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于晴 > 龍的新娘 | 上頁 下頁 |
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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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預言是真的嗎? 如果是真的,這女人遲早要屬於他的。 思及此,龍瑾的嘴角泛起一絲笑意。 「你笑了!」說得多吃驚,像是發現新大陸般。 他又抿起唇。 「你該多笑的,笑起來多好看!恐怕連八十歲的老婆婆也會被你吸引去。」這不知是貶還是褒。 「挑菜吧。」他扔下一句。 她乖乖聽話地專心挑菜。 「其實你不必陪我來的。」她又忍不住開口,沒辦法,就是愛跟他說話。 「我必須保護你。」 「可是我沒有那個價值了嘛。我是說,就算巫師捉住我。一旦知道紅龍已經不在我身上,他會放了我的。」她天真地說道。 「你真這麼想?」 「畢竟我身上已經沒有他想要的東西了。」頓了頓,問他:「如果捉住他,你們要怎麼處置他?判他死刑?終生監禁?」說不好奇是騙人的。 「帶他回到屬於他的世紀。」 沛書停下腳步,仰起頭。 「你是說,你要回去?」他終究還是要回去的。想起來就忍不住心傷。 他不置一言。 她難過地吸吸鼻子。 「你幫我一個忙好嗎?我忘了拿白菜,你知道白菜是什麼吧?我先去排隊好不好?下午人多,結賬很慢的。」說完,逕自走向收銀機前排隊。 再不支他離開,只怕自己會控制不住地掉眼淚。 他要離開也是遲早的事嘛,再想一想,其實事情並不全然那麼悲觀,就算回去了也還要再回來嘛!再不然就實行那個早醞釀很久的綁票計劃,要不,乾脆昏迷他,讓他在結婚證書上蓋個手印也行,屆時,他想賴也賴不掉了。 幸虧他是個天馬行空的小說家,她計劃多得數不清,一計不成再來一計,遲早能讓他留在她身邊的。 但—— 愛呢? 如果不是真心愛她,就算把他留在她身邊,只能算是具行屍走肉吧。 這是計劃中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她不是那種會硬強迫的女人,該是她的就該是她的,強求只怕也求不來—— 不過話說回來,他是不懂是愛情的。如果能教會他愛人,而身邊又只是她一個女人的話。 她咧開一個大大的笑容。 是該她的就是她的。 一分鐘後,龍瑾拿著小白菜回到收銀機前,卻不見沛書的蹤跡。 她—— 算是失蹤了! 「我必須找到她!」冷硬不再,僅存的只有純粹的恐懼。 幾乎翻遍超市的每一塊土地,卻仍然找不到沛書,龍瑾這才不得不承認沛書失蹤了。 本想直接沖向陳得勝的別墅將人討回來的。 但再一細想,這女人的想法是永遠教他摸不透的,也許她只是在氣他之余,自行溜回白屋,於是乎先趕回白屋,仍是不見人影,心裡才不得不承認巫師擄走了她。 該死! 他應該保護她的。 他在她身邊,卻沒發覺危險四伏。 紅龍比起她來太微不足道了。如今,他寧願奉上紅龍,也不願讓她損傷絲毫。這是什麼心情?是愛嗎? 如果是愛,未免太苦澀了! 「瑾,紅龍在我們手裡,他不敢傷害沛書的。」 「我必須找到她。」 「你的冷靜到哪裡去了?」龍皋注視著她。「我們是可以找到他,但你必須先冷靜下來。如果讓『他』知道沛書對你有多重要,你知道『他』會如何摧毀對你最重要的東西的。」 龍瑾緊抿著泛白的嘴唇。她是重要的,對他而言,她是個珍寶——該死!為什麼他到現在才恍悟?懂愛與不懂,已經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該是讓她安然無恙。 他需要她。 她要愛情,他可以學習去愛。 從沒如此迫切想要一個人,一直是習慣單獨的,這種陌生的情感教他心悸,這就是愛嗎?恨不得將她綁在身邊,細心地呵護她。依她傻氣的天性,是需要人時時看著的。 早在二十三世紀就認識她了!在博物館中僅存的愛情小說裡,她的書占了絕大部份,從年少起就生活在博物館裡,對於古物,他是熟悉的,尤其是她的書,看著她的書,好奇於這種情感,想像她的人該是一如書中靈氣而飄逸的女子,哪知第一眼卻全然不如所料—— 該死!該甚至不懂得如何照顧自己,教他如何放心回到二十三世紀? 當務之急,該是救她脫險,至於以後—— 再狠狠罵她一頓。 然後,讓她成為他的。 §第十一章 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年站在二樓的窗外,居高凝視著自己細心培育的樂園。 他是漂亮的,烏亮漆黑的頭髮微卷,但服貼著,充滿古典氣息的臉龐是那般秀氣,一如女孩般漂亮,薄薄的紅唇要笑不笑,揚起絕美的弧度。此刻他正偏著頭,細眯著懾人心魂的眼眸。 他該是漂亮的,要不是胸前一片平坦,沛書真會誤以為他是個「她」,太迷人了嘛!除去美得邪氣的臉蛋不談,各方面來說都比她還像個女人。想起這點就叫她慚愧,一時之間也忘了自己又成了肉票的事實。 說起這件事不氣才怪! 她是自願來的。 很笨是不是?當然是覺得理所當然,但現在卻只能在心中懊悔了。 在超市時被他攔下,一聽他自稱是巫師,就毫不考慮地跟著他走,只為了替龍瑾找回青龍石。本來以為才十幾歲的少年,身子又單薄,應該不是崇尚武力的那種,沒想到走到超市門口她就後悔離開龍瑾身邊了。本想再回頭找龍瑾的,卻叫他給一路押上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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