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葉小嵐 > 傻大姐與大富豪 >


  沈雁拎住他的耳朵。

  「哎呀呀,開玩笑的啦,我哪有這麼大的熊貓膽?拜託手下留情,大庭廣眾的,你多沒面子!」

  「我沒面子?」

  「是啊,教人人都當你是母老虎。」

  沈雁松了手。

  「來,把這當時我的耳朵,吃了它吧。」淩志威夾一塊烏參放進沈雁碟子裡。

  「噁心。」沈雁嗔到。

  「你們打情罵俏吧。」孟廷站起來。

  「哎,你去哪?你看,死阿威,都是你啦!」

  「我又怎麼了?」

  孟廷苦笑。「我去逛街,沒事的。」

  沈雁拉著她。「逛什麼街?你最討厭逛街的。叫了一堆菜,不准走人。」

  「你們吃吧,我再吃,真要撐死了。我去買套稱頭的華服,晚上喝喜酒。」

  「你當真要去啊?」沈雁哇哇叫。「幹嘛和自己過不去?」

  「當然要去。」淩志威拍手贊成。「孟廷是對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亮相。孟廷,你風度、氣量一流,不愧為我的好同事、好朋友。我以你為傲。」

  「去你的!亮什麼相?跟那種負心背義的人,談什麼風度?要是我,就到婚禮上去潑他一臉硫酸,看他以後拿什麼臉去誘騙女人。」

  「阿威,你勸勸她消消氣吧。雁子,這邊的賬你先代我墊,回去再給你。」

  「我陪你去逛,孟廷。」

  「你別跟著我,說不定我真的時來運轉,在街上撿到一個金龜。」

  孟廷瀟灑的揮揮手。

  卻不知幾時天空變了顏色,嘩嘩下著大雨。

  天也憐我。

  孟廷長歎,戚戚然,漫無目的沿騎樓而行。

  沈雁說得沒錯,她並不傷心痛苦,難過和莫名其妙倒是真的。

  七年的感情,結束得不痛不癢,還不教人難過和莫名其妙嗎?

  其實他們之間變得淡如水,已經有一些時日了,正好應了那句「情到濃時轉為薄」。

  孟廷一直以為是相交久了,彼此太習慣對方,故而熱情不起來,不料是情海生變。

  話說回來,還沒結婚呢,交往了七年便淡了,無趣了,難怪離婚率逐年上升。結了婚,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的日久生情,婚後成了日久生厭。

  那些實踐白首偕老的夫妻,想必個個韌性特強、耐性特佳。

  不,孟廷不覺得痛苦,她非常生氣。

  昨天下午,截稿前最後一刻,孟廷正在辦公室忙得焦頭爛額,忽聞外找,看到那負心漢,她還十分驚喜。

  他卻是送喜帖來的。

  「不好意思,本來想早點告訴你,太忙了……忘了……」他訥訥對她說。

  翻開大紅帖子,一見新郎的名字,孟廷怔住,一是有點意會不過來。

  「啊,新郎竟和你同名同姓哩。」她說,像只呆頭鵝。

  他卻以為她又發揮了她的高度幽默感,和他開玩笑。

  「對不起,廷廷。我……」滿面歉然,他支支吾吾的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你不會恨我吧?」

  「恨你?怎麼會呢?」孟廷仿佛頭上挨了一記悶棍,兩眼冒著金星。「結婚是喜事,你幹嘛哭喪著臉?應該高興才是啊。」

  他馬上從善如流,如釋重負,笑得喜氣洋洋。

  「我就知道你能諒解,廷廷。你一向最能體諒人。一定要來觀禮呀。」

  「一定,一定。」

  他走後,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

  看,能不氣嗎?今天雖然是週末,她還得上半天班,剩下不到半天的時間,她哪裡來得及置新裝?

  喜筵在凱悅大飯店,新娘是大企業家的千金,那排場有多盛大,用腳趾頭想也想得出來。她要如何裝扮才不會輸了人又輸陣?

  比什麼呢?她一個月的薪水,搞不好千金小姐買套套裝就報銷了。

  稍後,在敦化南路一家歐洲進口服飾名品店中,看著架上一套純麻套裝標價牌,孟廷的眼珠子差點掉出來。

  差多了。她的月薪,只夠買套裝的兩隻袖子。

  嘩,麻比絲還貴哪!

  這就是所謂的「新潮」!

  想想從前,麻料是鄉下窮人穿的,粗衣麻衫布裙嘛。現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凶了,會給古人笑得死去活來。

  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

  「小姐,喜歡嗎?要不要試穿?」

  店員問得客氣禮貌,眼神卻是另一種表情:你買得起嗎?

  恍惚間,孟廷仿佛面對的是千金小姐,趾高氣昂的對她掀眉毛。

  「這個男人現在是我的了,你想要回去嗎?出個價吧,比我高,你就帶走他。」

  不曉得那負心漢是否有待價而沽的高傲?

  賭氣也罷,發瘋也罷,難得使用的信用卡,一刷刷掉了她三個月的薪水。孟廷一點也不心疼,她感到十分痛快。

  揮霍的感覺原來這麼過癮。

  店員笑盈盈的直送客送到店門外。

  雨停了,孟廷抬起頭,揚眉,吐氣。

  服飾店正對面一家旅行社,玻璃門上貼著一張大海報,鮮豔的大字跳進她眼中——

  夏威夷、巴黎,蜜月套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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