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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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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呵呵呵,呵呵呵—— 最近于晴逢人就笑,心頭愉快得不得了。不知讀友姑娘們發現了沒?給點提示,往封底裡瞧瞧,瞧見了沒?那兒有于晴的作品系列,往下數數看,共有幾本?還記得當初,×女在翻看《銀兔姑娘》時,忽然冒出一句:「啊,于晴,你寫的書不少耶。」 「呃?是啊。」都十幾本了,當然不少。 「十七本了耶。天,快邁向二十大關了吧?」 「呃?」于晴呆在當場,想了想。沒錯啊,再加上手邊的《蝴蝶笨婢》就有十八本,換句話說,再兩本書就成了雙十耶。 「有沒有想做什麼改變啊?」 「呃?」還是呆呆的。要做什麼改變? 「笨!就算不改變,好歹也寫得特殊點的故事,就把第二十本書當個紀念嘛。」 「呃?」我每一本書不也都很有紀念價值?(誰敢抗議?)「這樣好了。你要是想不出怎麼改變風格的話,就寫唐永平的故事吧?」 「呃——」 「上次項姐不是說有小讀者打電話抗議了?……嘿嘿,眼睛別瞪那麼大,家裡有分機,我偷聽到了嘛。」 「可是……可是也有讀者來信要求寫楊小漁與王家少爺的故事啊?」于晴終於忍不住發出正義之聲。 「呸,你以為我沒偷看到你的電腦稿。把楊小漁寫了一半,還拋出風聲大力宣傳,結果還不是停筆不寫了。」 「我……我只是靈感沒了嘛。」 「所以,我才要你先寫唐家三男的愛情故事嘛,笨!」 「但是……這樣也很對不起其他讀者姑娘的要求耶。」 「你留下來的禍根當然要一一解決,先寫唐永平!」 「我……我又不是故意的。每次我都順應劇情需要,冒出個單身漢來,結果讀友姑娘全都拿把菜刀砍我,逼我寫續集。我還怕這回又有人叫我寫冷如影的續集呢——」于晴畏畏縮縮道。 「你沒打算寫冷如影的續集?」×女勃然大怒:「那你為什麼不把他的身世背景交代清楚?不然把他隨便寫成太監都成,幹嘛還讓他耍酷?」 「其實,留下個謎,任憑讀友姑娘想像不也是一種美?」于晴充滿夢幻地說。 「美個屁!當心你的死忠讀友寫信罵你、拿菜刀砍你!」 于晴的眼眶紅了紅,豆大的淚珠滾了滾,忽地沖上床,用棉被包住頭。 「我不聽,我不聽!讀友姑娘沒這麼狠心,是不?」 「喂,笨女人!」用力踢了踢棉被,怎麼沒聲響?好心的掀開棉被,這才發現于晴早呼呼大睡,夢周公去了對喔,于晴為了寫《蝴蝶笨婢》,兩天裡只睡兩小時而已,好可憐呐。當然可憐,所以讀友姑娘們要多多捧場喔。 在讀友姑娘的來信裡,不難發現偶像多是酷哥,例如木村拓哉、流川楓啦。為了實地瞭解姑娘們的偶像,特地努力地看完日劇「青春無悔」,還邊看邊沉思的點頭,又恍然大悟道:「哦,原來讀友姑娘們的酷哥偶像是這樣啊,簡直酷得沒話說嘛!」 再回頭瞧瞧「灌籃高手」的流川楓,總算得了個結論,原來酷哥的說話場面挺少的,像是為了表現出酷的程度,不知讀友姑娘們注意到了沒?我個人是喜歡櫻木花道、流川楓二人,也喜歡織田裕二,不是很帥,但也算有型—— 另外有讀友姑娘挺聰明的,竟然掐指一算就算出于晴的年齡,還有人透過于晴的書,分析于晴本人的性格。沒錯,沒錯,你們猜得都沒錯,雖然我是怎麼看也看不出小說裡究竟哪一號人物像于晴了! 回首想想,好像從沒介紹過自己耶。奴家個子不高,「號稱」160,年歲不大,大約在二十到三十之間(拜託,拜託,讀友姑娘來信可不可以別喊于晴阿姨,喊得我雞皮疙瘩掉一地),體重××公斤,面貌自認很安全……還有什麼?出門穿著隨便,蓬頭垢面,包你認不出……這樣算是自我介紹了嗎? 還有,有讀友姑娘……不,好像是讀友男子寫信來抗議阿寶公主的諸多缺點。于晴的書當然不是十全十美(嗚嗚……),但該澄清的還是要稍為澄清一下。 在時空的交錯上,順序是先《金鎖姻緣》、《乞兒弄蝶》,最後才是《阿寶公主》,只不過在《金鎖姻緣》的尾聲先跳過了五年後再略述楊明瞧見女扮男裝的阿寶——看得懂嗎? 還有許許多多的事想跟你們說—— 第一點:不見得要完全看過于晴十七本的著作才算忠實讀友,但于晴能不能有一個小小的、卑微的要求? 每回接到信件,總有幾封是給于晴,但卻把其他作家的作品誤認為于晴的,要不就是談于晴的作品談得正高興,話鋒一轉,突然說起××小說也是于晴寫的,內容如何如何……是不是故意傷于晴的心?明明不是我寫的,還硬要賴給我?就算硬賴給我,也不要談得那麼順暢嘛,好像××小說真的是我寫的…… 第二點:在阿寶公主的後記,只是略扯一下于晴時常在重慶南路走動,但讀友姑娘也不必覺得有所不公,硬逼于晴下中南部去當「觀賞品」,于晴的家在臺北耶,當然在附近一帶溜達嘍,不然你們在南部買一棟房子給我好了,保證天天坐在陽臺上,讓你們瞧個夠本! 第三點:不必擔心字醜的問題。如果接到于晴信的讀友姑娘,應該知道于晴的「真跡」多嚇人,還有什麼好怕的? 第四點:讀友姑娘的信是寄到出版社的,不少讀友姑娘生怕信是由出版社代收、代拆、代回。姑娘們,不論你收到的信是手寫還是打字,信譽保證絕對是出自本人之手,出版社的工作人員各有其職,但絕不包括代拆代回信。要不要我發誓? 最後,再回到這本書上—— 如果喜歡看古代小說的美女們,不知有沒有發現? 現在市面上的古代浪漫小說多是流行酷哥類,但有時候不算酷哥的男子也有談戀愛的權利吧,也許加點懦弱、也許加點無能的因子,但一遇到命定中人,仍是能振奮起來追求——唉,戀愛的季節,誰管酷不酷呢?只要是男孩、只要是女孩,都有談戀愛的權利。 回答的都差不多了吧?呵呵,問我第二十本寫什麼嗎?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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