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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是啊。」方芝芝能說什麼?這個「睜眼瞎子」就站在她的面前。這半年多來,她出現在他的面前這麼多次,他卻對她沒有任何的反應,感受不到她對他的那份狂熱,她能說什麼?「我該回去了。」

  「要不要我送你?」他客套地問,想送她的念頭並不是那麼強烈。

  「不用了。我想一個人走走。」她心灰意冷地道,如果他真的想送她,根本連問都不會問,直接送她回家就是了。他問是表示他希望可以不送她,希望她能表明不要他送。

  「很抱歉,惹你傷心。」他知道自己聊錯話題了。

  「不用抱歉,無心可傷時那就麻木不仁了。」

  鄧中平似笑非笑的,不再搭腔。

  方芝芝凝重地轉身,絲毫不在意逐漸加大的雨勢。

  「方芝芝,」鄧中平在她的身後呼喚道:「要不要帶把傘?這雨……」

  但是方芝芝沒有回頭,她不知是心死了,還是沒有聽到,總之她沒有回頭。

  李承志和況珍妮真的結婚了。

  只請了兩桌的人,除了雙方的父母和近親、至交,並沒有任何閒雜人等,結果這場喜宴吃得安靜、吃得隆重,沒有多餘的談笑聲或是嬉鬧聲,倒是李承志始終笑聲不斷。

  有別于李承志的表現,況珍妮從頭到尾都是一張嚴肅的臉,在面對大家的祝褔和道賀時,她也只不過微微頷首,並沒有特別的喜悅之情,好像她不是今天的新娘,又好像這個婚結得有些無奈、有些被迫,並不是那麼的情願、那麼的開心。

  好不容易熬到喜宴結束,回到了自己的家,她才真正地喘了口氣,覺得自己重新獲得了自由,原來結婚的感覺是如此的恐怖。

  看著況珍妮的反應,感受著她的情緒,李承志只有一種啼笑皆非的感覺,她一點都不像是剛結了婚的女人。

  「希望我不會馬上聽到你要離婚的字眼。」有些苦中作樂的,李承志自我消遣。

  看了李承志一眼,況珍妮動手狠狠地扯掉自己頭上的飾品和鮮花。

  「我發誓,這是我最後一次結婚!」

  「珍妮……」既然已經結了婚,李承志不好連名帶姓地叫她。「我覺得我該提醒你一下,這也不過是你第一次結婚。」

  「但我保證它絕對是最後一次!」她沒有任何顧忌地瞪他。「我絕不會再發一次瘋!」

  「聽你這麼說,我是該感到高興,還是應該覺得傷心?」李承志還是風度奇佳。

  「隨便你!」她惱怒地瞪他一眼。

  「別告訴我你後悔了。」

  「我是後悔了!」她將花飾朝地上一丟。「我想這是一個錯誤,李承志。這是一個大錯誤,我真的錯了,你不是李承國,不是那個我心裡深愛的男人,即使你是他的弟弟,但你永遠也不會是他,永遠不會!」

  面對這樣的話、這樣的事實,李承志保持緘默。

  「要不是傷心過了頭,我絕不會被你說服,絕不會陪你玩這場鬧劇,這是個天大的錯誤!」

  做一個深呼吸,李承志依然無言。

  「我想我恨你,李承志。」況珍妮眯著眼,將自己累積一天的怒意一古腦地往李承志的身上倒。「你不該把我拖進這種可笑的情況,也不該讓我置身在這種荒誕不經的情節裡。」

  看著況珍妮,李承志還是沒有說話。

  他的沉默彷如火上加油,令況珍妮氣上加氣,居然有股想要殺了他的衝動。

  「說話!李承志。」她大聲地朝他咆哮。「你不是啞巴,不要用沉默來回答我的問題!」

  「我想我很高興。」他突如其來的一句。

  「高興?!」她呆住了。

  「至少你恨我。」

  「我恨你居然會令你高興?!」況珍妮瞪大眼看著他。「李承志,我是不是嫁給了一個瘋子?」

  「你會恨我,至少表示你對我還有感覺,不是全然的無動於衷。」他自我安慰。

  況珍妮氣得說不出話,她沖向自己的房間,連門都懶得帶上,也不在乎李承志會不會看見,她開始剝掉身上的晚禮服,她已經氣得什麼都不在乎了。

  李承志看到了。

  站在門邊,在一種他自己都無法預料的情況下,他看到了況珍妮完美無瑕、有如維納斯般的軀體,她雖然瘦,但是身材的比例勻稱,令人看了眼睛噴火、心猿意馬。

  但是這畫面只是短短的幾秒,況珍妮隨即套上一件衣服,不是性感的睡衣,是一件又舊又舒適的大T恤。

  「看來我今晚最好不要期待任何事。」他很有自知之明地說。

  「你原先「期待」什麼?」況珍妮反問,頗有一種嘲弄他的意思。「一個浪漫、火熱的新婚夜?」

  「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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