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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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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裝設計界,戀文頗有點名氣,她自知她相當幸運,做自己喜愛的事情,而且小有成就,放眼天下,能同時擁有兩者的沒有幾人。但是忙碌了一天,有個伴侶一起吃飯、談談心多好?誰愛談工作、談公事嘛。要談工作,她幹嘛去約會?回家或留在公司工作不更好?她向來在工作上是少說多做,她設計出來的那些服裝,可不是用嘴巴說說就完成的。 總經理不在他辦公室,在那兒等著戀文的是他妹妹莊琪。戀文和莊琪是大學同學,以前兩人在學校附近合租一個房間。戀文因為家在離島,卻住不慣宿舍;莊琪則是嫌從位在市內高級住宅區的家,往返學校實在太過麻煩。兩人個性其實南轅北轍,戀文內斂文靜,莊琪外向活潑,卻成為莫逆之交。 「雅仕」是莊家的家族企業,不過戀文當初來應徵時,並不知道總經理莊俊風是莊琪的大哥。她寫信告訴當時在法國深造的莊琪,她順利找到工作了,才曉得好友和老闆是一家人。 莊琪回國後,軟硬兼施地非要戀文退掉她租的單身公寓,搬去和她同住。但那房子也不是莊琪的,莊俊風買了那間兩房一廳的大廈公寓,似乎本來準備結婚,結果不知怎地,婚沒結,他也幾乎不回去,多半住在他女朋友那兒。 莊琪回來後理所當然地住進去,還把好朋友也抓去,一人一間,一起住在她哥哥「空著也是空著」的公寓裡。只是莊琪是個攝影師,常常不在家的到處旅行,戀文等於一個人免費住了好幾年。 現在莊俊風和女友大概試婚試了這麼久,終於決定還是要共築愛巢,原定做新房的公寓也舊了,便決定將它賣了,另購新居。 所以戀文要搬家。 「是你!」戀文驚喜地喊。 「是我!」莊琪張開雙臂。 兩個人快樂地緊緊擁抱。這次莊琪為一間雜誌社去了中南美洲,一去去了將近三年。 「怎麼要回來也不說一聲?」戀文高興地打量依然高挑健美的好友。 「哎,你知道我這個人,去留只是一念間,念頭一動,下一刻我就在飛機上了。」莊琪還是那副瀟灑、率性。「這樣不好嗎?給你個驚喜。」 「你製造太多驚喜啦,我都麻木了。」 兩人拉著手在長沙發上坐下。 「我剛才把我哥臭駡了一頓。」 「幹嘛?」 「無聊,怎麼可以房子說賣就賣嘛!沒一點人情味。」 「喂,你太過火了吧?我一分房租沒付的住了這麼久,早就過意不去了。」 「那我怎麼辦?現在我回來變成無家可歸了,還得去住酒店哪!豈有此理,他又不是非賣這個公寓才有錢買房子。他要結婚,就把我們倆趕到街上去嗎?他才過分呢!」 「你一年裡在那住幾天啊?他是我的老闆呀,他結了婚,我還住在他的小公寓,傳出去;我豈不是成了他的金屋藏嬌了?像話嗎?他不賣,我也應該要搬的。」 戀文就知道莊琪的小姐脾氣是為她發,果然她這麼一闡明大義,莊琪即閉口不語了。 「好了,別胡亂發火啦,楚留香,我有個好消息。」戀文這時真高興和慶倖她買了那間破房子,她要是還沒個安身去處,莊琪只怕又沒完沒了。 「什麼?你也要結婚了嗎?」莊琪立刻眉開眼笑地抓住她的手。「是誰?長得像不像樣?」 戀文失笑,打她一下。「怎麼有人只問長相的?」 「哎呀,什麼內在重于外表,全是廢話。一個人長得三分不像人,才高八斗也只有回家對著空米缸長籲短歎的份。」 不知怎地,念文腦子裡立刻想起那個落魄得在牆上塗鴉的不知名藝術家。 「現實和藝術,後者永遠是敗者。」她喃喃。 「嘀咕什麼呀?快告訴我,你的男朋友長得好不好看?」 屋內的破爛景象浮進戀文腦海。「何止好看?簡直教人目瞪口呆。」 「真有你的!」莊琪捶她一記。「這個『目瞪口呆』在哪?我要見見他。得要讓我目瞪口呆才可以配上我的美人。」 戀文撲哧一笑。「行,等我下班後就帶你去看,保證你說不出話來。」 「唉,要我說不出話可太難了,你把他說得這麼超凡蓋世,我眼見才算數。好了,我知道你在為下一季的新裝忙,不占你上班時間。我先回去,下班再來接你,記得和目瞪口呆約好啊,別讓他臨陣脫逃了。」 逃?還不曉得誰要逃呢。 其實方才有那麼幾秒鐘,戀文有些在考慮要不要犧牲那筆訂金。莊琪突然回來,反而幫她打消了猶豫,她絕對不能白白住了莊俊風的房子這麼久,還因為她害得他們兄妹失和。 看著工作臺上她畫的新裝設計圖。戀文忽地靈光一閃。 何必花錢找什麼室內設計師呢?她雖然是服裝設計師,不也是設計師嗎? 自己動手,省錢又有成就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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