判”,於是五條例外條款便誕生了。 條款內容如下: 1.杜品瑜擁有保持緘默的權利。 2.杜品瑜保有與郁幸自由相處的特權。 3.不得脅迫以杜品瑜的房間為活動據點。 4.不得搜刮杜品瑜身上任何與鬱偉相關的東西。 5.不得脅迫杜品瑜安排任何與鬱偉有關的聚會。 其實鬱偉真正開口要求的條款只有一條,她們稱為鬱偉特別條款,只有在非常時期才可動用,條款的內容是——☆當作沒有杜品瑜這個人存在。 與鬱偉談判結束,杜品瑜幫主的身分也被解除,原因是戀偉幫的幫主不可以是一個不迷戀鬱偉的人。卸下幫主的職務,杜品瑜歡欣鼓舞,想順便從戀偉幫退出,卻遭到所有人反對,因為她們要戀偉幫成員從頭到尾始終如一。 “好!算你走運,那你這個戀偉幫的成員,出現在有鬱偉的場合,不爭取鬱偉的簽名,卻利用他要了黑烈和白羽的簽名是什麼意思?你還是觸犯了幫規第二條,你傷了鬱偉的心。” 有時候會覺得呂茵婕去當一個沒什麼名氣的豔星真是可惜了,她應該去當一名檢察官,或和江耘屏一起去當律師,瞧她指控別人的罪狀時多有氣勢啊! “他哪裡有傷心的樣子,他根本凶得很,而且我是烈羽組的組長,去要黑烈和白羽的簽名是理所當然的啊!” 和戀偉幫的這一群女人相處一陣子以後,杜品瑜才發現,她們並不像她以為的那麼蠻橫不講理,其實她們各有她們的優點,而且也有她們自己的思想,她們只是對她們想要的東西比較積極爭取而已。 漸漸的,隨著年歲的成長,戀偉幫的話題不再只局限在鬱偉身上,她們會抱怨在工作上所受到的氣,會聊電視上正紅的八卦,會談她們身邊那個讓她們氣到不知所措的臭男人。而她們的聚會也不再只針對鬱偉,她們會一起去逛街,一起去度假,一起去看電影,戀偉幫成了一群個性皆不相同卻意外相容的一群死黨的聚會。 兩年前,黑烈與白羽以黑馬的姿態崛起于模特兒界時,杜品瑜認為她這個戀偉幫裡唯一不迷戀鬱偉的人總算有了可做的事情,她硬是在戀偉幫裡成立了烈羽組,自己擔任組長,在閒暇或偶爾想到的時候,展開追逐黑烈與白羽的行動。 “誰同意了你成立什麼烈羽組,你這根本是幫裡的地下組織。”朱星涵臉上沒有多大表情,語氣卻寒得讓人結冰。 “烈和羽明明就比較好,你們幹嘛阻止我成立烈羽組?”杜品瑜朝她們抗議,對她們阻礙她追逐偶像感到非常不滿。 “一個眼睛長在頭頂上跩不拉嘰的臭臉男,一個男不男、女不女的死人妖,哪一點比得上高大威武、英俊瀟灑、玉樹臨風的鬱偉。”江耘屏用著律師慣有的犀利口氣指正杜品瑜思想上的偏差。 “可是事實證明,他們比鬱偉紅啊!”他們的Fans明明就比鬱偉多,她們卻還不願意面對現實。 “那是因為鬱偉為了你不接廣告和代言,曝光率低,當然認識他的人比較少,你懂不懂、明不明白啊!”一根指甲上鑲著水鑽的優美指頭,朝杜品瑜的額頭上猛烈進攻,呂茵婕忿忿地瞪著杜品瑜。 “喂!你不要和鬱偉一樣,老是愛戳我的頭。”撫揉著可憐的額頭,杜品瑜抗議出聲。 “鬱偉愛戳你的頭?”漾開美豔的笑容,呂茵婕柔媚地問。 “嗯。”杜品瑜委屈地點著頭,眼角還硬擠出一滴淚,以爭取同情。 “我就是愛模仿他,怎樣?”更大力的戳下去,呂茵婕兇狠的開口挑釁。 “你們為什麼老是對我這麼殘暴?”再度撫上她歹運的額頭,杜品瑜嘟起嘴瞪向她們五人。每次都五個欺負一個,一點都不公平。 “因為你老是不懂鬱偉對你的用心。”湯湘柔嬌嫩嫩的對她怒眼相向。 “他哪有對我用什麼心?”他只要不凶她,就阿彌陀佛了。 “懶得理你這個少根筋的白癡。”說完,朱星涵起身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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