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易小虹 > 征服痞子男 | 上頁 下頁 |
| 三十六 |
|
|
|
「真的嗎,痞子天王要結婚了?他的求婚臺詞是什麼?對方的反應又是什麼?」現場的閃光燈和問題聲再度四起。 原本人去樓空的記者會現場,這會立刻又人聲沸騰起來。 「寶貝,這下子你總不能在這麼多人面前對我說NO了吧?!」元浩抓著尉曉亞的小手,一臉勝券在握的得意神情。 只要她一點頭,他立刻把戒指套入她手中。剛好和記者的閃光燈配合得天衣無縫。 明天一早的報紙上,一定全是他痞子天王求婚成功的頭版頭條。 「很可惜,我的答案是NONONO,三聲NO。」尉曉亞的心思全在林茂的新歌發表上,根本顧不得元浩這突來的求婚。 顧不得元浩的呆然和心傷,尉曉亞連忙回到後臺,把還在沮喪的林茂拉上臺來,對著台下一整排的記者猛揮手。 「這是我們家的阿茂,還有新歌《當痞子遇上醜小鴨》,請大家多多指教!」當助理當久了,尉曉亞面對媒體的推銷功夫自然也是一流。 只見她帶著林茂和那兩隻玩具人偶,忙碌的來回地穿梭在記者群間。 「那我呢,我怎麼辦?」被遺棄在旁的元浩望著手中凋萎的紅玫瑰和被退貨的銀戒,一臉的哀怨和傷心。 「痞子天王,沒想到你也有吃鱉的時候喔,而且還是栽倒在一個醜小鴨身上。」一個毒舌派的記者毫不客氣地取笑。 「給我閉嘴!」元浩狠狠的翻白眼。「全天下要是有哪個女人見了我這大帥哥不動心,那個女人要不是瞎子,就是個神經病!所以尉曉亞就是只帶有神經病的醜小鴨。我元浩呢,要不是為了顧全大局,也不會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阿彌陀佛,佛家說的好,吾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更何況是願意迎娶一隻帶有神經病的醜小鴨……」 元浩一個人滔滔不絕的碎碎念,根本沒注意記者早就閃人,回去搶頭條版面了。 於是,隔天報紙的頭條是這麼寫的: 醜小鴨征服痞子男 舉國歡騰的女英雄終於誕生 痞子天王元浩求婚不成 記者會場上瘋言瘋語 天王地位堪慮 §終曲 「曉亞姊,你看,今天又有我的新聞呢。」林茂欣喜的聲音從辦公室傳來。 「阿茂,恭喜你啦!你現在可說是臺灣第一的國民偶像。」尉曉亞一臉欣慰的吃著排骨便當,一邊讚美道。 一個月前,在記者會上被批評得體無完膚的《當痞子遇上醜小鴨》,意外的受到幼兒園和國小學生的歡迎,甚至還變成了兒童教學伴唱帶的模板。 瞬間,林茂的歌聲大街小巷到處流傳,搖身一變成為家喻戶曉的新國民偶像。 林茂的憨厚率直,加上純樸的氣質和灑脫個性,像極了鄰家大哥哥的形象,一夜之間,刷下了唱片業的最高紀錄,寫下了偶像銷售的新傳奇。 身為幕後功臣的尉曉亞,當然是最欣慰的人了。她辛辛苦苦帶了林茂這麼多年,總算有了欣喜的回報。 「曉亞姊,你想要什麼禮物?!只要不是太貴的,我都願意買來送你喔。」雖然成了炙手可熱的偶像,林茂卻一點也沒有惹上奢華和自大的毛病。 這一點,就和某位痞子很不一樣。 「送個禮物還這麼小氣,真是太沒誠意了。我要是曉亞姊啊,我就跟你要顆粉紅色的大鑽戒。」芭比的粉紅身影也現身在辦公室中。 尉曉亞一聽,只能咬著鹵排骨僵笑。 芭比脫離險境後,住院休養了好一陣子。在尉曉亞天天前往探病的盛情中,終於答應加入痞浩經紀公司,成了旗下的一份子。 在尉曉亞全力的支持和正面經營下,芭比參加了多部電影和偶像劇的拍攝工作,正努力朝著玉女偶像之路邁進。 尉曉亞相信,依照芭比絞好的外在條件和多年的模特兒經驗,只要她不放棄努力,有朝一日她這顆明日之星一定可以發光發亮。 「芭比,我的大小姐,好難得你今天竟然比我早到耶。」元浩那欠扁的聲音遠遠地從辦公室大門傳來。 只見他一身風塵僕僕,身上還穿著主持服裝,一副正要趕往錄像的模樣。 「早啊,寶貝。」他來到吃便當的尉曉亞面前,獻上了個飛吻。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